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标志护栏社会化维护项目需求论证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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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标志护栏社会化维护项目需求论证意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因工作需要,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标志护栏社会化维护项目进行采购, (略) 财政厅《关于应发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于**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了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标志护栏社会化维护项目

三、采购内容: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标志护栏社会化维护

四、预算金额:*元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论证依据: (略) 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

七、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定;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受理。

项目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

名 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 (略) 万柏林区新晋祠路51号

联 系 人:李小平

联系方式:0351-*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智联 (略)

地址:太原学府园区晋阳街202号东悦广场4号楼1701室

联系人:李建忠、刘欣欣、张惠云、蔚雅男

电话:0351—*

附件:采购需求论证意见

采购需求论证意见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标志护栏社会化维护项目

采购人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内容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标志护栏社会化维护

预算金额

*元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论证依据

(略) 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

论证事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定;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专家论证意见

经专家组审阅相关文档、质询、讨论,认定该项目采购需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其采购目标与功能、技术、服务、安全等内容能够满足采购需求;采购的数量、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地点合理可行;能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符合项目特点与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实现功能目标。综上,专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采购需求论证。

专家签字


**日


附件信息: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因工作需要,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标志护栏社会化维护项目进行采购, (略) 财政厅《关于应发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于**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了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标志护栏社会化维护项目

三、采购内容: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标志护栏社会化维护

四、预算金额:*元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论证依据: (略) 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

七、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定;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受理。

项目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

名 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 (略) 万柏林区新晋祠路51号

联 系 人:李小平

联系方式:0351-*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智联 (略)

地址:太原学府园区晋阳街202号东悦广场4号楼1701室

联系人:李建忠、刘欣欣、张惠云、蔚雅男

电话:0351—*

附件:采购需求论证意见

采购需求论证意见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标志护栏社会化维护项目

采购人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内容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标志护栏社会化维护

预算金额

*元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论证依据

(略) 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

论证事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定;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专家论证意见

经专家组审阅相关文档、质询、讨论,认定该项目采购需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其采购目标与功能、技术、服务、安全等内容能够满足采购需求;采购的数量、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地点合理可行;能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符合项目特点与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实现功能目标。综上,专家组同意通过该项目采购需求论证。

专家签字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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