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录取通知书公开市场采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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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录取通知书公开市场采价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录取通知书

二、预算金额:9.65万元(报价金额高于预算金额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报价方式:密封报价(采价单与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1份),报价密封口处须加盖公章。

四、邮寄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433号 浙江东方 (略) 后勤保障中心232H 张老师 *

五、报价截止日期: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日历天

六、项目咨询:刘老师 联系电话:*

七、确定成交方式: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有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且同时为最低价,采购人将联系以上最低报价单位进行二次报价)

八、成交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付款条件:成交供应商完成全部货物的运输、到场、卸货、安装调试并通过最终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100%的货款(供方必须开具与合同金额相等的正规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2、 安全责任:在货物运输、到场、卸货、安装调试等过程中,发生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事件,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 采购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采价单:录取通知书.docx


一、项目名称:录取通知书

二、预算金额:9.65万元(报价金额高于预算金额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报价方式:密封报价(采价单与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1份),报价密封口处须加盖公章。

四、邮寄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433号 浙江东方 (略) 后勤保障中心232H 张老师 *

五、报价截止日期: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日历天

六、项目咨询:刘老师 联系电话:*

七、确定成交方式: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有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且同时为最低价,采购人将联系以上最低报价单位进行二次报价)

八、成交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付款条件:成交供应商完成全部货物的运输、到场、卸货、安装调试并通过最终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100%的货款(供方必须开具与合同金额相等的正规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2、 安全责任:在货物运输、到场、卸货、安装调试等过程中,发生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事件,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 采购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采价单:录取通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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