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安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质控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安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质控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质控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陕西省·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质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略)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质控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价:*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自行监测质控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执行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质控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5 《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 《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9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10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1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2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质控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3.1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供应商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年检报告,在资格审查时 (略) 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
3.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5税收缴纳证明:自2023年6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3年6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9提供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并确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文件指定账户;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时间: 2024年05月20日 至 2024年05月2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陕西省· (略) )》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时间: 2024年06月06日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略) 交易五厅洽谈一室
开标地点: (略) (略) 交易五厅洽谈一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投标人须完成数字认证证书(CA锁)办理(包括法人锁、主锁、副锁)及信息绑定。数字认证证书(CA锁)办理地址: (略) 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2楼B205室,CA锁企业信息绑定在1号服务窗口(7号楼2楼大厅)办理;
3、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 (略) (陕西省· (略) ) (略) (略) ”, (略) 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
4、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 (略) (陕西省· (略) ) (略) (略) ”,选择“交易*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下载采购文件;
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 (略) (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 (略) 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6、本次公告同时在《陕西省 (略) 》和《 (略) (陕西省· (略) )》上发布;
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8、本项目采用线上不见面形式解密;
9、公告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新区为人民服务中心1号综合楼
联系方式:0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 (略)
地址: (略) 新区鲁艺三号苑24号楼1单元11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工
电话:*
项目概况
(略)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质控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陕西省·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质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略)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质控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价:*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自行监测质控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执行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质控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5 《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 《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9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10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1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2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质控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3.1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供应商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年检报告,在资格审查时 (略) 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
3.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5税收缴纳证明:自2023年6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3年6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9提供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并确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文件指定账户;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时间: 2024年05月20日 至 2024年05月2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陕西省· (略) )》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时间: 2024年06月06日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略) 交易五厅洽谈一室
开标地点: (略) (略) 交易五厅洽谈一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投标人须完成数字认证证书(CA锁)办理(包括法人锁、主锁、副锁)及信息绑定。数字认证证书(CA锁)办理地址: (略) 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2楼B205室,CA锁企业信息绑定在1号服务窗口(7号楼2楼大厅)办理;
3、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 (略) (陕西省· (略) ) (略) (略) ”, (略) 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
4、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 (略) (陕西省· (略) ) (略) (略) ”,选择“交易*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下载采购文件;
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 (略) (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 (略) 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6、本次公告同时在《陕西省 (略) 》和《 (略) (陕西省· (略) )》上发布;
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8、本项目采用线上不见面形式解密;
9、公告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新区为人民服务中心1号综合楼
联系方式:0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 (略)
地址: (略) 新区鲁艺三号苑24号楼1单元11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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