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头服务区食堂委托服务协议直采招标公告
桥头服务区食堂委托服务协议直采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 | 浙 (略) 桥头服务区 |
二、项目情况 | |
1.项目名称 | 桥头服务区员工食堂承包采购项目 |
2.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 4.*元 |
3.拟采购的工程/货物/服务说明 | 本次采购主要针对桥头服务区员工食堂承包采购项目。预算费用*元,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计划在2024年4月份开始实施。 |
三、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说明:本项目根据浙商司〔2021〕20号《浙 (略) 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三十七条第九点,直接采购适用条件:*元以下采购需求简单,价格公开透明的项目,遵循物有所值、公平高效、透明规范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申请采用直接采购方式。
四、拟定供应商的情况:
1. 供应商名称:温州 (略)
2. 供应商地址: (略) 瓯海区娄桥 (略) 凯欣锦园1幢裙楼123、124、125室
五、公示期限: 2024年5月21日至 2024 年 5月 22 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六、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浙 (略) 浙南区域管理中心派驻纪检组
地址: (略) 联城镇凤鸣村丽水服务区
电话:0578-*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 (略) 桥头服务区
联系人:沈涛
地址: (略) 永嘉县桥头镇洛溪村桥头服务区
电话:*
一、采购人 | 浙 (略) 桥头服务区 |
二、项目情况 | |
1.项目名称 | 桥头服务区员工食堂承包采购项目 |
2.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 4.*元 |
3.拟采购的工程/货物/服务说明 | 本次采购主要针对桥头服务区员工食堂承包采购项目。预算费用*元,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计划在2024年4月份开始实施。 |
三、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说明:本项目根据浙商司〔2021〕20号《浙 (略) 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三十七条第九点,直接采购适用条件:*元以下采购需求简单,价格公开透明的项目,遵循物有所值、公平高效、透明规范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申请采用直接采购方式。
四、拟定供应商的情况:
1. 供应商名称:温州 (略)
2. 供应商地址: (略) 瓯海区娄桥 (略) 凯欣锦园1幢裙楼123、124、125室
五、公示期限: 2024年5月21日至 2024 年 5月 22 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六、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浙 (略) 浙南区域管理中心派驻纪检组
地址: (略) 联城镇凤鸣村丽水服务区
电话:0578-*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 (略) 桥头服务区
联系人:沈涛
地址: (略) 永嘉县桥头镇洛溪村桥头服务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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