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安镇岭仔村人居环境整治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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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安镇岭仔村人居环境整治招标公告




黎安镇岭仔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HNZH-2024-120)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 (略)



2024年05月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4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9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20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37

第六章 评审标准56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ZH-2024-120

2、项目名称:黎安镇岭仔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3、项目地点: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预算金额:*.86元

7、最高限价:*.86元

8、采购需求

8.1建设规模及内容:(一)排水工程:项目新建雨水盖板沟总长为1574m,其中

排水盖板沟WXH=300X300长为919m,排水盖板沟WXH=400X400长为288m,排水盖板沟

WXH=500X500长为196m,排水盖板沟WXH=600X600长为171m,并设置八字排水口2

座,WXH=400X500雨水箅子62个,WXH=500X500雨水箅子20个,WXH=600X500雨水箅

子13个,WXH=700X500雨水箅子12个,新建排水沟盖板221m。破除路面面积为4391

㎡,恢复路面面积为3780㎡。(二)道路硬化工程:项目道路硬化总面积为1224㎡,

包含11条道路。道路按照乡村支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速度为15km/h,设计年限为

15年,路面结构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8.2采购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及施工图的内容为准)

9、 工期:120日历天

10、质量要求: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4、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信用查询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含本数)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

(含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 (略) 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

3、方式:网上报名获取

投标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 (略) 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平台进行注册 ,登*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并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未按时在系统平台注册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地址)为: (略) 琼山区国兴街道4号海航豪庭南苑二区32单元2302

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 (略) 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并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内登录系统完成签到,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琼山区国兴街道4号海航豪庭南苑二区32单元23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操作,供应商应详 (略) 政府采购网的通知《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的通知》,下载查看操作手册,在使用交易系统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0898-*。

3、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4、本项目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微企业发展、监狱企业发展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扶持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黎安大道39号

联系人:符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 (略)

地址: (略) 琼山区国兴街道4号海航豪庭南苑二区32单元2302

联系人:符工

电话:*

项目联系人:符工

电话:*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2.1总则

2.1.1采购方式、定义及相应职责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以下简称磋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

一、“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人民政府。

二、“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海南 (略) 。

三、“招标采购人”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四、“供应商”系指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错、漏之处提出澄清、说明要求或质疑;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派投标代表投标(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活动,对评审小组就响应文件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投标代表”系指在投标过程中代表供应商处理投标事宜的人员,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取得授权的供应商人员;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就磋商采购项目的质疑、投诉和举报的处理工作;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向采购人提供技术服务;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2.1.2合格的供应商

一、满足竞争性磋商“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条件的规定。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三、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有能力提供满足磋商要求的相关工程服务的法人实体。

四、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五、“成交供应商”系指经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推荐合格的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1.3适用法律

本次竞争性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2.1.4磋商费用

一、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采购代理机构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琼价费管【2011】225号文计取。

2.1.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获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2.1.6投标有效期

一、投标有效期为从开标截止之日起计算的60天,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二、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征得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待首次投标有效期届满,供应商可放弃本次投标。同意这一要求的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投标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2.2竞争性磋商文件

2.2.1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一、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供应商须知

三、合同条款及格式

四、工程量清单

五、响应文件格式

六、评审标准

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一、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人潜在供应商,并对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潜在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确认。

三、为使供应商准备投标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2.3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编制

一、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拒收。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二、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二)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2.4响应文件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2.2.5证明供应商资格及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料

一、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料。

二、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2.2.6响应文件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投标报价由供应商自行编制的,应当由本企业的造价专业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具有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职称资格人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仅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提供,职称资格人员不做要求);供应商委托他人编制投标报价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并在响应文件中附有委托合同,同时应由被委托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2.2.7参加竞争性磋商函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竞争性磋商函。

2.2.8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 (略) 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投标人现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指定地点,纸质投标文件须与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一致(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不作要求)。

3、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

5、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响应文件。

2.3开标注意事项

2.3.1电子开标前应签到,建议供应商提前(30分钟)进入开标大厅做准备。检查系统环境及签章工具情况。

2.3.2开标(签到)倒计时结束前必须完成签到,要求在签到页面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未签到,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3代理机构【发起解密】,设定解密时长(30分钟),显示解密倒计时,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成功者,视为投标无效。

2.3.4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的或者解密未成功的,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5解密结束,采购代理机构发起结果确认,供应商应在 (30分钟)内完成确认,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确认者,视为投标无效。

