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曹村温室大棚、土地租赁项目竞价公告
李家曹村温室大棚、土地租赁项目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XZJDJY-ZC-*
(略) 城阳区夏庄街道李家曹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 (略) 城阳区夏庄街道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就李家曹村温室大棚、土地租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竞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合法公民或单位参加投标,现将竞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李家曹村温室大棚、土地租赁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李家曹村温室大棚位于李家曹村东南,占地总面积2.55亩,租期20年,20年租金*元,租金每五年一付;
李家曹村 (略) , (略) 站,南至村厂房, (略) ,土地面积1.57亩,租期20年,20年租金*元,租金每五年一付。
三、报名须知
(一)本项目进行公开招租
(二)承租年限:均为20年
(三)竞价原则
1、交易底价:
李家曹村温室大棚*元
李家曹村土地*元
2、本项目租赁实行竞租者自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最高报价中标的原则。
3、采取现场公开竞价的办法,竞标人现场应价,报价不得低于底价,否则视为弃标。
4、投标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竞价加价基础以投标最低报价作为起拍价,每次加价幅度为1000元或1000元的倍数,按竞租价高者竞得租赁权。(一次加价最多不得超过保证金,否则为无效报价)
(四)租金收取及结算方式
中标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需在5日内签订合同并付清5年租金。自第六年起,每5年于合同签订日前一个月,一次性缴清五年租金,如违约,社区(村、合作社)将收回标的物,一切损失由中标者承担。
如中标者未按要求签约并交纳租金,视为自行弃权,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五年内不得参与夏庄街道社区(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产权交易活动。该标的第二名投标人经社区(村、合作社)两委会研究同意,并报街道产权交易领导小组通过后,递补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该标的物租赁价格为不含税净价,社区(村、合作社)出具《山东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若需要开具发票,租赁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税费,并在支付租金时一并支付给社区(村、合作社),社区(村、合作社)协助办理。
(五)保证金
1、本项目收取保证金,投标人需先缴纳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保证金到账后方可进行报名。保证金进账凭证上须注明本项目名称(李家曹村温室大棚、土地租赁项目)。
保证金金额:
李家曹村温室大棚*元
李家曹村土地*元
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或青岛城阳珠江村镇银行)
户 头: (略) 城阳区夏庄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帐 号:*33
2、为方便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 (略) 银、电汇等方式缴纳,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
3、保证金缴纳时间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不以汇款日期为准,规定时间内未能到账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
4、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所递交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或提供虚假资料,否则取消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被确定为成交的投标人,除取消中标资格、没收保证金外,五年内不得参与夏庄街道社区(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产权交易活动。
(六)租赁条件
该标的物严格按土地性质使用,禁止私自改变用途,禁止存放危险、违禁物品,禁止开展非法经营,禁止从事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的项目或其他不符合社区(村、合作社)相关规定的项目。未经社区(村、合作社)居委会和国家行政职能部门审批同意,不能随便改变结构和乱搭乱建。
(七)报名条件
报名前由社区(村、合作社)对每名投标人进行初审,需与社区(村、合作社)“两委”成员、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社区(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等不存在近亲属、近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已结清与社区(村、合作社)的原合同款项,不存在账务拖欠问题,可以报名参与该项目竞标。
(八)其他相关规定
1、为规范标的物管理,不得转租。如实际经营户与中标人不一致,则视为自行弃权,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经社区(村、合作社)两委会研究同意,并报街道产权交易领导小组通过后该标的第二名递补为中标,以此类推。
2、开标时经初审合格的法人或自然人需携带身份证进行核对,并在规定时间到场,否则取消投标资格。每个竞投者参与现场竞价的人数不超过1名,其他人员不得入场。
3、出现竞价公告中未涉及的情况,由社区(村、合作社)监督委员会小组现场商定,投标人必须认可。
4、竞投人一经参与开标视为对本项目无异议,应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在会场大声喧哗、扰乱会场秩序、伙同他人串标或者威胁他人投标等行为发生,一经发生,自行清理出场,五年内不得参与夏庄街道社区(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产权交易活动,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且有一定经济基础的自然人。
(一)独立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不能到场的需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缴纳保证金的凭证;
(二)自然人: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缴纳保证金的凭证;
五、报名时间、地点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 (略) 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填表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7 日-2024年5月23 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 (略) 城阳区夏庄街道社区中心一楼东侧社区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3、报名表格:符合要求的,请到 (略) 搜索“夏庄街道农村产权交易竞投报名资料(资产资源类)”下载并打印填表,没有打印条件的,可到现场填表。
六、答疑时间、地点
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勘踏,由竞投人自行前往,对标的物进行现场查勘,并对异议书面提出,由社区(村、合作社)进行答疑,过期视同无异议,开标会现场不进行异议解答。
答疑时间:2024年5 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
答疑地点:城阳区夏庄街道李家曹村办公室
七、竞价时间、地点
竞价地点: (略) 城阳区夏庄街道社区中心一楼东侧社区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竞价时间:2024年5月24 日上午9:30
八、联系单位、地点及联系方式
招租人: (略) 城阳区夏庄街道李家曹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城阳区夏庄街道李家曹村
联系人:李启江
联系电话:*
集中竞拍机构: (略) 城阳区夏庄街道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 (略) 城阳区夏庄街道社区中心一楼东侧社区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32-*
九、公告发布媒介
