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机关服务局海关总署朝阳门外大街甲10号办公楼消防安全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海关总署机关服务局海关总署朝阳门外大街甲10号办公楼消防安全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海关总署朝阳门外大街*10号办公楼消防安全评估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海关总署机关服务局
行政区域 东城区 公告时间 **日 09:1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南路20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号楼102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略) 南路20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号楼102会议室
预算金额 ¥1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田鹏程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海关总署机关服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东城区建内大街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宋宗杰 *
代理机构名称 中咨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南路20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田鹏程 *

项目概况

海关总署朝阳门外大街*10号办公楼消防安全评估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获取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IECC-HGZSFW2024-003

项目名称:海关总署朝阳门外大街*10号办公楼消防安全评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海关总署朝阳门外大街*10号办公楼消防安全评估

15.2

1项

对海关总署朝阳门外大街*10号办公楼进行消防安全评估(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应当于合同签订后 2个工作日内开展现场消防安全评估工作,消防安全评估工作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6套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的备案信息且服务类型须有“消防安全评估”的信息(须提供备案信息资料,备案信息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公章,否则响应无效)2.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须提供有效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公章,否则响应无效)3.项目其他成员须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等级不限)。(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公章,否则响应无效)4.本项目是不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获取文件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南路20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号楼102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南路20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号楼102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供应商采取电子邮件方式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须盖单位章),发送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63.com)后,获取采购文件(注明:文件购买信息登记表及标书汇款截图发到 *@*63.com后获取文件,文件购买信息登记表(模板)及汇款信息由代理机构人员发到供应商邮箱中)

(2)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情形和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情形

(1)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

(4)经认定的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http://**)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响应无效

3.现场考察(踏勘)时间及地点

(1)海关总署朝阳门外大街*10号办公楼消防安全评估

考察时间:2024年 5 月 29日9点00分

考察地点:海关总署朝阳门外大街*10号办公楼

4.公告发布网站: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关总署机关服务局     

地址: (略) 东城区建内大街6号        

联系方式:宋宗杰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咨 (略)             

地 址: (略) (略) 南路20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号楼            

联系方式:田鹏程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鹏程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海关总署朝阳门外大街*10号办公楼消防安全评估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海关总署机关服务局
行政区域 东城区 公告时间 **日 09:1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南路20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号楼102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略) 南路20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号楼102会议室
预算金额 ¥1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田鹏程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海关总署机关服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东城区建内大街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宋宗杰 *
代理机构名称 中咨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南路20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田鹏程 *

项目概况

海关总署朝阳门外大街*10号办公楼消防安全评估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获取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IECC-HGZSFW2024-003

项目名称:海关总署朝阳门外大街*10号办公楼消防安全评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海关总署朝阳门外大街*10号办公楼消防安全评估

15.2

1项

对海关总署朝阳门外大街*10号办公楼进行消防安全评估(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商应当于合同签订后 2个工作日内开展现场消防安全评估工作,消防安全评估工作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6套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的备案信息且服务类型须有“消防安全评估”的信息(须提供备案信息资料,备案信息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公章,否则响应无效)2.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须提供有效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公章,否则响应无效)3.项目其他成员须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等级不限)。(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公章,否则响应无效)4.本项目是不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获取文件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南路20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号楼102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南路20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号楼102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供应商采取电子邮件方式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须盖单位章),发送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63.com)后,获取采购文件(注明:文件购买信息登记表及标书汇款截图发到 *@*63.com后获取文件,文件购买信息登记表(模板)及汇款信息由代理机构人员发到供应商邮箱中)

(2)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情形和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情形

(1)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

(4)经认定的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http://**)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响应无效

3.现场考察(踏勘)时间及地点

(1)海关总署朝阳门外大街*10号办公楼消防安全评估

考察时间:2024年 5 月 29日9点00分

考察地点:海关总署朝阳门外大街*10号办公楼

4.公告发布网站: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关总署机关服务局     

地址: (略) 东城区建内大街6号        

联系方式:宋宗杰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咨 (略)             

地 址: (略) (略) 南路20号外文文化创意园1号楼            

联系方式:田鹏程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鹏程

电 话:  *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