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一方一期充电桩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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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一方一期充电桩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嘉禾一方一期充电桩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TM-NZ-2024-001

项目名称:嘉禾一方一期充电桩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人民币

最高限价:*人民币

采购需求:嘉禾一方一期充电桩改造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三、报名需要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4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 (略) 办公室

方式:其他

售价:*人民币/份(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5月30日10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受理质疑电话:0317-*。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运河区嘉禾一方一期北区业主委员会 

地址: (略) 运河区嘉禾一方一期北区

联系方式:张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 (略)        

地 址: (略) 运河区华元大厦1309室            

联系方式:袁士强0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士强

电 话:0317-*        


嘉禾一方一期充电桩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TM-NZ-2024-001

项目名称:嘉禾一方一期充电桩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人民币

最高限价:*人民币

采购需求:嘉禾一方一期充电桩改造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三、报名需要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4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 (略) 办公室

方式:其他

售价:*人民币/份(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5月30日10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 (略)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受理质疑电话:0317-*。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运河区嘉禾一方一期北区业主委员会 

地址: (略) 运河区嘉禾一方一期北区

联系方式:张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 (略)        

地 址: (略) 运河区华元大厦1309室            

联系方式:袁士强0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士强

电 话: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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