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项目项目代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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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广场项目项目代码: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洛阳 (略) 受洛阳 (略) 的委托,就时代广场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阳 (略) ,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时代广场项目

2.2、项目编号:伊滨工施招标(2024)0058号

招标编号:伊滨建招2024-020

项目代码:2404-*-04-01-*

2.3、设计、施工期:30个月。

2.4、预算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该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70608.7万元,其中施工费69771.44万元,设计费837.26万元。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伊滨区中信路与玉泉街交叉口西南角。用地面积19878.74平方米(约30亩),建筑面积约87745.3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90000万元,拟建设商业综合体,涵盖商务酒店、 (略) 、 (略) 、特色餐饮、KTV等业态。

2.7、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即交钥匙工程,包含不限于工程范围内所有建筑单体、地下建筑(含人防工程)、道路、综合管线及附属设施等所有工程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采购、施工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深化设计、装修设计、其他等施工需要的专项设计、概预算编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等相关工程设计任务、配合报批建设、现场工程管理、安全管理与工程有关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工程装修、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编制、竣工验收、移交、备案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以及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文件和合同包含的全部内容。

2.8、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核。

(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9、安全目标:无重伤、死亡事故。

2.10、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11、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2.12、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1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14、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1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为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

3.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设计资质之一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含)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3、项目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根据《 (略)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外省企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方企业须提供)进豫承揽业务的中标后需通过“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外省施工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在内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牵头人必须为项目施工方。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投标采购活动;

(3)联合体要确定牵头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

(4)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日至**日24: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日9时5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六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 (略)

地 址: (略) 隆安东方明珠A座27楼

联 系 人:郜女士

电 话:0379-*

代理机构:洛阳 (略)

地 址: (略) 洛龙区东方金典天汇中心501室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0379-*

监管部门: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日

一、招标条件

洛阳 (略) 受洛阳 (略) 的委托,就时代广场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阳 (略) ,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时代广场项目

2.2、项目编号:伊滨工施招标(2024)0058号

招标编号:伊滨建招2024-020

项目代码:2404-*-04-01-*

2.3、设计、施工期:30个月。

2.4、预算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该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70608.7万元,其中施工费69771.44万元,设计费837.26万元。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伊滨区中信路与玉泉街交叉口西南角。用地面积19878.74平方米(约30亩),建筑面积约87745.3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90000万元,拟建设商业综合体,涵盖商务酒店、 (略) 、 (略) 、特色餐饮、KTV等业态。

2.7、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即交钥匙工程,包含不限于工程范围内所有建筑单体、地下建筑(含人防工程)、道路、综合管线及附属设施等所有工程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采购、施工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深化设计、装修设计、其他等施工需要的专项设计、概预算编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等相关工程设计任务、配合报批建设、现场工程管理、安全管理与工程有关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工程装修、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编制、竣工验收、移交、备案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以及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文件和合同包含的全部内容。

2.8、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核。

(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9、安全目标:无重伤、死亡事故。

2.10、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2.11、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2.12、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1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14、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1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为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

3.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设计资质之一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含)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3、项目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根据《 (略)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外省企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方企业须提供)进豫承揽业务的中标后需通过“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外省施工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在内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牵头人必须为项目施工方。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投标采购活动;

(3)联合体要确定牵头人,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

(4)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日至**日24: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日9时5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六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 (略)

地 址: (略) 隆安东方明珠A座27楼

联 系 人:郜女士

电 话:0379-*

代理机构:洛阳 (略)

地 址: (略) 洛龙区东方金典天汇中心501室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0379-*

监管部门: (略)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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