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经济开发区水系专项规划编制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启东经济开发区水系专项规划编制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经济开发区水系专项规划编制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具有相应资质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姚巾杰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 (略)
联系人:顾工 联系电话:0513-*
2、项目名称:启东经济开发区水系专项规划编制项目(二次)
3、项目地点: (略) ,东至头兴港河, (略) ,西至环西大道。
4、资金来源:已落实
5、服务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90日历天内出具最终报告。
6、服务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二、财政预算、最高限价:*元。小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大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需求:
启东经济开发区水系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具体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供应商具备的资质要求:
①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因政策原因导致资质证书无法延期或换证的,原资质证书视同有效);
③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规划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证书;
④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禁止情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获取磋商文件方法:各供应商可自行从“ (略) (略) ”下载。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5月31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点:江苏希地丰华 (略) ( (略) 经济开 (略) 377号皇冠假日酒店5楼501室)
二0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略) 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经济开发区水系专项规划编制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具有相应资质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姚巾杰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 (略)
联系人:顾工 联系电话:0513-*
2、项目名称:启东经济开发区水系专项规划编制项目(二次)
3、项目地点: (略) ,东至头兴港河, (略) ,西至环西大道。
4、资金来源:已落实
5、服务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90日历天内出具最终报告。
6、服务要求:详见项目需求
二、财政预算、最高限价:*元。小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大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采购需求:
启东经济开发区水系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具体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供应商具备的资质要求:
①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因政策原因导致资质证书无法延期或换证的,原资质证书视同有效);
③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规划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证书;
④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禁止情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获取磋商文件方法:各供应商可自行从“ (略) (略) ”下载。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5月31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点:江苏希地丰华 (略) ( (略) 经济开 (略) 377号皇冠假日酒店5楼501室)
二0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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