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国有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收购资产评估服务机构选聘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许昌市国有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收购资产评估服务机构选聘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股权收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控制价: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文件中“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办法收取评估费用”,最高控制价为*元(含税价),超过该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四)服务期限:本次中标后正式订立合同之日起至收购完成止。

  (五)采购范围及需求:为股权收购项目提供资产评估、咨询等服务,约定时间内出具相关报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法定执业资格,有财政部主管部门资产评估备案,资产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合格,且连续三年无违规记录。

  (二)需入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名录》。

  (三)投标人及拟派往本项目的团队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需提供相应的合同,报告签字等证明文件),具有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并在投标单位缴纳有社会保险,与其有劳动合同关系(社保证明出具时间须在发布日期之后),其他成员均熟悉国有产业资产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四)近三年未被“中国执行 (略)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提供投标登记当日“中国执行 (略) ”网站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 (略) 页截图,近三年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通报、处罚,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业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

  (五)评估机构所属分支机构投标的,其总公司应符合上述相关规定及法律法规要求的分支机构设立条件。投标的分支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固定经营场所,经营时间1年(含)以上;

  2.具有相应资产类型的专职评估师2名(含)以上,且有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书面资料;

  3.分支机构可开展的业务合作 (略) 授权的营业范围;

  4. (略) 名义出具评估报告, (略) 公章。

  三、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17点00分报名截止。

  四、开标时间

  (一)时间:2024年5月24日17点30分。

  (二)地点: (略) 建安大道东段财政综合大楼6楼601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场)。

  (三)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标方式(见附件1)。

  (四)评标期间,投标人保持响应文件(见附件2)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评标小组随时可能对响应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及时进行答复。

  五、资料提交方式及地点

  1.现场递交。响应文件要装订并密封, (略) 公章,一式三份,涉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2.邮寄方式。响应文件要装订并密封, (略) 公章,一式三份,涉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邮寄方式以收到时间为准。

  3.提交地点: (略) 建安大道东段财政综合大楼6楼610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张先生 0374-*

  特此公告。

   (略) (略)

  2024年5月21日

附件:1.综合评分标准
2.响应文件格式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股权收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控制价: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文件中“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办法收取评估费用”,最高控制价为*元(含税价),超过该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四)服务期限:本次中标后正式订立合同之日起至收购完成止。

  (五)采购范围及需求:为股权收购项目提供资产评估、咨询等服务,约定时间内出具相关报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法定执业资格,有财政部主管部门资产评估备案,资产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合格,且连续三年无违规记录。

  (二)需入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名录》。

  (三)投标人及拟派往本项目的团队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项目(需提供相应的合同,报告签字等证明文件),具有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并在投标单位缴纳有社会保险,与其有劳动合同关系(社保证明出具时间须在发布日期之后),其他成员均熟悉国有产业资产经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四)近三年未被“中国执行 (略)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提供投标登记当日“中国执行 (略) ”网站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 (略) 页截图,近三年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通报、处罚,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业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

  (五)评估机构所属分支机构投标的,其总公司应符合上述相关规定及法律法规要求的分支机构设立条件。投标的分支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固定经营场所,经营时间1年(含)以上;

  2.具有相应资产类型的专职评估师2名(含)以上,且有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书面资料;

  3.分支机构可开展的业务合作 (略) 授权的营业范围;

  4. (略) 名义出具评估报告, (略) 公章。

  三、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17点00分报名截止。

  四、开标时间

  (一)时间:2024年5月24日17点30分。

  (二)地点: (略) 建安大道东段财政综合大楼6楼601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场)。

  (三)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标方式(见附件1)。

  (四)评标期间,投标人保持响应文件(见附件2)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评标小组随时可能对响应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及时进行答复。

  五、资料提交方式及地点

  1.现场递交。响应文件要装订并密封, (略) 公章,一式三份,涉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2.邮寄方式。响应文件要装订并密封, (略) 公章,一式三份,涉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邮寄方式以收到时间为准。

  3.提交地点: (略) 建安大道东段财政综合大楼6楼610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张先生 0374-*

  特此公告。

   (略) (略)

  2024年5月21日

附件:1.综合评分标准
2.响应文件格式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