2.4磋商与评审

2.4.1磋商小组

采购人将根据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特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成立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组建:由3名评审专家共同组成。

磋商小组评审专家来源:专家 (略) 综合评标专家库从中随机抽取。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4.2磋商工作纪律及保密

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2.4.3磋商小组工作原则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4.4响应文件审查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5供应商澄清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4.6磋商程序、综合评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响应文件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将通过投标签到顺序决定磋商次序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就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服务要求是否完善和投标方案是否完全响应进行评审;(如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制评审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如并列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且报价相同的,则由磋商小组以公开的方式随机抽取第一成交候选人。

2.4.7评标注意事项

(略) 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向供应商发起磋商问题,供应商对问题进行回复;专家向供应商发起磋商报价,供应商响应二次(最终)报价。如供应商未及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磋商问题或者响应二次(最终)报价者,应自行承担因自身延误造成的后果。

一、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

(一)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二)本规定所称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 (略) 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

二、具体评审价说明:

(一)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其评审价=投标报价*0.97;

(二)供应商为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含联合体)的,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格式见财库〔2020〕46号),否则视为无效。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相应的法定性证明材料。

2.4.9响应无效和终止磋商活动

一、响应无效

(一)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二)供应商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二、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4.10定标

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人(以书面评审报告推荐),采购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最终成交候供应商。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自始至终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而获得评标信息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三位成交候选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上分值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

2.6质疑及投诉处理

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办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书面形式,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章公告内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在收到答复不满或规定时间内没有收到答复的,在规定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

2.7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需求签订采购合同。

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需求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三、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重新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四、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8验收

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人制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对于不合理验收要求,成交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提出。

2.9认定串标的情形

所有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供应商,将按照相关法律进处理。

一、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

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二、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供应商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供应商送达或者分发;

9、参加磋商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供应商的在职人员;

10、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费用补偿。

三、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投标:

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中标提供方便;

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7、采购人协助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供应商对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响应文件进行撤换、修改;

8、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或者供应商的利害关系人泄露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的名称、数量或者资格审查情况,泄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名称、数量或者评标等情况;

9、采购人以胁迫、劝退、利诱等方式,使特定供应商以外的其他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

10、与成交供应商之间另行约定给予未中标的其他供应商费用补偿。

2.1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1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2.13利害关系授权委托人处理

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委托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仅供参考,具体内容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项目名称)工程



承包合同书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地点:




(项目名称)工程

承 包 合 同


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发包人)系工程业主, 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同意承担本项目的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本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参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项目范围及内容

承包项目范围为 :

主要内容为:

二、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阅读和理解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即:

1、本合同书及其附件;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3、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

4、现行技术标准及规范。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次序在前者为准。

三、本项目造价:本合同为含人工、机械、材料及税费的单价承包,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结算时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四、施工工期

1、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日历天。

2、如果出现以下情况:

(1)额外的工程量变化;

(2)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3)发包人责任造成的延误;

(4)其他人力不可预见的特殊原因。

如有上述情况,承包人应书面申请,报发包人批准后, 发包人以书面形式认可工期顺延。

五、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合格。有国家标准的,满足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但有行业标准的,满足行业标准;既无国家标准又无行业标准的,按照企业标准执行。无论执行何种标准,均须满足发包人实际要求。

六、变更

1、发包人有权对本项目任何部分做出变更,并按程序以书面形式指示承包人实施。变更发生时,双方均不应以任何方式终止合同。

2、项目清单与实际不符时,由承包人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变更申请,经发包人现场核实签认后,由发包人签发变更令,承包人根据变更令组织施工。没有变更令承包人不得自行施工,否则由此产生的工程量,以及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负。

七、质量事故及返工整改处理

1、承包人如果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质保措施或安全生产措施缺乏,造成特大质量事故,除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外,发包人立即终止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退场。

2、承包人如果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质保措施欠佳,造成一次返工整改后,未能达到规定要求,则发包人立即终止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退场,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无权就已完成的工程部分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3、承包人现场施工人员不负责任造成质量事故的,发包人有权驱逐出场,并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八、承包人没有按照约定的工期构成延期交付违约。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延迟履行违约金,该违约金以本合同金额的3%按延期日累计计算。如果前述逾期履行期超过7个日历天,则发包人可以选择本款规定的下述全部或部分之措施,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单方解除本合同;(2)重新委托第三方承包本项目,并要求承包人补偿发包人因此向该第三方支付款项,或其他因延期交付所产生款项之部分。

