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青海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十八批-物资类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 | 4 | 年 | 05 | 月 | 20 | 日 | 至 | 202 | 4 | 年 | 05 | 月 | 23 | 日 |
202 | 4 | 年 | 05 | 月 | 30 | 日 | 上午 | 08 | : | 3 | 0 | (北京 | 时间 | ) |
现场 | 面 | 对 | 面 | 谈 | 判, | 谈 | 判当日 | 请 | 各供 | 应 | 商保持 | 电话 | 及网 | 络畅 | 通,并准 | 备 | 打印机、 | 扫 |
采购公告-青 (略) -2024年第五十八批-
物资类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QSWZ*)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
一、招标条件
本青 (略) -2024年第五十八批-
物资类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元,招标人为青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 (略) -2024年第五十八批-
物资类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青 (略) -2024年第五十八批-
物资类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0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5月23日 00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0日 08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附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30日 08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附件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监督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 (略)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富达 (略)
地 址: (略) 丰台区 (略) 188号总部基地六区2号楼7层
联 系 人: 马工
电 话: *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第一章 采购公告
青 (略) -2024年第五十八批-
物资类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QSWZ*
1.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青 (略) (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
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并委 (略) 富达 (略) 为采购
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
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一览表”。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
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
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
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根据《 (略)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
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
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5)应答人 (略) 《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
(略) 《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公告》(此名称应与各单
位在
(略) 中发布的不良行为处理公告名称保持一致)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
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
范围内的产品。
(6)根据 (略) 、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
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 (略) 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
(7)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 (略) 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
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应答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
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8)应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9)本单位、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采购
文件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在首次应答截止日前三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应答人需按照最 (略)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
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的要求自行在中国 (略) 查询(近三年内应答
人单位全称+贪污贿赂罪、应答人单位全称+应答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贪污贿赂罪、应答人单位全称+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采购文件要求委任项
目负责人)+贪污贿赂罪的查询截图)。
3.2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一览表”。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
级;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应答(个别项目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3.6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23日(以首页公
告时间为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 信息系统( (略)
(略) http://**#/),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
电子钥匙。应答人应妥善保管 (略) 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
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应答
人自行承担。
应答人应在 (略) 信息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
可获取采购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 (略) 信息系统
首页“下载专区”→“平台注册”→“电脑配置及电子钥匙”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
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应答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
子钥匙导致获取采购文件失败,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3
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应答人在 (略) 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
区→参与投标→投标工具安装”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下载
专区→参与投标→操作手册”。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 (略) 信
息系统运维支持电话:010-*。
4.4未按照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应答,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请各位应答人请认真阅读采购范围、专用资格条件要求和技术规
范书要求后,再决定是否报名预投项目。避免因不满足以上文件要求导致不参与
应答活动或被否决应答处理,甚至影响该供应商管理的绩效考核或诚信度评价(
若有)。
5.应答文件的递交
按 (略) 信息系统操作要求进行上传。(评标以ETP线上上传文件为
准 , 电 子 版 (PDF盖 章 版 )
(u 盘
1份 )
应 答 文 件 仅 做 为 留 档 所 用 ; 如 线 上 文 件 缺 失 , 电 子 版 (PDF盖 章 版 ) (u 盘
1份)电子文件中有相关文件,按未提供相关文件进行判定。)
5.1首次应答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0日上午08:30(北京时间)。
电子应答文件(包括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提交采购人招投标交易
平台信息系统,其中规定需要签字、盖章的页面,需扫描后插入对应文件中,系
统支持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等文件上传格式大小详见投标工具要求,
对于图片较多的文件请应答人合理利用文本编辑工具中的“图片压缩”功能等其
他方式压缩文件大小至前述范围内。
电子版(PDF盖章版) (u 盘 1份)
应答文件邮寄地点为: (略) 城西区宁景苑商务中心13层会议室(收件
人:任经理 *)。
5.2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 (略) 信息系统的
电子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采购谈判将在应答截止日当 (略) 信息系统进行,不进行
现场面对面谈判,谈判当日请各供应商保 (略) 络畅通,并准备打印机、扫
描仪等办公工具,根据前述下载的操作手 (略) 信息系统进行
谈判回复。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 (略) (略) -
电工交易专区(http://**)和中国 (略) (www.cebpubse
rvice.com)上发布。
7.采购文件获取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青 (略)
地 址: (略) 城西区西关大街25号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富达 (略)
地 址: (略) 丰台区 (略) 188号总部基地六区2号楼7层
传 真:010-*
电子邮件:*@*63.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账号:**
账户名称: (略) 富达 (略)
项目联系人:
马工 电话:*
8.合规声明
本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
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颁布或修订后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采购文件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
)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采购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
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
