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汉江观邸、碧水郧天、东方格兰维亚存量商铺商品房第三方营销代理服务
采购方式:由集团公司集中采购中心, (略) 注册并审核通过的服务机构中,通过询价方式确认。
最高限价:预估*元。
采购内容:汉江观邸、碧水郧天、东方格兰维亚存量商铺商品房第三方营销代理服务
履约期限:两年。
项目(采购)清单:营销代理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略) 注册的供应商, (略) 址(http://**)。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中介服务等。
三、采购要求
采购内容:汉江观邸、碧水郧天、东方格兰维亚存量商铺商品房第三方营销代理服务。
履约期限:两年。
四、报价及付款方式
最高限价:商铺和住宅营销代理费分别报价。商铺营销代理费限价:商铺销售成交价的7%;住宅营销代理费限价:住房销售成交价的7%。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发票: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由**双方各自承担其应履行的纳税义务。
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按合同约定执行
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单位信息
公司名称:十堰泽 (略)
公司地址: (略) 郧阳区城关镇子胥湖大道1号14幢101铺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十堰郧阳支行
银行账户:*7752
联系人:城运集团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719-*/0719-*/*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汉江观邸、碧水郧天、东方格兰维亚存量商铺商品房第三方营销代理服务
采购方式:由集团公司集中采购中心, (略) 注册并审核通过的服务机构中,通过询价方式确认。
最高限价:预估*元。
采购内容:汉江观邸、碧水郧天、东方格兰维亚存量商铺商品房第三方营销代理服务
履约期限:两年。
项目(采购)清单:营销代理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略) 注册的供应商, (略) 址(http://**)。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中介服务等。
三、采购要求
采购内容:汉江观邸、碧水郧天、东方格兰维亚存量商铺商品房第三方营销代理服务。
履约期限:两年。
四、报价及付款方式
最高限价:商铺和住宅营销代理费分别报价。商铺营销代理费限价:商铺销售成交价的7%;住宅营销代理费限价:住房销售成交价的7%。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发票: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由**双方各自承担其应履行的纳税义务。
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按合同约定执行
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单位信息
公司名称:十堰泽 (略)
公司地址: (略) 郧阳区城关镇子胥湖大道1号14幢101铺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十堰郧阳支行
银行账户:*7752
联系人:城运集团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719-*/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