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妃甸区2023年中央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承担主体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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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曹妃甸区2023年中央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承担主体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 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农〔2021〕41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65号)、《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2〕17号),2023年安排中央提前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元, (略) 曹妃甸区开展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进一步提高池塘养殖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经公开遴选、场镇推荐、水产办审核, (略) 曹妃甸区 (略) 1家单位申报2023 年中央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承担主体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4年5月22日-2024年5月30日)。

公示期内接受全社会监督,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 (略) 曹妃甸区农业农村局以书面材料反映,以便进一步核实调查,反映人不使用真实姓名或匿名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郑志勇 联系电话:*

(略) 曹妃甸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1日

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 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农〔2021〕41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65号)、《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2〕17号),2023年安排中央提前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元, (略) 曹妃甸区开展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进一步提高池塘养殖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经公开遴选、场镇推荐、水产办审核, (略) 曹妃甸区 (略) 1家单位申报2023 年中央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承担主体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4年5月22日-2024年5月30日)。

公示期内接受全社会监督,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 (略) 曹妃甸区农业农村局以书面材料反映,以便进一步核实调查,反映人不使用真实姓名或匿名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郑志勇 联系电话:*

(略) 曹妃甸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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