九、合同款支付

计量周期末指每月日,工程进度款按每月进度付款证书支付。整个工程完工后,累计支付工程款达合同价款的85%,即停止支付。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给承包人一次性支付结算金额的97%,其余3%作为缺陷责任保修金,待6个月缺陷责任保修期满后无利息一次性支付。

十、双方责任

1、发包人责任

(1)负责与有关方面协调办理本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协助解决水源、电源及施工临时用地;

(2)负责协调处理本项目建设与地方政府、居民或施工单位的协调关系;

(3)及时组织验收。

2、承包人责任

(1)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规章;

(2)应对全部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应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完全负责,*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有效措施保护施工内外的环境负责现场建筑垃圾的全面清理、弃运。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做好现场管线、电缆、桥梁附属设施等保护工作,如造成毁损,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3)按照合同要求负责质量保证和缺陷责任;

(4)在实施本项目的整个过程中,应保障所有现场工作人员的施工安全,保障公众或他人安全不受本项目作业威胁;

(5)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对发生的所有安全责任及事故负全责(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除外);与*方无关,由*方负全责;

(6)缺陷责任保修期内,承包人负责无偿维修、更换等,以保证本项目质量符合前款要求。如承包人无故不履行保修义务,发包人可委托第三方维修、更换等,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承包人出现如下违约行为,发包人可视情况解除合同,或同时要求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造成发包人损失的,还需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等费用。

A、承包人以各种理由减少或降低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工程内容,拖延施工工期;

B、因承包人的行为造成重大或者特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C、未经发包人许可,转包或分包第三人;

D、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义务的其他情况。

(8)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其工作人员遭受一切人身及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十一、项目验收

满足下列条件者,承包人可书面向发包人提出验收要求:

(1)结算资料文件已按要求完成并经发包人相关负责人审定认可;

(2)施工现场已经清理干净,无任何障碍物,满足发包人相应要求。

十二、其他条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可在合同协议书签订 (略) 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盖章并签字后生效。


(签署页)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开户行:

开户名:

账 号:

地 址:




第四章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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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黎安镇岭仔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HNZH-2024-120)



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第一部分

一、首次报价一览表

二、竞争性磋商函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四、法人授权委托书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

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第二部分

一、企业荣誉证明材料

二、同类业绩一览表

三、拟投入本项目主要岗位人员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第三部分

一、施工组织方案

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


第一部分 一、首次报价一览表


基于黎安镇岭仔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磋商文件的要求,我们首次响应报价如下:


报价合计:[大写]________ [小写]_______元

工期:120日历天

注:1、报价应包含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报价;

2、大写、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清单报价(格式以磋商文件提供的清单为准)




























二、竞争性磋商函


致:海南 (略)

根据贵方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HNZH-2024-120)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司已收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的各项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日期起计算的60天,在此期间,本响应文件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

5.如果在确定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一旦我方被确认成交,我方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8.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9.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____年_ 月_ _日





竞争性磋商函附录



序号

项目内容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经理

姓名:_ _

注册编号:_ _


2

工期

120日历天


3

质量标准

合格


4

响应文件有效期

从开标截止之日起计算的60天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____年_ 月____日






四、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海南 (略)

本授权书声明:

委托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所在单位: 职务:

身 份 证: 联系方式:

兹委托受托人代表我方参加海南 (略) 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HNZH-2024-120)的政府采购活动,并授权其全权办理以下事宜:

1、参加磋商活动;

2、出席磋商会议;

3、签订与成交事宜有关的合同;

4、负责合同的履行、服务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事宜的洽谈和处理。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方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托人(签名):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

供应商名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备注

注:填写营业执照范围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1:

承诺函


海南 (略) :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现承诺如下: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采购项目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1. 企业荣誉证明材料

(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果没有,则不需要提供)


二、同类业绩一览表

年份

业主名称

项目名称

服务时间

合同金额

服务质量

备注






















注:供应商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拟投入本项目主要岗位人员

(一)拟投入本项目主要岗位人员一览表


序号

本项目职务

姓名

性别

年龄

证书名称及编号

备注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拟投入本项目主要岗位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姓 名


