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系统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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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系统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系统维保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ZB2024-119

项目名称: (略) 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系统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37,9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2024年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系统维保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必须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3)、《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10)、《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1)、《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系统维保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磋商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3)提供**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包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与磋商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8)被授权人参与磋商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 (略) 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 (略) 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 (略) 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 (略) 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报名供应商须按照《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 (略) 政府采购网(htt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特别注意:

(1)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份(U盘*份)。

(2)纸质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胶装,标明供应商名称密封递交。

(3)线下纸质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同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致;线下纸质文件递交地点: (略) 莲湖区未央路27号宫园*号3号楼2单元1803室。 如需邮寄响应文件,仅接受顺丰速运。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略) 二环北路东段739号

联系方式:汪老师 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莲湖区未央路27号宫园*号3号楼2单元1803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29-*

(略)

**日


相关附件:
项目概况

(略) 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系统维保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ZB2024-119

项目名称: (略) 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系统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37,9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2024年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系统维保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必须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3)、《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10)、《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1)、《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系统维保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磋商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3)提供**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包含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与磋商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8)被授权人参与磋商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 (略) 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 (略) 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 (略) 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 (略) 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报名供应商须按照《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 (略) 政府采购网(htt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特别注意:

(1)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份(U盘*份)。

(2)纸质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胶装,标明供应商名称密封递交。

(3)线下纸质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同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致;线下纸质文件递交地点: (略) 莲湖区未央路27号宫园*号3号楼2单元1803室。 如需邮寄响应文件,仅接受顺丰速运。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略) 二环北路东段739号

联系方式:汪老师 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莲湖区未央路27号宫园*号3号楼2单元1803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29-*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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