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及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年》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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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及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年》批...

《 (略) 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及资源化利用专项划》(2021-2035年)

批前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现将《 (略) 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及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年)》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公示日期为30日(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3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公众通过来信、来访方式向我局反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

联系地址: (略) 高新开发区长丰大道43号

联系方式:请 (略) 城市管理和 (略) 容管理科收(地址: (略) 高新开发区长丰大道43号)

咨询电话:0734—*
(略) 址:http://**


《 (略) 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及资源化利用专项划》(2021-2035年)主要内容


为了进一步 (略) 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的排放及运输管理,改善建筑垃圾乱排、乱堆、乱倒、及各类运输车辆沿途洒落等 (略) 环境的现状,进 (略) 环境质量,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建筑垃圾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 (略) 建筑垃圾的消纳处置问题,特编制《 (略) 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及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推 (略) 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及资源化利用设施的落地建设, (略) 未来各项工程的建筑垃圾处置需求。

一、规划范围

(略) 中心城区(包括蒸湘区、珠晖区、雁峰区、石鼓区)。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分为:近期至2025年,远期2026年-2035年。

三、编制依据

(一)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

(二)相关标准规范

《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建筑垃圾处理场设施规范》(*)、《建筑垃圾减量化设计标准》(T/*)、《建筑垃圾分类收集技术规程》(T/*)等。

(三)地方相关规划及其它

《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略) 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4-2020)》(2019年修改)、《 (略) 山体水体保专项规划(2021-2035)》等。

四、主要内容

(略) 建筑垃圾处理设施总体布局了:"三厂、一中心"。

(一)"三厂"(保留2厂,新增1厂)分别为:

1.京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性质为规划保留,位于蒸湘区呆鹰岭镇振兴村,占地面积5.3公顷(含一、二期),规划年处理*吨建筑垃圾生产线。

2.金岭环保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性质为规划保留,位于珠晖区东阳渡镇东风村,占地面积10.3公顷,现已形成年处理*吨建筑垃圾综合骨料生产线。

3.樟树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性质为规划新增,位于珠晖区东三环西侧,东阳渡民星村樟树湾组, (略) 城市建设 (略) ,占地面积3.41公顷,规划年处理*吨建筑垃圾综合处理骨料生产。

(二)"一中心"

衡西建筑垃圾消纳与资源化利用中心:性质为规划新建,位于衡阳县樟树乡,新建年处理建筑垃圾*吨/年,含建筑垃圾填埋、调配、分拣、资源化利用、办公配套等设施。是整合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的功能、填埋消纳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处置基地。

(三)根据预测: (略) 中心城区规划近期至2025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年处理量需*吨/年;远期至2035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年处理量达到*吨/年以上。至规划期末,我市的建筑垃圾处理设施总年处理量为*吨(含衡阳县西渡镇约*吨),衡阳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可以达到90.00%,基本可以满足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要求的需求。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2月21日



《 (略) 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及资源化利用专项划》(2021-2035年)

批前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现将《 (略) 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及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年)》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公示日期为30日(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3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公众通过来信、来访方式向我局反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

联系地址: (略) 高新开发区长丰大道43号

联系方式:请 (略) 城市管理和 (略) 容管理科收(地址: (略) 高新开发区长丰大道43号)

咨询电话:0734—*
(略) 址:http://**


《 (略) 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及资源化利用专项划》(2021-2035年)主要内容


为了进一步 (略) 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的排放及运输管理,改善建筑垃圾乱排、乱堆、乱倒、及各类运输车辆沿途洒落等 (略) 环境的现状,进 (略) 环境质量,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建筑垃圾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 (略) 建筑垃圾的消纳处置问题,特编制《 (略) 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及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推 (略) 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及资源化利用设施的落地建设, (略) 未来各项工程的建筑垃圾处置需求。

一、规划范围

(略) 中心城区(包括蒸湘区、珠晖区、雁峰区、石鼓区)。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分为:近期至2025年,远期2026年-2035年。

三、编制依据

(一)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

(二)相关标准规范

《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建筑垃圾处理场设施规范》(*)、《建筑垃圾减量化设计标准》(T/*)、《建筑垃圾分类收集技术规程》(T/*)等。

(三)地方相关规划及其它

《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略) 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4-2020)》(2019年修改)、《 (略) 山体水体保专项规划(2021-2035)》等。

四、主要内容

(略) 建筑垃圾处理设施总体布局了:"三厂、一中心"。

(一)"三厂"(保留2厂,新增1厂)分别为:

1.京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性质为规划保留,位于蒸湘区呆鹰岭镇振兴村,占地面积5.3公顷(含一、二期),规划年处理*吨建筑垃圾生产线。

2.金岭环保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性质为规划保留,位于珠晖区东阳渡镇东风村,占地面积10.3公顷,现已形成年处理*吨建筑垃圾综合骨料生产线。

3.樟树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性质为规划新增,位于珠晖区东三环西侧,东阳渡民星村樟树湾组, (略) 城市建设 (略) ,占地面积3.41公顷,规划年处理*吨建筑垃圾综合处理骨料生产。

(二)"一中心"

衡西建筑垃圾消纳与资源化利用中心:性质为规划新建,位于衡阳县樟树乡,新建年处理建筑垃圾*吨/年,含建筑垃圾填埋、调配、分拣、资源化利用、办公配套等设施。是整合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的功能、填埋消纳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处置基地。

(三)根据预测: (略) 中心城区规划近期至2025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年处理量需*吨/年;远期至2035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年处理量达到*吨/年以上。至规划期末,我市的建筑垃圾处理设施总年处理量为*吨(含衡阳县西渡镇约*吨),衡阳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可以达到90.00%,基本可以满足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要求的需求。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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