年龄


学历


职 称


职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专业

主要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供应商需提供人员对应证书、身份证、社保。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月日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五、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如不是监狱企业,则不需要提供该声明函本页留空。
















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第三部分

一、施工组织方案(格式自拟)


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

第六章 评审标准

6.1 评审办法

一、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综合评分法评标步骤:先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再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的详细评审。只有通过资格性评审及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6.2 初步评审

6.1.1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表”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进行评审,只有对“初步评审表”(附表1)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才能通过初步评审。对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投标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供应商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淘汰。有以下情况的将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一、供应商未能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二、响应文件不完整有缺漏的

三、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四、工期不满足要求的;

六、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条件。

6.1.2响应文件的响应与否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6.1.3编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要求提供原件备查的需提供原件。

6.1.4评标委员会在初审中,对算术错误的修正原则如下:

一、竞争性磋商函内容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不一致的,以竞争性磋商函为准;

二、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四、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五、若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

6.3 详细评审

一、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办法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进行技术和商务的评审打分。

二、技术服务、商务评分:具体评审的内容详见(附表2);

三、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将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供应商的投标价格,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四、技术服务、商务及价格权重分配


评估因素

技术评审

商务评审

价格

权重

53

37

10


五、综合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分值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就各个供应商的技术服务、商务状况,其对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各供应商的得分,得分与投标报价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次高的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


附表1:初步审查表

项目名称:黎安镇岭仔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人民政府

项目编号:HNZH-2024-120 日 期:年月 日


序号

审查项目

评议内容(无效投标认定条件)

供应商

1#

2#

3#

1

供应商的资格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第一章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式样和签署要求且内容完整无缺漏




3

投标有效期

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60天)




4

工期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5

其它

无其他无效投标认定条件




结论





1、在表中的各项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2、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

3、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轮;不合格的被淘汰。


附表2综合评分表

项目名称:黎安镇岭仔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人民政府

项目编号:HNZH-2024-120 日 期: 年月 日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分标准及分值

满分

1

磋商报价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评标基准价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

10

2

企业业绩

(25分)

(略) 政类工程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25分。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5

3

人员配备(12分)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以下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资料员1名、安全员1名、劳资专管员1名配备齐全得12分,每缺少一人扣2分。

证明材料:

①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身份证、提供中级或以上级工程师职称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提供身份证、岗位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安全员提供身份证、岗位证或安考C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劳资专管员提供身份证、人员岗位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以上人员提供2024年1月至 (略)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

4

施工组织设计(55)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进行综合比较打分:

A.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科学合理,适用性强,思路清晰,内容全面,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满足采购人的需要,考虑问题周全,实施过程务实,各项指标均能完成,8分-11分;

B.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基本能够满足采购需要,操作性不强,4分-7分;

C.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不合理,1分-3分;

D.不提供者得0分。


11分

质量保证体系与技术措施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体系与技术措施进行综合比较打分:

A.质量保证体系与技术措施科学合理,适用性强,思路清晰,内容全面,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满足采购人的需要,考虑问题周全,实施过程务实,各项指标均能完成,8分-11分;

B.质量保证体系与技术措施基本能够满足采购需要,操作性不强;4分-7分;

C.质量保证体系与技术措施不合理;1分-3分;

D.不提供者得0分

11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技术措施

A.安全管理体系与技术措施科学合理,适用性强,思路清晰,内容全面,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满足采购人的需要,考虑问题周全,实施过程务实,各项指标均能完成,8分-11分;

B.安全管理体系与技术措施基本能够满足采购需要,操作性不强;4分-7分;

C.安全管理体系与技术措施不合理,1分-3分;

D.不提供者得0分

11分

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进行综合比较打分:

A.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科学合理,适用性强,思路清晰,内容全面,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满足采购人的需要,考虑问题周全,实施过程务实,各项指标均能完成,8分-11分;

B.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基本能够满足采购需要,操作性不强,4分-7分;

C.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不合理,1分-3分;

D.不提供者得0分。

11分

工期与施工进度计划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期与施工进度计划进行综合比较打分:

A.工期与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适用性强,思路清晰,内容全面,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满足采购人的需要,考虑问题周全,实施过程务实,各项指标均能完成,7分-9分;

B.工期与施工进度计划基本能够满足采购需要,操作性不强,4分-6分;

C.工期与施工进度计划不合理,1分-3分;

