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高铁港数字展贸城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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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公告
一、询比条件
现中原高铁港数字展贸城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服务进行公开询比,凡具备条件并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均可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1.项目名称:中原高铁港数字展贸城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服务
2.采购人:河南 (略)
3.项目地点:中原高铁港数字展贸城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东路以东、荆州路以西、皛店路以北、兴朋路以南。
4.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约61万㎡(约915亩),总建筑面积约33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数字展贸城综合体、配套服务用房、地下车库等平急两用配套设施。
5.服务范围:完成中原高铁港数字展贸城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全部项目成果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
6.成果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编制单位接到业主单位提供的项目启动资料后1个月内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工作,剩余3个月内全部项目成果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规定的合格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接能力。
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业绩要求:供应商需至少提供2项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注:类似业绩指自**日以来承接过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业绩。
4.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自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信誉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2021年01月以来连续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行政处罚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承诺书);
(2)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相关信息,若供应商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后,相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
(4)供应商应保证其资质、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参与询比资格。如成交的,则成交无效,除承担采购人经济责任损失外,采购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承诺书);
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2)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供应商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在供应商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询比。
四、询比文件获取须知
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5 月 23 日至 2024 年 5 月 24 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 时(北京时间)。
2.询比文件领取方式:
现场领取:河南 (略) (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金融广场882室)。
3.潜在供应商领取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副本);
(3)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
(4)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
(5)提供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自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信誉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
(7)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以上资料现场获取时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相关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潜在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五、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5 月 2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六、询比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询比活动,询比开始时间为2024年 5 月 2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郑州航空港区金融广场871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郑州航空港 (略) 官网》http://**上发布。采购人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 (略)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371-*
监督部门:河南 (略) 风险管理部
联系人:董女士
电 话:*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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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公告
一、询比条件
现中原高铁港数字展贸城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服务进行公开询比,凡具备条件并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均可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1.项目名称:中原高铁港数字展贸城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服务
2.采购人:河南 (略)
3.项目地点:中原高铁港数字展贸城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东路以东、荆州路以西、皛店路以北、兴朋路以南。
4.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约61万㎡(约915亩),总建筑面积约33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数字展贸城综合体、配套服务用房、地下车库等平急两用配套设施。
5.服务范围:完成中原高铁港数字展贸城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全部项目成果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
6.成果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编制单位接到业主单位提供的项目启动资料后1个月内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工作,剩余3个月内全部项目成果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规定的合格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且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接能力。
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业绩要求:供应商需至少提供2项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注:类似业绩指自**日以来承接过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业绩。
4.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自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信誉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2021年01月以来连续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行政处罚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承诺书);
(2)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相关信息,若供应商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后,相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
(4)供应商应保证其资质、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参与询比资格。如成交的,则成交无效,除承担采购人经济责任损失外,采购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承诺书);
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2)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供应商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在供应商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询比。
四、询比文件获取须知
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5 月 23 日至 2024 年 5 月 24 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 时(北京时间)。
2.询比文件领取方式:
现场领取:河南 (略) (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金融广场882室)。
3.潜在供应商领取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副本);
(3)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0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
(4)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
(5)提供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自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信誉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
(7)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以上资料现场获取时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相关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潜在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五、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5 月 2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六、询比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询比活动,询比开始时间为2024年 5 月 2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郑州航空港区金融广场871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郑州航空港 (略) 官网》http://**上发布。采购人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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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河南 (略) 风险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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