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公安局第二批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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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市公安局第二批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青铜峡市公安局第二批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22日 17:2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5月22日至2024年05月2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建民南街48号一楼开标大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6月03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建民南街48号一楼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 ¥4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沙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汉坝东街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警官 联系电话:0953-*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凤 (略) 银川房地产大厦主楼151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徐沙 联系电话:0951-*

项目概况

青铜峡市公安局第二批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 (略) ( (略) 金凤 (略) (略) 房地产交易大厦主楼151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CZB-(WJC)2024-009

项目名称:青铜峡市公安局第二批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公安局档案数字化建设(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10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不适用本条款)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本项目不适用本条款)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在中国 (略)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 (略) 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7)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8)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预留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拒绝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9)投标人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级及以上资质(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外省企业*级资质须同时提供在自治区保密局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2日 至 2024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 (略) ( (略) 金凤 (略) (略) 房地产交易大厦主楼1518室)

方式:派代表持下列证明材料到宁夏 (略) ( (略) 金凤 (略) (略) 房地产交易大厦主楼1518室)现场报名并携带以下材料。 所需材料:(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建民南街48号一楼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建民南街48号一楼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 (略) ;

注:请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 (略) “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汉坝东街1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汤警官 联系电话: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略) 金凤 (略) 银川房地产大厦主楼1518室            

联系方式:徐沙 联系电话: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沙

电 话:  095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青铜峡市公安局第二批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22日 17:2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5月22日至2024年05月2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建民南街48号一楼开标大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6月03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建民南街48号一楼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 ¥4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沙
项目联系电话 0951-*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汉坝东街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警官 联系电话:0953-*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凤 (略) 银川房地产大厦主楼151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徐沙 联系电话:0951-*

项目概况

青铜峡市公安局第二批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 (略) ( (略) 金凤 (略) (略) 房地产交易大厦主楼151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CZB-(WJC)2024-009

项目名称:青铜峡市公安局第二批档案数字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公安局档案数字化建设(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10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不适用本条款)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本项目不适用本条款)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在中国 (略)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 (略) 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7)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8)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预留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拒绝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9)投标人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级及以上资质(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外省企业*级资质须同时提供在自治区保密局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2日 至 2024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 (略) ( (略) 金凤 (略) (略) 房地产交易大厦主楼1518室)

方式:派代表持下列证明材料到宁夏 (略) ( (略) 金凤 (略) (略) 房地产交易大厦主楼1518室)现场报名并携带以下材料。 所需材料:(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建民南街48号一楼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建民南街48号一楼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 (略) ;

注:请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 (略) “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汉坝东街1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汤警官 联系电话: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略) 金凤 (略) 银川房地产大厦主楼1518室            

联系方式:徐沙 联系电话: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沙

电 话: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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