D.不提供者得0分

9分









黎安镇岭仔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HNZH-2024-120)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 (略)



2024年05月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4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9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20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37

第六章 评审标准56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ZH-2024-120

2、项目名称:黎安镇岭仔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3、项目地点: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预算金额:*.86元

7、最高限价:*.86元

8、采购需求

8.1建设规模及内容:(一)排水工程:项目新建雨水盖板沟总长为1574m,其中

排水盖板沟WXH=300X300长为919m,排水盖板沟WXH=400X400长为288m,排水盖板沟

WXH=500X500长为196m,排水盖板沟WXH=600X600长为171m,并设置八字排水口2

座,WXH=400X500雨水箅子62个,WXH=500X500雨水箅子20个,WXH=600X500雨水箅

子13个,WXH=700X500雨水箅子12个,新建排水沟盖板221m。破除路面面积为4391

㎡,恢复路面面积为3780㎡。(二)道路硬化工程:项目道路硬化总面积为1224㎡,

包含11条道路。道路按照乡村支路标准进行建设,设计速度为15km/h,设计年限为

15年,路面结构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8.2采购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及施工图的内容为准)

9、 工期:120日历天

10、质量要求: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4、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信用查询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含本数)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

(含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 (略) 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

3、方式:网上报名获取

投标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 (略) 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平台进行注册 ,登*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并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未按时在系统平台注册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地址)为: (略) 琼山区国兴街道4号海航豪庭南苑二区32单元2302

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 (略) 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并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分内登录系统完成签到,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琼山区国兴街道4号海航豪庭南苑二区32单元23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操作,供应商应详 (略) 政府采购网的通知《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的通知》,下载查看操作手册,在使用交易系统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0898-*。

3、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4、本项目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微企业发展、监狱企业发展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扶持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黎安大道39号

联系人:符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 (略)

地址: (略) 琼山区国兴街道4号海航豪庭南苑二区32单元2302

联系人:符工

电话:*

项目联系人:符工

电话:*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2.1总则

2.1.1采购方式、定义及相应职责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以下简称磋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

一、“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人民政府。

二、“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海南 (略) 。

三、“招标采购人”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四、“供应商”系指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错、漏之处提出澄清、说明要求或质疑;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派投标代表投标(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活动,对评审小组就响应文件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投标代表”系指在投标过程中代表供应商处理投标事宜的人员,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取得授权的供应商人员;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就磋商采购项目的质疑、投诉和举报的处理工作;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向采购人提供技术服务;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2.1.2合格的供应商

一、满足竞争性磋商“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条件的规定。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三、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有能力提供满足磋商要求的相关工程服务的法人实体。

四、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五、“成交供应商”系指经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推荐合格的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1.3适用法律

本次竞争性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2.1.4磋商费用

一、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采购代理机构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琼价费管【2011】225号文计取。

2.1.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获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2.1.6投标有效期

一、投标有效期为从开标截止之日起计算的60天,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二、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征得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待首次投标有效期届满,供应商可放弃本次投标。同意这一要求的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投标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2.2竞争性磋商文件

2.2.1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一、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供应商须知

三、合同条款及格式

四、工程量清单

五、响应文件格式

六、评审标准

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一、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人潜在供应商,并对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潜在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确认。

三、为使供应商准备投标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2.3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编制

一、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拒收。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二、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二)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2.4响应文件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2.2.5证明供应商资格及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料

一、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料。

二、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2.2.6响应文件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投标报价由供应商自行编制的,应当由本企业的造价专业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具有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职称资格人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仅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提供,职称资格人员不做要求);供应商委托他人编制投标报价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并在响应文件中附有委托合同,同时应由被委托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2.2.7参加竞争性磋商函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竞争性磋商函。

2.2.8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海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 (略) 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投标人现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指定地点,纸质投标文件须与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一致(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不作要求)。

3、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

5、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响应文件。

2.3开标注意事项

2.3.1电子开标前应签到,建议供应商提前(30分钟)进入开标大厅做准备。检查系统环境及签章工具情况。

2.3.2开标(签到)倒计时结束前必须完成签到,要求在签到页面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未签到,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3代理机构【发起解密】,设定解密时长(30分钟),显示解密倒计时,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成功者,视为投标无效。

2.3.4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的或者解密未成功的,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5解密结束,采购代理机构发起结果确认,供应商应在 (30分钟)内完成确认,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确认者,视为投标无效。

