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园区道路路灯照明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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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园区道路路灯照明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数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道路路灯照明工程(一期)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永泰县数字永 (略)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数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道路路灯照明工程(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鑫 (略)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数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道路路灯照明工程(一期)

2.项目编号:鑫之源采招[2024]058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数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道路路灯照明工程(一期)

1.00

*.00

建筑业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质证书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由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资格承诺函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 在 投 标 (响应)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 (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7.供应商报名期限:2024- 5 - 17 至2024- 5 - 24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若不一致,以采购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7.3报名地点: (略) 晋安区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福建鑫 (略) )。

7.4.1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按规定进行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7.4.2通过邮件办理:将报名费底单(公对公转账)、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营业执照、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电子邮箱)填写清楚加盖单位公章发邮件至我司。邮箱:*@*26.com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8.2获取地点及方式: (略) 晋安区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福建鑫 (略) )开标大厅。

9.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 5 月 28 日 上 午 9:30 (北京时间),福建鑫 (略) ( (略) 晋安区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

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永泰县数字永 (略)

地址: (略) 永泰县葛岭镇数字永泰产业园智慧广场c栋裙楼二层

联系人:侯宗敏

联系号码: *

14、代理机构:福建鑫 (略)

地址: (略) 晋安区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

邮编:*

联系人:谢凯、黄仕英

联系电话:0591-*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服务费及标书费

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福建鑫 (略) 连江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福州上江城支行

账 号:3505 0187 7707 0000 0958

保证金

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福建鑫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福州上江城支行

账 号:3505 0187 7707 0000 0913

保证金退还联系方式:0591-*

数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道路路灯照明工程(一期)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永泰县数字永 (略)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数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道路路灯照明工程(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鑫 (略)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数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道路路灯照明工程(一期)

2.项目编号:鑫之源采招[2024]058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数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道路路灯照明工程(一期)

1.00

*.00

建筑业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质证书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由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资格承诺函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 在 投 标 (响应)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 (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7.供应商报名期限:2024- 5 - 17 至2024- 5 - 24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若不一致,以采购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7.3报名地点: (略) 晋安区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福建鑫 (略) )。

7.4.1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按规定进行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7.4.2通过邮件办理:将报名费底单(公对公转账)、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营业执照、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电子邮箱)填写清楚加盖单位公章发邮件至我司。邮箱:*@*26.com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8.2获取地点及方式: (略) 晋安区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福建鑫 (略) )开标大厅。

9.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 5 月 28 日 上 午 9:30 (北京时间),福建鑫 (略) ( (略) 晋安区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

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永泰县数字永 (略)

地址: (略) 永泰县葛岭镇数字永泰产业园智慧广场c栋裙楼二层

联系人:侯宗敏

联系号码: *

14、代理机构:福建鑫 (略)

地址: (略) 晋安区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

邮编:*

联系人:谢凯、黄仕英

联系电话:0591-*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服务费及标书费

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福建鑫 (略) 连江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福州上江城支行

账 号:3505 0187 7707 0000 0958

保证金

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福建鑫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福州上江城支行

账 号:3505 0187 7707 0000 0913

保证金退还联系方式: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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