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全院医疗设备资产管理及维保项目采购公告
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全院医疗设备资产管理及维保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全院医疗设备资产管理及维保项目 JSZC-*-SQGC-G2024-002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双清 (略) 大丰分公司( (略) 大丰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大厦21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SQGC-G2024-0022
项目名称: (略) (略) 全院医疗设备资产管理及维保项目
预算金额:14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400万元/年
采购需求:
包含 (略) 医疗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医疗设备故障维修、医疗设备定期日常维护保养、医疗设备定期巡检、医疗设备资产清点、配合医疗设备质控检查、协助相关医疗设备计量检测等。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合同到期后,*方对*方进行考核合格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续签本服务合同,一年一签,续签不超过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有虚假,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
地点:江苏双清 (略) 大丰分公司( (略) 大丰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大厦21楼))
方式: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略) 大丰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大厦21楼)代理机构,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授权委托书应注明联系人电话、邮箱,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逾期的不予接收。
售价:300.00元
**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大丰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科技大厦21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进行评定;报名时不进行报名资料的任何审查,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
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3、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4、中标单位中标后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供招标代理归档。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大丰区幸福东大街139号
联系人:钱海涛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双清 (略)
单位地址: (略) 城南新区新都街道人民南路紫薇广场C区综合楼7005-7009
联系人:季顺凡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季顺凡
电话:*
项目概况 (略) (略) 全院医疗设备资产管理及维保项目 JSZC-*-SQGC-G2024-002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双清 (略) 大丰分公司( (略) 大丰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大厦21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SQGC-G2024-0022
项目名称: (略) (略) 全院医疗设备资产管理及维保项目
预算金额:14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400万元/年
采购需求:
包含 (略) 医疗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医疗设备故障维修、医疗设备定期日常维护保养、医疗设备定期巡检、医疗设备资产清点、配合医疗设备质控检查、协助相关医疗设备计量检测等。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合同到期后,*方对*方进行考核合格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续签本服务合同,一年一签,续签不超过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有虚假,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
地点:江苏双清 (略) 大丰分公司( (略) 大丰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大厦21楼))
方式: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略) 大丰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大厦21楼)代理机构,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授权委托书应注明联系人电话、邮箱,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逾期的不予接收。
售价:300.00元
**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大丰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科技大厦21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进行评定;报名时不进行报名资料的任何审查,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
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3、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4、中标单位中标后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供招标代理归档。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大丰区幸福东大街139号
联系人:钱海涛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双清 (略)
单位地址: (略) 城南新区新都街道人民南路紫薇广场C区综合楼7005-7009
联系人:季顺凡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季顺凡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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