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工地地球物理勘探服务项目询价邀请函
考古工地地球物理勘探服务项目询价邀请函
各受邀报价单位:
根据考古勘探、调查、发掘等实际工作需求, (略) 文物考古工作队拟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确定考古工地地球物理勘探服务项目供应商,使用地球物理勘探方法中的新兴探测技术对考古工地进行考古探测工作,以有效获取地下埋藏物信息。
一、 服务内容及要求
1、 依据采购方指定区域进行探测,探测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
2、 采用不少于2种探测方法,不包括高精度磁法、高密度电阻率法、多频电磁法;
3、 根据实际探测方法选择适当的采样点间距,应小于0.5米;
4、 探测区域采用GNSS定位,坐标系统为CGS2000;
5、 作业依据:
(1)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标准CJJ/T7-2017
(2)物化探测量规范DZ/T0153-1995
(3)浅层地震勘探技术规范DZ/T0170-1997
6、 根据探测区域内的物理特性,对野外采集数据进行适当的研究分析,并提交项目成果报告一份及相关成果图件,成果图件包含平面图和剖面图。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或项目资金支付完毕后合同自动终止。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收到供应商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供应商提交项目报告,通过采购人验收并提供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0%。服务期间合同金额不变,采购人无须另向供应商支付合同规定外的其他任何费用。若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开具发票,采购人有权延迟或拒绝支付合同相应款项。
3.供应商及供应商工作人员在本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应做好相关安全培训、防范工作,因供应商责任或原因造成采购人财产及人员损害、供应商本身或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害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项目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受邀单位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资质证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注:“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四、报价书
1、报价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服务内容及要求和商务要求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本项目控制价为8.*元,超过控制价视为无效响应。
六、本项目以低价中选方式进行评选。
七、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16:30前。
八、联系方式
询 价 人: (略) 文物考古工作队
地 址: (略) 青 (略) 15号成都考古中心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
各受邀报价单位:
根据考古勘探、调查、发掘等实际工作需求, (略) 文物考古工作队拟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确定考古工地地球物理勘探服务项目供应商,使用地球物理勘探方法中的新兴探测技术对考古工地进行考古探测工作,以有效获取地下埋藏物信息。
一、 服务内容及要求
1、 依据采购方指定区域进行探测,探测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
2、 采用不少于2种探测方法,不包括高精度磁法、高密度电阻率法、多频电磁法;
3、 根据实际探测方法选择适当的采样点间距,应小于0.5米;
4、 探测区域采用GNSS定位,坐标系统为CGS2000;
5、 作业依据:
(1)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标准CJJ/T7-2017
(2)物化探测量规范DZ/T0153-1995
(3)浅层地震勘探技术规范DZ/T0170-1997
6、 根据探测区域内的物理特性,对野外采集数据进行适当的研究分析,并提交项目成果报告一份及相关成果图件,成果图件包含平面图和剖面图。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或项目资金支付完毕后合同自动终止。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收到供应商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供应商提交项目报告,通过采购人验收并提供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0%。服务期间合同金额不变,采购人无须另向供应商支付合同规定外的其他任何费用。若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开具发票,采购人有权延迟或拒绝支付合同相应款项。
3.供应商及供应商工作人员在本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应做好相关安全培训、防范工作,因供应商责任或原因造成采购人财产及人员损害、供应商本身或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害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项目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受邀单位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资质证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注:“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四、报价书
1、报价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服务内容及要求和商务要求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本项目控制价为8.*元,超过控制价视为无效响应。
六、本项目以低价中选方式进行评选。
七、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16:30前。
八、联系方式
询 价 人: (略) 文物考古工作队
地 址: (略) 青 (略) 15号成都考古中心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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