(略) 、李家曹村公开栏
2024年5月17日
项目编号:XZJDJY-ZC-*
(略) 城阳区夏庄街道李家曹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 (略) 城阳区夏庄街道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就李家曹村温室大棚、土地租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竞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合法公民或单位参加投标,现将竞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李家曹村温室大棚、土地租赁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李家曹村温室大棚位于李家曹村东南,占地总面积2.55亩,租期20年,20年租金*元,租金每五年一付;
李家曹村 (略) , (略) 站,南至村厂房, (略) ,土地面积1.57亩,租期20年,20年租金*元,租金每五年一付。
三、报名须知
(一)本项目进行公开招租
(二)承租年限:均为20年
(三)竞价原则
1、交易底价:
李家曹村温室大棚*元
李家曹村土地*元
2、本项目租赁实行竞租者自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最高报价中标的原则。
3、采取现场公开竞价的办法,竞标人现场应价,报价不得低于底价,否则视为弃标。
4、投标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竞价加价基础以投标最低报价作为起拍价,每次加价幅度为1000元或1000元的倍数,按竞租价高者竞得租赁权。(一次加价最多不得超过保证金,否则为无效报价)
(四)租金收取及结算方式
中标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需在5日内签订合同并付清5年租金。自第六年起,每5年于合同签订日前一个月,一次性缴清五年租金,如违约,社区(村、合作社)将收回标的物,一切损失由中标者承担。
如中标者未按要求签约并交纳租金,视为自行弃权,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五年内不得参与夏庄街道社区(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产权交易活动。该标的第二名投标人经社区(村、合作社)两委会研究同意,并报街道产权交易领导小组通过后,递补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该标的物租赁价格为不含税净价,社区(村、合作社)出具《山东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若需要开具发票,租赁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税费,并在支付租金时一并支付给社区(村、合作社),社区(村、合作社)协助办理。
(五)保证金
1、本项目收取保证金,投标人需先缴纳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保证金到账后方可进行报名。保证金进账凭证上须注明本项目名称(李家曹村温室大棚、土地租赁项目)。
保证金金额:
李家曹村温室大棚*元
李家曹村土地*元
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或青岛城阳珠江村镇银行)
户 头: (略) 城阳区夏庄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帐 号:*33
2、为方便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 (略) 银、电汇等方式缴纳,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
3、保证金缴纳时间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不以汇款日期为准,规定时间内未能到账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
4、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所递交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或提供虚假资料,否则取消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被确定为成交的投标人,除取消中标资格、没收保证金外,五年内不得参与夏庄街道社区(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产权交易活动。
(六)租赁条件
该标的物严格按土地性质使用,禁止私自改变用途,禁止存放危险、违禁物品,禁止开展非法经营,禁止从事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的项目或其他不符合社区(村、合作社)相关规定的项目。未经社区(村、合作社)居委会和国家行政职能部门审批同意,不能随便改变结构和乱搭乱建。
(七)报名条件
报名前由社区(村、合作社)对每名投标人进行初审,需与社区(村、合作社)“两委”成员、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社区(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等不存在近亲属、近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已结清与社区(村、合作社)的原合同款项,不存在账务拖欠问题,可以报名参与该项目竞标。
(八)其他相关规定
1、为规范标的物管理,不得转租。如实际经营户与中标人不一致,则视为自行弃权,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经社区(村、合作社)两委会研究同意,并报街道产权交易领导小组通过后该标的第二名递补为中标,以此类推。
2、开标时经初审合格的法人或自然人需携带身份证进行核对,并在规定时间到场,否则取消投标资格。每个竞投者参与现场竞价的人数不超过1名,其他人员不得入场。
3、出现竞价公告中未涉及的情况,由社区(村、合作社)监督委员会小组现场商定,投标人必须认可。
4、竞投人一经参与开标视为对本项目无异议,应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在会场大声喧哗、扰乱会场秩序、伙同他人串标或者威胁他人投标等行为发生,一经发生,自行清理出场,五年内不得参与夏庄街道社区(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产权交易活动,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且有一定经济基础的自然人。
(一)独立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不能到场的需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缴纳保证金的凭证;
(二)自然人: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缴纳保证金的凭证;
五、报名时间、地点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 (略) 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填表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7 日-2024年5月23 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 (略) 城阳区夏庄街道社区中心一楼东侧社区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3、报名表格:符合要求的,请到 (略) 搜索“夏庄街道农村产权交易竞投报名资料(资产资源类)”下载并打印填表,没有打印条件的,可到现场填表。
六、答疑时间、地点
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勘踏,由竞投人自行前往,对标的物进行现场查勘,并对异议书面提出,由社区(村、合作社)进行答疑,过期视同无异议,开标会现场不进行异议解答。
答疑时间:2024年5 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
答疑地点:城阳区夏庄街道李家曹村办公室
七、竞价时间、地点
竞价地点: (略) 城阳区夏庄街道社区中心一楼东侧社区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竞价时间:2024年5月24 日上午9:30
八、联系单位、地点及联系方式
招租人: (略) 城阳区夏庄街道李家曹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城阳区夏庄街道李家曹村
联系人:李启江
联系电话:*
集中竞拍机构: (略) 城阳区夏庄街道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 (略) 城阳区夏庄街道社区中心一楼东侧社区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32-*
九、公告发布媒介
(略) 、李家曹村公开栏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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