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气动物流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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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气动物流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气动物流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5-21 至 2024-05-27
撰写单位: 辽宁中成建正 (略) 撰写人: 李恒
(大连医科大学 (略) 气动物流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连医科大学 (略) 气动物流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1日 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大连医科大学 (略) 气动物流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
最高限价(元):980,000
采购需求:

(略) 临床对气动物流系统的维保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后,采购人可视中标人履约情况,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最多可续签二年(但须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4、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1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5月2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11日 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版上传至辽宁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 (略) 上领取采购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 (略) 最新发布为准。
3、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中成建正 (略) 大连分公司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雪、李恒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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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气动物流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5-21 至 2024-05-27
撰写单位: 辽宁中成建正 (略) 撰写人: 李恒
(大连医科大学 (略) 气动物流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连医科大学 (略) 气动物流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1日 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大连医科大学 (略) 气动物流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
最高限价(元):980,000
采购需求:

(略) 临床对气动物流系统的维保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后,采购人可视中标人履约情况,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最多可续签二年(但须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4、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1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5月2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11日 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版上传至辽宁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 (略) 上领取采购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 (略) 最新发布为准。
3、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中成建正 (略) 大连分公司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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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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