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2024年度干线公路桥梁定期检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怀宁县2024年度干线公路桥梁定期检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致:
安徽三创 (略) 受怀宁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现对“怀宁县2024年度干线公路桥梁定期检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已由采购人按法定程序邀请且符合本次谈判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怀宁县2024年度干线公路桥梁定期检测服务项目,对怀宁县2024年干线公路桥梁进行定期检查工作,包括外观检测、现场校核桥梁基本数据,整理每座桥梁定期检查数据表及各桥技术状况评定以及协助委托方将桥梁检测评定结果录入安徽公路资产养护平台系统,形成定期检查报告等工作,共计 17座桥梁,包含10座大桥、5座中桥、2座小桥,具体详见桥梁清单附表1。
2、邀请供应商方式: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
3、最高谈判限价: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级及以上资质, (略) 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资质认定证书和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5月 21 日至2024年05月 23 日17时30分
2、报名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3、报名地点:安徽三创 (略) 招标部(怀宁县高河镇政和东路(巴比商务中心十一楼))
4、联系人: 操思佳 联系电话:0556-*
四、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4年05月 24 日09时00分
2、谈判地点:安徽三创 (略) 十一楼会议室(怀宁县高河镇政和东路(巴比商务中心十一楼))
本项目开评标期间,谈判响应人必须保证联系电话,因谈判响应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谈判响应人自行承担。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谈判时间
六:联系方法
采购人名称:怀宁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略) 怀宁县新安路280号
联系人:黄晓宁
联系方式:0556-*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三创 (略)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东路巴比商务中心十一楼
联系人:操思佳
电话:0556-*
七、其它事项说明
1、谈判响应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等通讯方式在谈判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本次采购谈判时不要求谈判响应人携带相关证件、业绩的原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谈判响应人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怀宁县交通运输局
**日
致:
安徽三创 (略) 受怀宁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现对“怀宁县2024年度干线公路桥梁定期检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已由采购人按法定程序邀请且符合本次谈判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怀宁县2024年度干线公路桥梁定期检测服务项目,对怀宁县2024年干线公路桥梁进行定期检查工作,包括外观检测、现场校核桥梁基本数据,整理每座桥梁定期检查数据表及各桥技术状况评定以及协助委托方将桥梁检测评定结果录入安徽公路资产养护平台系统,形成定期检查报告等工作,共计 17座桥梁,包含10座大桥、5座中桥、2座小桥,具体详见桥梁清单附表1。
2、邀请供应商方式: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
3、最高谈判限价: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级及以上资质, (略) 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资质认定证书和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5月 21 日至2024年05月 23 日17时30分
2、报名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3、报名地点:安徽三创 (略) 招标部(怀宁县高河镇政和东路(巴比商务中心十一楼))
4、联系人: 操思佳 联系电话:0556-*
四、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4年05月 24 日09时00分
2、谈判地点:安徽三创 (略) 十一楼会议室(怀宁县高河镇政和东路(巴比商务中心十一楼))
本项目开评标期间,谈判响应人必须保证联系电话,因谈判响应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谈判响应人自行承担。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谈判时间
六:联系方法
采购人名称:怀宁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略) 怀宁县新安路280号
联系人:黄晓宁
联系方式:0556-*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三创 (略)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东路巴比商务中心十一楼
联系人:操思佳
电话:0556-*
七、其它事项说明
1、谈判响应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等通讯方式在谈判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本次采购谈判时不要求谈判响应人携带相关证件、业绩的原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谈判响应人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怀宁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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