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房屋管理服务中心机关2024年度红桥区直管公房修缮工程项目不计间工程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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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房屋管理服务中心机关2024年度红桥区直管公房修缮工程项目不计间工程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略) 红桥区房屋管理服务中心(机关) 2024年度红桥区直管公房修缮工程项目(不计间工程) (项目编号:A**0-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日 发布来源: (略) 红桥区房屋管理服务中心(机关)


项目概况
2024年度红桥区直管公房修缮工程项目(不计间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河西区梅江中心大厦26层招标业务一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0-001
项目名称:2024年度红桥区直管公房修缮工程项目(不计间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8437万元
最高限价:60.8437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60.8437 60.8437 房屋修缮 2024年度红桥区直管公房修缮工程项目(不计间工程),具体详见采购单位所发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规模,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供应商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17:00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6)、 为进 (略)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扩大政策知晓率,市财政部门编制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提示函》和《“政采贷”业务提示函》两类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提示函。两类提示函是帮助中小微企业了解并掌握相关支持政策,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助力企业发展。附表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资质证件; (3)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人员资格要求: 1)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工作经历,并出具任命书; (注:上述人员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若有退休人员,则须提供返聘合同) (5)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6)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免缴的, 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7)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供应商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到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河西区梅江中心大厦26层招标业务一部
方式: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西区梅江中心大厦26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西区梅江中心大厦26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接受公对公电汇,汇入公司基本账户。 公司账号信息: 开 户 名: (略) (略) 账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注: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项目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其他交款方式请联系项目负责人,咨询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红桥区房屋管理服务中心(机关)
地址: (略) 红桥区红桥北大街13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河西区梅江中心大厦26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略) (略)

**日



(略) 红桥区房屋管理服务中心(机关) 2024年度红桥区直管公房修缮工程项目(不计间工程) (项目编号:A**0-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日 发布来源: (略) 红桥区房屋管理服务中心(机关)


项目概况
2024年度红桥区直管公房修缮工程项目(不计间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河西区梅江中心大厦26层招标业务一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0-001
项目名称:2024年度红桥区直管公房修缮工程项目(不计间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8437万元
最高限价:60.8437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60.8437 60.8437 房屋修缮 2024年度红桥区直管公房修缮工程项目(不计间工程),具体详见采购单位所发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规模,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供应商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17:00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6)、 为进 (略) 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扩大政策知晓率,市财政部门编制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提示函》和《“政采贷”业务提示函》两类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提示函。两类提示函是帮助中小微企业了解并掌握相关支持政策,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助力企业发展。附表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资质证件; (3)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人员资格要求: 1)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工作经历,并出具任命书; (注:上述人员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若有退休人员,则须提供返聘合同) (5)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6)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免缴的, 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7)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供应商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到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河西区梅江中心大厦26层招标业务一部
方式: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西区梅江中心大厦26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西区梅江中心大厦26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接受公对公电汇,汇入公司基本账户。 公司账号信息: 开 户 名: (略) (略) 账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注: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项目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其他交款方式请联系项目负责人,咨询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红桥区房屋管理服务中心(机关)
地址: (略) 红桥区红桥北大街13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河西区梅江中心大厦26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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