2.4磋商与评审

2.4.1磋商小组

采购人将根据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特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成立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组建:由3名评审专家共同组成。

磋商小组评审专家来源:专家 (略) 综合评标专家库从中随机抽取。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4.2磋商工作纪律及保密

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2.4.3磋商小组工作原则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4.4响应文件审查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5供应商澄清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4.6磋商程序、综合评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响应文件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将通过投标签到顺序决定磋商次序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就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服务要求是否完善和投标方案是否完全响应进行评审;(如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制评审报告。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如并列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且报价相同的,则由磋商小组以公开的方式随机抽取第一成交候选人。

2.4.7评标注意事项

(略) 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向供应商发起磋商问题,供应商对问题进行回复;专家向供应商发起磋商报价,供应商响应二次(最终)报价。如供应商未及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磋商问题或者响应二次(最终)报价者,应自行承担因自身延误造成的后果。

一、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

(一)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二)本规定所称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 (略) 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

二、具体评审价说明:

(一)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其评审价=投标报价*0.97;

(二)供应商为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含联合体)的,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格式见财库〔2020〕46号),否则视为无效。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相应的法定性证明材料。

2.4.9响应无效和终止磋商活动

一、响应无效

(一)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二)供应商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二、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4.10定标

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人(以书面评审报告推荐),采购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最终成交候供应商。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自始至终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而获得评标信息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三位成交候选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上分值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

2.6质疑及投诉处理

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办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书面形式,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章公告内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在收到答复不满或规定时间内没有收到答复的,在规定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

2.7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需求签订采购合同。

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需求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三、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重新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四、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8验收

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人制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对于不合理验收要求,成交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提出。

2.9认定串标的情形

所有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供应商,将按照相关法律进处理。

一、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

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二、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

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供应商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供应商送达或者分发;

9、参加磋商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供应商的在职人员;

10、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费用补偿。

三、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投标:

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中标提供方便;

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7、采购人协助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供应商对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响应文件进行撤换、修改;

8、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或者供应商的利害关系人泄露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的名称、数量或者资格审查情况,泄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名称、数量或者评标等情况;

9、采购人以胁迫、劝退、利诱等方式,使特定供应商以外的其他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

10、与成交供应商之间另行约定给予未中标的其他供应商费用补偿。

2.1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1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2.13利害关系授权委托人处理

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委托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仅供参考,具体内容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项目名称)工程



承包合同书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地点:




(项目名称)工程

承 包 合 同


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发包人)系工程业主, 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同意承担本项目的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本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参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项目范围及内容

承包项目范围为 :

主要内容为:

二、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阅读和理解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即:

1、本合同书及其附件;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3、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

4、现行技术标准及规范。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次序在前者为准。

三、本项目造价:本合同为含人工、机械、材料及税费的单价承包,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结算时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四、施工工期

1、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日历天。

2、如果出现以下情况:

(1)额外的工程量变化;

(2)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3)发包人责任造成的延误;

(4)其他人力不可预见的特殊原因。

如有上述情况,承包人应书面申请,报发包人批准后, 发包人以书面形式认可工期顺延。

五、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合格。有国家标准的,满足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但有行业标准的,满足行业标准;既无国家标准又无行业标准的,按照企业标准执行。无论执行何种标准,均须满足发包人实际要求。

六、变更

1、发包人有权对本项目任何部分做出变更,并按程序以书面形式指示承包人实施。变更发生时,双方均不应以任何方式终止合同。

2、项目清单与实际不符时,由承包人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变更申请,经发包人现场核实签认后,由发包人签发变更令,承包人根据变更令组织施工。没有变更令承包人不得自行施工,否则由此产生的工程量,以及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负。

七、质量事故及返工整改处理

1、承包人如果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质保措施或安全生产措施缺乏,造成特大质量事故,除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外,发包人立即终止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退场。

2、承包人如果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质保措施欠佳,造成一次返工整改后,未能达到规定要求,则发包人立即终止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退场,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无权就已完成的工程部分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3、承包人现场施工人员不负责任造成质量事故的,发包人有权驱逐出场,并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八、承包人没有按照约定的工期构成延期交付违约。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延迟履行违约金,该违约金以本合同金额的3%按延期日累计计算。如果前述逾期履行期超过7个日历天,则发包人可以选择本款规定的下述全部或部分之措施,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单方解除本合同;(2)重新委托第三方承包本项目,并要求承包人补偿发包人因此向该第三方支付款项,或其他因延期交付所产生款项之部分。

