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机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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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机构招标公告

我单位拟对黑龙江龙 (略) 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机构选聘项目进行询价。

一、采购内容

为黑龙江龙 (略) 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服务。

二、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报价包括为完成黑龙江龙 (略) 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机构选聘项目所需的各种相关的费用及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所有费用。

3.报价以元为单位,报价为含税价,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最高限价:50,000元人民币。

三、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询价均无效。

4.近三年(2021年5月1日~响应函递交截止时间止)内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 (略) http://** (略) 页截图为准。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四、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或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五、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

六、询价响应函:见附件。

七、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 (略) ”(以下简称“ (略) ”)(http://**)按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并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11时00分至2024年5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八、递交询价响应函截止时间及相关要求

1.询价截止时间:2024年5月22日15时00分。

2.供应商应在于询价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黑龙江 (略) ”,将询价响应文件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询价响应文件,视为自动放弃。

3.上传询价响应函同时提供(1)营业执照副本和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2)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 (略) ”无行贿犯罪记 (略) 页截图;(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略) 页截图;(4)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略) 页截图等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

九、声明

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询价函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本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本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 (略) 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采购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为:750元人民币。

2.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应以公对公银行转账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十一、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黑龙江龙 (略)

地 址:黑龙 (略) 香坊 (略) 1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 (略)

地 址:黑龙 (略) 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0451-*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投 (略)

联系电话:*



(略) 址:点击查看

我单位拟对黑龙江龙 (略) 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机构选聘项目进行询价。

一、采购内容

为黑龙江龙 (略) 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服务。

二、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报价包括为完成黑龙江龙 (略) 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机构选聘项目所需的各种相关的费用及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所有费用。

3.报价以元为单位,报价为含税价,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最高限价:50,000元人民币。

三、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税务师执业注册证书。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询价均无效。

4.近三年(2021年5月1日~响应函递交截止时间止)内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 (略) http://** (略) 页截图为准。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四、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或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五、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

六、询价响应函:见附件。

七、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 (略) ”(以下简称“ (略) ”)(http://**)按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并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11时00分至2024年5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八、递交询价响应函截止时间及相关要求

1.询价截止时间:2024年5月22日15时00分。

2.供应商应在于询价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黑龙江 (略) ”,将询价响应文件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询价响应文件,视为自动放弃。

3.上传询价响应函同时提供(1)营业执照副本和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2)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 (略) ”无行贿犯罪记 (略) 页截图;(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略) 页截图;(4)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略) 页截图等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

九、声明

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询价函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本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本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 (略) 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采购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为:750元人民币。

2.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应以公对公银行转账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十一、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黑龙江龙 (略)

地 址:黑龙 (略) 香坊 (略) 1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 (略)

地 址:黑龙 (略) 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0451-*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投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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