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汇”褚天鹿商业综合体项目设计招标文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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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塘汇”褚天鹿商业综合体项目设计招标文件公示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钱塘汇”褚天鹿商业综合体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钱塘汇”褚天鹿商业综合体项 (略) 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浙江褚 (略) ,建设资金招标人自筹及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 (略) 长安镇竹山路南侧春澜路东侧。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442平方米。项目计划总建设面积约319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36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300平方米。本项目建设总投资15000万元,要求限额设计。

2.2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规划方案设计、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编制、配合招标人前期手续办理(节能、日照分析、消防审查、方案评审、初步设计评审等)、施工图设计(含建施、结施、暖施(含空调)、基坑围护、桩基、二次装修(仅公共区域装修施工图、效果图)、强电、水施(含消防)、抗震支架、太阳能、室外附属(含道路及停车场)、绿化景观、智能化、亮化、幕墙、膜结构、钢结构、交通标识标牌、雨水收集利用、绿色节能的设计等全部完成建设施工所需的施工图。

施工期咨询服务包括: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变更设计、协调工程变更、后期新增精装修咨询服务、参加相关验收工作和竣工图纸配合绘制工作等相关服务。

2.3计划设计周期:

(1)建筑方案设计阶段: 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方案设计成果。

(2)方案设计修改阶段:收到方案评审会议纪要后 7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建筑方案设计文件。

(3)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建筑方案设计批准后20个日历天内应完成初步设计供报审。

(4)初步设计修改阶段:收到初步设计修改意见后7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初步设计文件。

(5)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修改完成后20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新建建筑、结构水电(含消防)、暖施(含空调)、基坑围护、消防通风、桩基、二次装修(仅公共区域装修施工图、效果图)、建筑智能化、室外附属等施工图设计文件,剩余施工图设计文件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并配合招标人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收到消防审查回复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6)施工期咨询服务:同施工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或建筑行业*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

3.3投标人具有**日以来1个及以上的设计规模为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建项目设计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复印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或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不能证明设计规模时,另须提供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或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的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3. (略) 外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证明材料,( (略) 外单位必需在中标后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常驻人员工作联络点);

3.5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即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记录)(“信用中国”以开标当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如投标人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相关工商变更证明材料,因投标人未提供相关材料而导致在网站上无法查询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 月 日至 2024年 月 日09时00分,“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登记下载(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同时代理机构领取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略) 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局3号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褚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地 址: (略) (略) 长安镇 地 址: (略) 长安镇长安路55号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 系 人: 殷先生

电 话: 0573- 电 话: *

传 真: 0573 传 真:

2024年 月 日

质疑部门:

浙江褚 (略)

地址: (略) 长安镇

电 话:

浙江 (略)

地址: (略) 长安镇长安路55号

电话:*

投诉部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 (略) 文苑南路138号

电 话: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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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招标文件-“钱塘汇”褚天鹿商业综合体项目设计.doc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钱塘汇”褚天鹿商业综合体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钱塘汇”褚天鹿商业综合体项 (略) 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浙江褚 (略) ,建设资金招标人自筹及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 (略) 长安镇竹山路南侧春澜路东侧。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442平方米。项目计划总建设面积约319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36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300平方米。本项目建设总投资15000万元,要求限额设计。

2.2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规划方案设计、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编制、配合招标人前期手续办理(节能、日照分析、消防审查、方案评审、初步设计评审等)、施工图设计(含建施、结施、暖施(含空调)、基坑围护、桩基、二次装修(仅公共区域装修施工图、效果图)、强电、水施(含消防)、抗震支架、太阳能、室外附属(含道路及停车场)、绿化景观、智能化、亮化、幕墙、膜结构、钢结构、交通标识标牌、雨水收集利用、绿色节能的设计等全部完成建设施工所需的施工图。

施工期咨询服务包括: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变更设计、协调工程变更、后期新增精装修咨询服务、参加相关验收工作和竣工图纸配合绘制工作等相关服务。

2.3计划设计周期:

(1)建筑方案设计阶段: 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方案设计成果。

(2)方案设计修改阶段:收到方案评审会议纪要后 7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建筑方案设计文件。

(3)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建筑方案设计批准后20个日历天内应完成初步设计供报审。

(4)初步设计修改阶段:收到初步设计修改意见后7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初步设计文件。

(5)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修改完成后20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新建建筑、结构水电(含消防)、暖施(含空调)、基坑围护、消防通风、桩基、二次装修(仅公共区域装修施工图、效果图)、建筑智能化、室外附属等施工图设计文件,剩余施工图设计文件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并配合招标人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收到消防审查回复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6)施工期咨询服务:同施工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级或建筑行业*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

3.3投标人具有**日以来1个及以上的设计规模为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建项目设计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复印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或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不能证明设计规模时,另须提供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或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的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3. (略) 外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证明材料,( (略) 外单位必需在中标后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常驻人员工作联络点);

3.5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即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记录)(“信用中国”以开标当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如投标人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相关工商变更证明材料,因投标人未提供相关材料而导致在网站上无法查询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 月 日至 2024年 月 日09时00分,“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登记下载(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同时代理机构领取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 (略) 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局3号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褚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地 址: (略) (略) 长安镇 地 址: (略) 长安镇长安路55号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 系 人: 殷先生

电 话: 0573- 电 话: *

传 真: 0573 传 真:

2024年 月 日

质疑部门:

浙江褚 (略)

地址: (略) 长安镇

电 话:

浙江 (略)

地址: (略) 长安镇长安路55号

电话:*

投诉部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 (略) 文苑南路138号

电 话: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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