九、合同款支付

计量周期末指每月日,工程进度款按每月进度付款证书支付。整个工程完工后,累计支付工程款达合同价款的85%,即停止支付。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给承包人一次性支付结算金额的97%,其余3%作为缺陷责任保修金,待6个月缺陷责任保修期满后无利息一次性支付。

十、双方责任

1、发包人责任

(1)负责与有关方面协调办理本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协助解决水源、电源及施工临时用地;

(2)负责协调处理本项目建设与地方政府、居民或施工单位的协调关系;

(3)及时组织验收。

2、承包人责任

(1)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规章;

(2)应对全部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应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完全负责,*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有效措施保护施工内外的环境负责现场建筑垃圾的全面清理、弃运。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做好现场管线、电缆、桥梁附属设施等保护工作,如造成毁损,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3)按照合同要求负责质量保证和缺陷责任;

(4)在实施本项目的整个过程中,应保障所有现场工作人员的施工安全,保障公众或他人安全不受本项目作业威胁;

(5)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对发生的所有安全责任及事故负全责(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除外);与*方无关,由*方负全责;

(6)缺陷责任保修期内,承包人负责无偿维修、更换等,以保证本项目质量符合前款要求。如承包人无故不履行保修义务,发包人可委托第三方维修、更换等,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承包人出现如下违约行为,发包人可视情况解除合同,或同时要求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造成发包人损失的,还需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等费用。

A、承包人以各种理由减少或降低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工程内容,拖延施工工期;

B、因承包人的行为造成重大或者特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C、未经发包人许可,转包或分包第三人;

D、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义务的其他情况。

(8)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其工作人员遭受一切人身及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十一、项目验收

满足下列条件者,承包人可书面向发包人提出验收要求:

(1)结算资料文件已按要求完成并经发包人相关负责人审定认可;

(2)施工现场已经清理干净,无任何障碍物,满足发包人相应要求。

十二、其他条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可在合同协议书签订 (略) 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盖章并签字后生效。


(签署页)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开户行:

开户名:

账 号:

地 址:




第四章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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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黎安镇岭仔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HNZH-2024-120)



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年 月日


第一部分

一、首次报价一览表

二、竞争性磋商函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四、法人授权委托书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

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第二部分

一、企业荣誉证明材料

二、同类业绩一览表

三、拟投入本项目主要岗位人员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第三部分

一、施工组织方案

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


第一部分 一、首次报价一览表


基于黎安镇岭仔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磋商文件的要求,我们首次响应报价如下:


报价合计:[大写]________ [小写]_______元

工期:120日历天

注:1、报价应包含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报价;

2、大写、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清单报价(格式以磋商文件提供的清单为准)




























二、竞争性磋商函


致:海南 (略)

根据贵方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HNZH-2024-120)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司已收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的各项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日期起计算的60天,在此期间,本响应文件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

5.如果在确定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一旦我方被确认成交,我方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8.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9.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____年_ 月_ _日





竞争性磋商函附录



序号

项目内容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经理

姓名:_ _

注册编号:_ _


2

工期

120日历天


3

质量标准

合格


4

响应文件有效期

从开标截止之日起计算的60天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____年_ 月____日






四、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海南 (略)

本授权书声明:

委托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所在单位: 职务:

身 份 证: 联系方式:

兹委托受托人代表我方参加海南 (略) 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HNZH-2024-120)的政府采购活动,并授权其全权办理以下事宜:

1、参加磋商活动;

2、出席磋商会议;

3、签订与成交事宜有关的合同;

4、负责合同的履行、服务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事宜的洽谈和处理。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方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托人(签名):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

供应商名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备注

注:填写营业执照范围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1:

承诺函


海南 (略) :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现承诺如下: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采购项目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1. 企业荣誉证明材料

(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果没有,则不需要提供)


二、同类业绩一览表

年份

业主名称

项目名称

服务时间

合同金额

服务质量

备注






















注:供应商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拟投入本项目主要岗位人员

(一)拟投入本项目主要岗位人员一览表


序号

本项目职务

姓名

性别

年龄

证书名称及编号

备注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拟投入本项目主要岗位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姓 名


