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萍乡市上栗县分公司轻型网点大堂引导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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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萍乡市上栗县分公司轻型网点大堂引导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略) (略) 轻型网点大堂引导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轻型网点大堂引导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PXYZ-2024-22

3、采购内容:邮政轻型网点大堂引导服务

4、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年服务费用预算为17.02万元。

6、资金来源:自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提供:

①投标人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劳务派遣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或相关资料。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或相关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承诺:

(1)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自**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纪录、无重大司法及监管处罚;

(4)服务人员与萍乡邮政企业无劳动关系亦无劳务派遣关系,不会基于劳动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向萍乡邮政企业提出任何主张;

(5)能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

提供:以上第(1)-(5)点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提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5.供应商承诺无以下限制投标情形: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共同参加同一项目或划分标包时的同一标包的投标;

(2)供应商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供应商被 (略) (略) 采购准入限制名单;

(4)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项目评审公正性【如供应商系由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提供:以上第(1)-(4)点供应商提供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6.履约保证金及费用结算:

(1)供应商承诺中标后,向采购人缴纳0.6万元履约保证金,确保服务质量。

(2)供应商承诺中标后,向采购人提供萍乡邮政银行的对公账户结算服务费用。

提供:以上第(1)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第(2)点提供已经开设的萍乡邮政银行对公账户信息并承诺通过该账户结算外包费用或提供开设萍乡邮政银行对公账户并通过该账户结算外包费用的承诺。

公司注册地不在萍乡境内,如果不承诺在萍乡邮政银行开设对公账户,但必须承诺在注册地开设邮政银行对公账户并通过该账户结算外包费用。

三、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日9时至**日17时, (略) 报名,索取磋商文件,务必携带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法人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磋商文件的递交

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日上午9时30分, (略) ,详细地址: (略) 建设东路346号。

五、本项目的其他事宜,请咨询采购联系人。

采购人: (略) (略)

招标单位地址: (略) 建设东路346号

联 系 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


(略) (略) (略) 轻型网点大堂引导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轻型网点大堂引导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PXYZ-2024-22

3、采购内容:邮政轻型网点大堂引导服务

4、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年服务费用预算为17.02万元。

6、资金来源:自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提供:

①投标人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劳务派遣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或相关资料。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或相关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承诺:

(1)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自**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纪录、无重大司法及监管处罚;

(4)服务人员与萍乡邮政企业无劳动关系亦无劳务派遣关系,不会基于劳动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向萍乡邮政企业提出任何主张;

(5)能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

提供:以上第(1)-(5)点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提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5.供应商承诺无以下限制投标情形: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共同参加同一项目或划分标包时的同一标包的投标;

(2)供应商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供应商被 (略) (略) 采购准入限制名单;

(4)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项目评审公正性【如供应商系由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提供:以上第(1)-(4)点供应商提供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6.履约保证金及费用结算:

(1)供应商承诺中标后,向采购人缴纳0.6万元履约保证金,确保服务质量。

(2)供应商承诺中标后,向采购人提供萍乡邮政银行的对公账户结算服务费用。

提供:以上第(1)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第(2)点提供已经开设的萍乡邮政银行对公账户信息并承诺通过该账户结算外包费用或提供开设萍乡邮政银行对公账户并通过该账户结算外包费用的承诺。

公司注册地不在萍乡境内,如果不承诺在萍乡邮政银行开设对公账户,但必须承诺在注册地开设邮政银行对公账户并通过该账户结算外包费用。

三、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日9时至**日17时, (略) 报名,索取磋商文件,务必携带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法人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磋商文件的递交

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日上午9时30分, (略) ,详细地址: (略) 建设东路346号。

五、本项目的其他事宜,请咨询采购联系人。

采购人: (略) (略)

招标单位地址: (略) 建设东路346号

联 系 人: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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