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冀0506强清1号关于邢台华冠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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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冀0506强清1号关于邢台华冠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关于邢台 (略) 强制清算案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2)千德强清字第3-24号


**日, (略) 南 (略) 作出(2022)冀0506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邢台 (略) 强制清算一案,并于**日作出(2022)冀0506强清1号决定书,指定 (略) 担任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略) 强制清算工作,清算组拟通过公开招募方式选聘审计机构对邢台 (略) 进行财务审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邢台 (略) 于**日登记成立,公 (略) 。公司法定代表人霍喜顺,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整。经营范围:集装箱、碳钢罐、化工罐制造、销售,邢牛牌、华任牌系列汽车销售(不含轿车),二类专用车底盘、汽车配件、钢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德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工作内容:

本次强制清算的审计工作范围为:

1、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明确公司的债权债务及财务状况;

2、 (略) 、公司高管、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往来账目;

3、对各项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特别是有无虚列支出、侵占公司财产的问题;

4、配合清算组的债权审核工作、协助清算组制作债权表;

5、案件终结时对强制清算费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6、对公司整体财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7、与审计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参与投标竞选的资格条件及评审方式:

1、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 (略) (略) (略) (略) 对外委托审计类专业机构名册,且具备垫资或自愿承担工作成本的意愿和能力;

(3)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职业资质证明文件;

(4) 拟派项目人员不少于5人,并无不良记录;

(5)在近三 (略) 的审计工作;

(6)申请人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内没有不良记录。

2、需要提交的材料

(1) (略) 清算审计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2)有效的审计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负责审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审计机构 (略) 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复印件);

(6)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大型企业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等);

(7)以上文书需密 (略) 清算组,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17:00,地点为: (略) 襄都区新华北路43号华都大厦1号楼3层。

六、评标办法

评标将以投标人提交材料、报价等综合因素由清算组决策组评分决定,最后得分最高者为中标者。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邢台 (略) 清算组。

地址: (略) 襄都区新华北路43号华都大厦1号3层。

联系人:张律师 联系电话:*

邢台 (略) 清算组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邢台

关于邢台 (略) 强制清算案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2)千德强清字第3-24号


**日, (略) 南 (略) 作出(2022)冀0506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邢台 (略) 强制清算一案,并于**日作出(2022)冀0506强清1号决定书,指定 (略) 担任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略) 强制清算工作,清算组拟通过公开招募方式选聘审计机构对邢台 (略) 进行财务审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邢台 (略) 于**日登记成立,公 (略) 。公司法定代表人霍喜顺,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整。经营范围:集装箱、碳钢罐、化工罐制造、销售,邢牛牌、华任牌系列汽车销售(不含轿车),二类专用车底盘、汽车配件、钢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德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工作内容:

本次强制清算的审计工作范围为:

1、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明确公司的债权债务及财务状况;

2、 (略) 、公司高管、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往来账目;

3、对各项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特别是有无虚列支出、侵占公司财产的问题;

4、配合清算组的债权审核工作、协助清算组制作债权表;

5、案件终结时对强制清算费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6、对公司整体财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7、与审计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参与投标竞选的资格条件及评审方式:

1、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 (略) (略) (略) (略) 对外委托审计类专业机构名册,且具备垫资或自愿承担工作成本的意愿和能力;

(3)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职业资质证明文件;

(4) 拟派项目人员不少于5人,并无不良记录;

(5)在近三 (略) 的审计工作;

(6)申请人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内没有不良记录。

2、需要提交的材料

(1) (略) 清算审计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2)有效的审计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负责审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审计机构 (略) 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复印件);

(6)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大型企业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等);

(7)以上文书需密 (略) 清算组,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17:00,地点为: (略) 襄都区新华北路43号华都大厦1号楼3层。

六、评标办法

评标将以投标人提交材料、报价等综合因素由清算组决策组评分决定,最后得分最高者为中标者。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邢台 (略) 清算组。

地址: (略) 襄都区新华北路43号华都大厦1号3层。

联系人:张律师 联系电话:*

邢台 (略) 清算组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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