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内燃机车用铅蓄电池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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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内燃机车用铅蓄电池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ZTHHJW2024-121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内燃机车用铅蓄电池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略) 呼 (略) 内燃机车用铅蓄电池项目采购人 (略) 呼 (略) ,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内燃机车用铅蓄电池项目 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内燃机车用铅蓄电池项目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为代理商报价,应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3.2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供应商应提供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4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报价。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6其他要求:
3.6.1代理商提供生产企业的授权代理证书(投标时代理证书带原件)和所授权经销产品明细。生产厂商和该生产厂商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同一产品的投标。
3.6.2对于国家、行业、国铁集团实行行政许可或产品认证的物资,应提供相应有效的许可或认证。
3.6.3供应商应提供近3年与采购项目合同履行相适应的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或发票。
3.6.4代理商报价文件中注明所投配件授权厂商,成交后所提供配件需与报价文件中授权的厂商的配件一致。
3.6.5履约期合同签订之日到2024年6月30日。。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 (略) (http://**)注册供应商。新用户 (略) 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5月23日 08:00至2024年5月27日 17:00(北京时间) (略) ( (略) )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 09:00,报价人应在截止时 (略) ( (略) )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 (略)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呼 (略)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米颖川

电 话: 0474-*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2024年5月23日

,呼和浩特

ZTHHJW2024-121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内燃机车用铅蓄电池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略) 呼 (略) 内燃机车用铅蓄电池项目采购人 (略) 呼 (略) ,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内燃机车用铅蓄电池项目 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内燃机车用铅蓄电池项目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为代理商报价,应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3.2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供应商应提供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4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报价。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6其他要求:
3.6.1代理商提供生产企业的授权代理证书(投标时代理证书带原件)和所授权经销产品明细。生产厂商和该生产厂商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同一产品的投标。
3.6.2对于国家、行业、国铁集团实行行政许可或产品认证的物资,应提供相应有效的许可或认证。
3.6.3供应商应提供近3年与采购项目合同履行相适应的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或发票。
3.6.4代理商报价文件中注明所投配件授权厂商,成交后所提供配件需与报价文件中授权的厂商的配件一致。
3.6.5履约期合同签订之日到2024年6月30日。。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 (略) (http://**)注册供应商。新用户 (略) 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5月23日 08:00至2024年5月27日 17:00(北京时间) (略) ( (略) )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 09:00,报价人应在截止时 (略) ( (略) )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 (略)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呼 (略)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米颖川

电 话: 0474-*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2024年5月23日

,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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