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4年05月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 | 4 | 年 | 05 | 月 | 20 | 日 | 至 | 202 | 4 | 年 | 05 | 月 | 23 | 日 |
202 | 4 | 年 | 05 | 月 | 30 | 日 | 上午 | 08 | : | 3 | 0 | (北京 | 时间 | ) |
现场 | 面 | 对 | 面 | 谈 | 判, | 谈 | 判当日 | 请 | 各供 | 应 | 商保持 | 电话 | 及网 | 络畅 | 通,并准 | 备 | 打印机、 | 扫 |
采购公告-青 (略) -2024年第五十八批-
物资类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QSWZ*)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
一、招标条件
本青 (略) -2024年第五十八批-
物资类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元,招标人为青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 (略) -2024年第五十八批-
物资类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青 (略) -2024年第五十八批-
物资类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0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5月23日 00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0日 08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附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30日 08时30分
开标地点:详见附件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监督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 (略)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富达 (略)
地 址: (略) 丰台区 (略) 188号总部基地六区2号楼7层
联 系 人: 马工
电 话: *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第一章 采购公告
青 (略) -2024年第五十八批-
物资类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QSWZ*
1.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青 (略) (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
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并委 (略) 富达 (略) 为采购
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
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一览表”。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
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
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
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根据《 (略)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
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
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5)应答人 (略) 《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
(略) 《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报/公告》(此名称应与各单
位在
(略) 中发布的不良行为处理公告名称保持一致)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
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
范围内的产品。
(6)根据 (略) 、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
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 (略) 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
(7)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 (略) 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
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应答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
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8)应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9)本单位、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采购
文件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在首次应答截止日前三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应答人需按照最 (略)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
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的要求自行在中国 (略) 查询(近三年内应答
人单位全称+贪污贿赂罪、应答人单位全称+应答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贪污贿赂罪、应答人单位全称+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采购文件要求委任项
目负责人)+贪污贿赂罪的查询截图)。
3.2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1:采购需求一览表”。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
级;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应答(个别项目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3.6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23日(以首页公
告时间为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 信息系统( (略)
(略) http://**#/),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
电子钥匙。应答人应妥善保管 (略) 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
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应答
人自行承担。
应答人应在 (略) 信息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
可获取采购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 (略) 信息系统
首页“下载专区”→“平台注册”→“电脑配置及电子钥匙”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
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应答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
子钥匙导致获取采购文件失败,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3
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应答人在 (略) 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
区→参与投标→投标工具安装”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下载
专区→参与投标→操作手册”。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 (略) 信
息系统运维支持电话:010-*。
4.4未按照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应答,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请各位应答人请认真阅读采购范围、专用资格条件要求和技术规
范书要求后,再决定是否报名预投项目。避免因不满足以上文件要求导致不参与
应答活动或被否决应答处理,甚至影响该供应商管理的绩效考核或诚信度评价(
若有)。
5.应答文件的递交
按 (略) 信息系统操作要求进行上传。(评标以ETP线上上传文件为
准 , 电 子 版 (PDF盖 章 版 )
(u 盘
1份 )
应 答 文 件 仅 做 为 留 档 所 用 ; 如 线 上 文 件 缺 失 , 电 子 版 (PDF盖 章 版 ) (u 盘
1份)电子文件中有相关文件,按未提供相关文件进行判定。)
5.1首次应答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0日上午08:30(北京时间)。
电子应答文件(包括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提交采购人招投标交易
平台信息系统,其中规定需要签字、盖章的页面,需扫描后插入对应文件中,系
统支持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等文件上传格式大小详见投标工具要求,
对于图片较多的文件请应答人合理利用文本编辑工具中的“图片压缩”功能等其
他方式压缩文件大小至前述范围内。
电子版(PDF盖章版) (u 盘 1份)
应答文件邮寄地点为: (略) 城西区宁景苑商务中心13层会议室(收件
人:任经理 *)。
5.2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 (略) 信息系统的
电子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采购谈判将在应答截止日当 (略) 信息系统进行,不进行
现场面对面谈判,谈判当日请各供应商保 (略) 络畅通,并准备打印机、扫
描仪等办公工具,根据前述下载的操作手 (略) 信息系统进行
谈判回复。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 (略) (略) -
电工交易专区(http://**)和中国 (略) (www.cebpubse
rvice.com)上发布。
7.采购文件获取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青 (略)
地 址: (略) 城西区西关大街25号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富达 (略)
地 址: (略) 丰台区 (略) 188号总部基地六区2号楼7层
传 真:010-*
电子邮件:*@*63.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账号:**
账户名称: (略) 富达 (略)
项目联系人:
马工 电话:*
8.合规声明
本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
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颁布或修订后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采购文件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
)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采购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
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
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4年0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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