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清开启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一季度财务审计服务项目
河北清开启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一季度财务审计服务项目
河北清开 (略)
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一季度财务审计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XJ-2405-01
项目名称:河北清开启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一季度财务审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57万元整。
采购需求:需对河北清开 (略) ( (略) )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一季度的财务及资产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出具全部报告之日止。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要求。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进入中国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录,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 供应商应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4.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河北 (略) ( (略) 清苑区发展东路42号)
方式:现场,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磋商采购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清苑区发展东路42号
五、开启
时间:**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清苑区发展东路4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本公告发布媒体: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元博网)上发布,各潜在投标人因轻信其他组织或媒体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河北清开 (略) | 代理机构:河北 (略) |
地 址: (略) 清苑区乐凯南大街5006号 | 地 址: (略) 清苑区发展东路42号 |
联系人:贺将 | 联 系 人:李博 |
电 话:* | 电 话:* |
河北清开 (略)
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一季度财务审计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XJ-2405-01
项目名称:河北清开启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一季度财务审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57万元整。
采购需求:需对河北清开 (略) ( (略) )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一季度的财务及资产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出具全部报告之日止。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要求。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进入中国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录,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 供应商应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4.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河北 (略) ( (略) 清苑区发展东路42号)
方式:现场,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磋商采购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清苑区发展东路42号
五、开启
时间:**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清苑区发展东路4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本公告发布媒体: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元博网)上发布,各潜在投标人因轻信其他组织或媒体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河北清开 (略) | 代理机构:河北 (略) |
地 址: (略) 清苑区乐凯南大街5006号 | 地 址: (略) 清苑区发展东路42号 |
联系人:贺将 | 联 系 人:李博 |
电 话:*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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