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教育系统2024学年学生营养膳食食材营养馕采购项目第二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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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车县教育系统2024学年学生营养膳食食材营养馕采购项目第二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莎车县教育系统2024学年学生营养膳食食材营养馕采购项目(第二标段)
品目
采购单位 莎车县教育局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日 22:2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 http://**-login/#/login)
开标时间 **日 11:00
开标地点 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大厅
预算金额 ¥50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裴有胜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莎车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莎车县齐乃巴格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喀 (略) 帕伊纳普路唐城国际商务大厦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项目概况

莎车县教育系统2024学年学生营养膳食食材营养馕采购项目(第二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 http://**-login/#/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XSJCG(GK)-2024-02号

项目名称:莎车县教育系统2024学年学生营养膳食食材营养馕采购项目(第二标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72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莎车县教育系统2024学年学生营养膳食食材营养馕采购项目(第二标段)
数量:*
预算金额(元):*.72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营养馕一批:*个。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次招标食材使用时间2024年7月-2025年1月,以中标时间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基本资格要求:
(1)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人是生产商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是经销商需具备有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采集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由社保部门或税务局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和个人缴纳的社保明细表(近半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缴费明细);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2年任意一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缴纳税收近半年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零申报请出具税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无欠款税收证明);
(6)中国政府采购网、在信用中国行政处罚、诚实守信、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承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时起尚在处罚期内的或限制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企业自行下载放入投标文件中,下载日期需在投标截止日内);
(7)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8)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http://**-login/#/logi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获取须知:
( 1)政采云平台已注册供应商可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2)登*网址:http://**;
(3)操作方法: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通过项目区划或项目编号搜索项目→ 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 获取采购文件信息填写页面,按要求规范填写信息(其中带“*”项 为必填项)并提交;
(4)如有操作性问题,请咨询政采云在线客服,咨询电话: *。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 CA 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自主通过新疆 CA 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 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 CA 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 CA,可与新疆 CA 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0991-*。
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 CA 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进行咨询。
6.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7.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项号+投标保证金。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8.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 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网超供应商服务二群:*(如已加入 1-20 群,无需重复加入),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 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 (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莎车县教育局

地 址:莎车县齐乃巴格路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 (略)

地 址:喀 (略) 帕伊纳普路唐城国际商务大厦8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裴有胜

电 话:*









附件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莎车县教育系统2024学年学生营养膳食食材营养馕采购项目(第二标段)
品目
采购单位 莎车县教育局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日 22:2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 http://**-login/#/login)
开标时间 **日 11:00
开标地点 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大厅
预算金额 ¥50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裴有胜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莎车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 莎车县齐乃巴格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喀 (略) 帕伊纳普路唐城国际商务大厦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项目概况

莎车县教育系统2024学年学生营养膳食食材营养馕采购项目(第二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 http://**-login/#/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XSJCG(GK)-2024-02号

项目名称:莎车县教育系统2024学年学生营养膳食食材营养馕采购项目(第二标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72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莎车县教育系统2024学年学生营养膳食食材营养馕采购项目(第二标段)
数量:*
预算金额(元):*.72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营养馕一批:*个。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次招标食材使用时间2024年7月-2025年1月,以中标时间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基本资格要求:
(1)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人是生产商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是经销商需具备有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采集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由社保部门或税务局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和个人缴纳的社保明细表(近半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缴费明细);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2年任意一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办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缴纳税收近半年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零申报请出具税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无欠款税收证明);
(6)中国政府采购网、在信用中国行政处罚、诚实守信、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用承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时起尚在处罚期内的或限制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企业自行下载放入投标文件中,下载日期需在投标截止日内);
(7)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8)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http://**-login/#/logi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获取须知:
( 1)政采云平台已注册供应商可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2)登*网址:http://**;
(3)操作方法: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通过项目区划或项目编号搜索项目→ 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 获取采购文件信息填写页面,按要求规范填写信息(其中带“*”项 为必填项)并提交;
(4)如有操作性问题,请咨询政采云在线客服,咨询电话: *。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 CA 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自主通过新疆 CA 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 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 CA 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 CA,可与新疆 CA 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0991-*。
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 CA 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进行咨询。
6.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7.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项号+投标保证金。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8.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 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网超供应商服务二群:*(如已加入 1-20 群,无需重复加入),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 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 (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莎车县教育局

地 址:莎车县齐乃巴格路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 (略)

地 址:喀 (略) 帕伊纳普路唐城国际商务大厦8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裴有胜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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