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建基础分公司崇文佳苑十三期安置房EPC总承包项目南北地块含主楼地下室到主体结构10层封顶劳务分包采购计划任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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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建基础分公司崇文佳苑十三期安置房EPC总承包项目南北地块含主楼地下室到主体结构10层封顶劳务分包采购计划任务任务

劳务采购公开预审招标公告

广西建工 (略) 基础分公司崇文佳苑十三期安置房EPC总承包项目(南北地块含主楼地下室到主体结构10层封顶)工程拟对以下劳务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标单位:

广西建工 (略)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西安高陵区

工程造价: *.32元

建筑规模:/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截止时间:

2024年5月18日至2024年5月22日。

2、招标答疑时间:

2024年5月18日至2024年5月22日。

四、招标内容

1、承包模式:包工不包料(清包工)

2、承包内容:

序号

名称

暂估

工程量

单位

备注

1

砖砌体

*

m3


2

砼浇捣砼

*

m3


3

墙面顶面抹灰

*


4

钢筋制安

*

t


5

室内涂料

*


6

模板装拆

*


7

防水、基础垫层

*


8

水电安装

*


9

内(外)架搭拆

*


10

地面内外墙贴砖

*


11

内墙刮腻子

*


3、承包范围及要求:以建设单位与发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劳务为准。

四、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供应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招标范围内的实力和施工业绩。

(二)质量标准

按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中有关质量的约定,以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质量要求等。

(三)报价方式

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方式计算: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

2、投标单位根据单位的实力并考虑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在 (略) 中进行报价。

(四)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最终支付

1、本合同不实行劳务预付款。

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发包人与劳务分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每月按形象进度并经建设方确认劳务报酬进行结算,按双方商定的比例付款。

(五)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的发生,轻伤频率不大于0.1%;杜绝重大机械和火灾事故。

2、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及发包人组织各项质安检查监督,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发包人制定的相关规定,发包人有权对劳务分包人违反质安管理行为给予罚款。

3、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本工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发包人报告,重大伤亡事故要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双方约定:由于本合同劳务分包人的管理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事故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各项罚款)由于劳务分包人承担。

(六)定标原则及结算方式等

1、定标原则:根据投标单位所提供的确定中标单位,招标方不承诺最低价格中标,但投标报价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

2、货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支付。

3、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五、开标、评标

1、开标:在广西 (略) 上进行开标,依据广西 (略) 招投标办法进行。

2、评标:选择合理低报价、履约能力强、诚实守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六、服务承诺

1、中标后及时与招标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按照投标单位要求及时组织人员进场作业,保证项目施工生产需要。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七、其他补充事宜

被邀请单位名单:广西 (略) 、广西 (略) 、广西 (略) 。
未被邀请的企业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广西建工 (略)

联系人:

电 话:

邮 箱:

监督机构:广西建工 (略) 集中采购部

监督电话: 0772-*


,广西,高陵区,西安,0772-

劳务采购公开预审招标公告

广西建工 (略) 基础分公司崇文佳苑十三期安置房EPC总承包项目(南北地块含主楼地下室到主体结构10层封顶)工程拟对以下劳务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标单位:

广西建工 (略)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西安高陵区

工程造价: *.32元

建筑规模:/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截止时间:

2024年5月18日至2024年5月22日。

2、招标答疑时间:

2024年5月18日至2024年5月22日。

四、招标内容

1、承包模式:包工不包料(清包工)

2、承包内容:

序号

名称

暂估

工程量

单位

备注

1

砖砌体

*

m3


2

砼浇捣砼

*

m3


3

墙面顶面抹灰

*


4

钢筋制安

*

t


5

室内涂料

*


6

模板装拆

*


7

防水、基础垫层

*


8

水电安装

*


9

内(外)架搭拆

*


10

地面内外墙贴砖

*


11

内墙刮腻子

*


3、承包范围及要求:以建设单位与发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劳务为准。

四、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供应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招标范围内的实力和施工业绩。

(二)质量标准

按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中有关质量的约定,以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质量要求等。

(三)报价方式

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方式计算: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

2、投标单位根据单位的实力并考虑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在 (略) 中进行报价。

(四)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最终支付

1、本合同不实行劳务预付款。

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发包人与劳务分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每月按形象进度并经建设方确认劳务报酬进行结算,按双方商定的比例付款。

(五)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的发生,轻伤频率不大于0.1%;杜绝重大机械和火灾事故。

2、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及发包人组织各项质安检查监督,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发包人制定的相关规定,发包人有权对劳务分包人违反质安管理行为给予罚款。

3、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本工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发包人报告,重大伤亡事故要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双方约定:由于本合同劳务分包人的管理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事故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各项罚款)由于劳务分包人承担。

(六)定标原则及结算方式等

1、定标原则:根据投标单位所提供的确定中标单位,招标方不承诺最低价格中标,但投标报价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

2、货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支付。

3、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五、开标、评标

1、开标:在广西 (略) 上进行开标,依据广西 (略) 招投标办法进行。

2、评标:选择合理低报价、履约能力强、诚实守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六、服务承诺

1、中标后及时与招标单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按照投标单位要求及时组织人员进场作业,保证项目施工生产需要。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七、其他补充事宜

被邀请单位名单:广西 (略) 、广西 (略) 、广西 (略) 。
未被邀请的企业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广西建工 (略)

联系人:

电 话:

邮 箱:

监督机构:广西建工 (略) 集中采购部

监督电话: 0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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