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摄影摄像类课程实训器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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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摄影摄像类课程实训器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建华南 (略) 摄影摄像类课程实训器材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航空器及其配套设备/无人机

采购单位 福建华南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5:2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
预算金额 ¥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玉兴、陈莹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福建华南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上街镇学府南路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玉兴、陈莹0591-*

项目概况

福建华南 (略) 摄影摄像类课程实训器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MH-CS-2024-060-1

项目名称:福建华南 (略) 摄影摄像类课程实训器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数量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最高限价)

简要的采购需求或者要求

磋商保证金

1

摄影摄像类课程实训器材采购项目

1(项)

83500

见磋商文件

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a1投标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

a4财务状况报告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a11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

方式:①现场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期限内自行前往福建 (略) ( (略) 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对本项目进行报名。供应商应在报名现场如实填写《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中的各项内容,方为有效报名。②网络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潜在供应商应如实填写《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中的各项内容并扫描,与磋商文件购买凭证(银行回单)*@*63.com,方为有效报名。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

五、开启

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中其他内容若与磋商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文件内容为准。

2、附1:购买磋商文件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福州晋安商业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3505 0161 5541 0000 0261

附2: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左海支行

银行账号:*2068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附3:

序号

设备名称

套数

1

无人机(核心产品)

6

2

内存卡

6

3

手机手持稳定器

4

4

三脚架

5

5

相机

1

6

存储卡

1

7

读卡器

2

8

广角镜头

1

9

变焦镜头

1

10

UV镜

2

11

绘画笔

4

12

转换器

4

合计

3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华南 (略)      

地址: (略) 上街镇学府南路66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            

联系方式:陈玉兴、陈莹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玉兴、陈莹

电 话:  05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建华南 (略) 摄影摄像类课程实训器材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航空器及其配套设备/无人机

采购单位 福建华南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5:2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
预算金额 ¥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玉兴、陈莹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福建华南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上街镇学府南路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玉兴、陈莹0591-*

项目概况

福建华南 (略) 摄影摄像类课程实训器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MH-CS-2024-060-1

项目名称:福建华南 (略) 摄影摄像类课程实训器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数量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最高限价)

简要的采购需求或者要求

磋商保证金

1

摄影摄像类课程实训器材采购项目

1(项)

83500

见磋商文件

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a1投标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

a4财务状况报告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a11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

方式:①现场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期限内自行前往福建 (略) ( (略) 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对本项目进行报名。供应商应在报名现场如实填写《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中的各项内容,方为有效报名。②网络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潜在供应商应如实填写《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中的各项内容并扫描,与磋商文件购买凭证(银行回单)*@*63.com,方为有效报名。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

五、开启

时间:**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中其他内容若与磋商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文件内容为准。

2、附1:购买磋商文件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福州晋安商业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3505 0161 5541 0000 0261

附2: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左海支行

银行账号:*2068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附3:

序号

设备名称

套数

1

无人机(核心产品)

6

2

内存卡

6

3

手机手持稳定器

4

4

三脚架

5

5

相机

1

6

存储卡

1

7

读卡器

2

8

广角镜头

1

9

变焦镜头

1

10

UV镜

2

11

绘画笔

4

12

转换器

4

合计

3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华南 (略)      

地址: (略) 上街镇学府南路66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铜盘路29号超大大厦4楼01单元            

联系方式:陈玉兴、陈莹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玉兴、陈莹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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