年龄


学历


职 称


职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专业

主要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供应商需提供人员对应证书、身份证、社保。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月日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五、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如不是监狱企业,则不需要提供该声明函本页留空。
















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第三部分

一、施工组织方案(格式自拟)


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

第六章 评审标准

6.1 评审办法

一、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综合评分法评标步骤:先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再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的详细评审。只有通过资格性评审及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6.2 初步评审

6.1.1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表”对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进行评审,只有对“初步评审表”(附表1)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才能通过初步评审。对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投标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供应商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淘汰。有以下情况的将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一、供应商未能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二、响应文件不完整有缺漏的

三、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四、工期不满足要求的;

六、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条件。

6.1.2响应文件的响应与否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6.1.3编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要求提供原件备查的需提供原件。

6.1.4评标委员会在初审中,对算术错误的修正原则如下:

一、竞争性磋商函内容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不一致的,以竞争性磋商函为准;

二、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四、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五、若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

6.3 详细评审

一、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办法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进行技术和商务的评审打分。

二、技术服务、商务评分:具体评审的内容详见(附表2);

三、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将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供应商的投标价格,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四、技术服务、商务及价格权重分配


评估因素

技术评审

商务评审

价格

权重

53

37

10


五、综合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分值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就各个供应商的技术服务、商务状况,其对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各供应商的得分,得分与投标报价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次高的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


附表1:初步审查表

项目名称:黎安镇岭仔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人民政府

项目编号:HNZH-2024-120 日 期:年月 日


序号

审查项目

评议内容(无效投标认定条件)

供应商

1#

2#

3#

1

供应商的资格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第一章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式样和签署要求且内容完整无缺漏




3

投标有效期

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60天)




4

工期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5

其它

无其他无效投标认定条件




结论





1、在表中的各项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2、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

3、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轮;不合格的被淘汰。


附表2综合评分表

项目名称:黎安镇岭仔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项目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人民政府

项目编号:HNZH-2024-120 日 期: 年月 日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分标准及分值

满分

1

磋商报价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评标基准价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

10

2

企业业绩

(25分)

(略) 政类工程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25分。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5

3

人员配备(12分)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以下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资料员1名、安全员1名、劳资专管员1名配备齐全得12分,每缺少一人扣2分。

证明材料:

①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身份证、提供中级或以上级工程师职称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提供身份证、岗位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安全员提供身份证、岗位证或安考C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劳资专管员提供身份证、人员岗位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以上人员提供2024年1月至 (略)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

4

施工组织设计(55)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进行综合比较打分:

A.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科学合理,适用性强,思路清晰,内容全面,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满足采购人的需要,考虑问题周全,实施过程务实,各项指标均能完成,8分-11分;

B.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基本能够满足采购需要,操作性不强,4分-7分;

C.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不合理,1分-3分;

D.不提供者得0分。


11分

质量保证体系与技术措施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体系与技术措施进行综合比较打分:

A.质量保证体系与技术措施科学合理,适用性强,思路清晰,内容全面,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满足采购人的需要,考虑问题周全,实施过程务实,各项指标均能完成,8分-11分;

B.质量保证体系与技术措施基本能够满足采购需要,操作性不强;4分-7分;

C.质量保证体系与技术措施不合理;1分-3分;

D.不提供者得0分

11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技术措施

A.安全管理体系与技术措施科学合理,适用性强,思路清晰,内容全面,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满足采购人的需要,考虑问题周全,实施过程务实,各项指标均能完成,8分-11分;

B.安全管理体系与技术措施基本能够满足采购需要,操作性不强;4分-7分;

C.安全管理体系与技术措施不合理,1分-3分;

D.不提供者得0分

11分

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进行综合比较打分:

A.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科学合理,适用性强,思路清晰,内容全面,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满足采购人的需要,考虑问题周全,实施过程务实,各项指标均能完成,8分-11分;

B.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基本能够满足采购需要,操作性不强,4分-7分;

C.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不合理,1分-3分;

D.不提供者得0分。

11分

工期与施工进度计划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期与施工进度计划进行综合比较打分:

A.工期与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适用性强,思路清晰,内容全面,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满足采购人的需要,考虑问题周全,实施过程务实,各项指标均能完成,7分-9分;

B.工期与施工进度计划基本能够满足采购需要,操作性不强,4分-6分;

C.工期与施工进度计划不合理,1分-3分;

D.不提供者得0分

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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