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三岭山森林公园垃圾清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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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三岭山森林公园垃圾清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三岭山森林公园垃圾清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各供应商:

广东浩景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三岭山森林公园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 (略) 三岭山森林公园垃圾清运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ZJ-GDHJ-2024-05

二、采购项目名称: (略) 三岭山森林公园垃圾清运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00 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形式为整体预留。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磋商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磋商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6.本项目 (略) 磋商。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5 月16 日至2024年5 月22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到广东浩景 (略) ( (略) 赤坎区海滨大道128号万达广场7栋802房)获取文件。磋商文件工本费(售后不退):人民币300元/套。

七、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如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需要年审的资料须附年审记录,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到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并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登记表。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 月27 日9 时30 分(北京时间)。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东浩景 (略) ( (略) 赤坎区海滨大道128号万达广场7栋802房)。

十、磋商时间:2024年5 月27 日9 时30 分(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广东浩景 (略) ( (略) 赤坎区海滨大道128号万达广场7栋802房)。

十二、特别说明:获取了磋商文件而不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招标项目有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 采购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759-* 联系地址: (略) 霞山区百蓬西路24号

联系地址: (略) 赤坎区海滨大道128号

万达广场7栋802房


(略) 三岭山森林公园垃圾清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各供应商:

广东浩景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三岭山森林公园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 (略) 三岭山森林公园垃圾清运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ZJ-GDHJ-2024-05

二、采购项目名称: (略) 三岭山森林公园垃圾清运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00 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形式为整体预留。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磋商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磋商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6.本项目 (略) 磋商。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5 月16 日至2024年5 月22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到广东浩景 (略) ( (略) 赤坎区海滨大道128号万达广场7栋802房)获取文件。磋商文件工本费(售后不退):人民币300元/套。

七、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如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需要年审的资料须附年审记录,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到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并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登记表。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 月27 日9 时30 分(北京时间)。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东浩景 (略) ( (略) 赤坎区海滨大道128号万达广场7栋802房)。

十、磋商时间:2024年5 月27 日9 时30 分(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广东浩景 (略) ( (略) 赤坎区海滨大道128号万达广场7栋802房)。

十二、特别说明:获取了磋商文件而不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招标项目有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 采购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759-* 联系地址: (略) 霞山区百蓬西路24号

联系地址: (略) 赤坎区海滨大道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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