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湘潭县美丽乡村与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投...
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湘潭县美丽乡村与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投...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县美丽乡村与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投资人条件,招标人为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湘潭县美丽乡村与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湘潭县石鼓镇铜梁村、射埠镇高凤村、锦石乡金湖村及碧泉村、乌石镇石峰村、乌石村及乌石峰村、白石镇杏花村及莲花村。
3.项目预算:24464.15万元。
4.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包括历史文化风貌保护提升及山水生态经济融合发展两个子项。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满足本次招标投资、建设运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于**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套到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买招标文件。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应由其牵头人按前述要求派人员到场)准时参加投标。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2.设计补偿费用:对于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湘潭县银杏路
联系方式:073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县美丽乡村与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投资人条件,招标人为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湘潭县美丽乡村与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湘潭县石鼓镇铜梁村、射埠镇高凤村、锦石乡金湖村及碧泉村、乌石镇石峰村、乌石村及乌石峰村、白石镇杏花村及莲花村。
3.项目预算:24464.15万元。
4.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包括历史文化风貌保护提升及山水生态经济融合发展两个子项。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满足本次招标投资、建设运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于**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套到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买招标文件。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应由其牵头人按前述要求派人员到场)准时参加投标。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2.设计补偿费用:对于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湘潭县银杏路
联系方式: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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