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7块公交候车亭广告牌广告经营租赁权招租招标公告
477块公交候车亭广告牌广告经营租赁权招租招标公告
昆明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77块公交候车亭广告牌广告经营租赁权招租 |
标的名称 | 昆明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77块公交候车亭广告牌广告经营租赁权招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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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DSCQ*E8C* | 挂牌价格 | 187.663 万元 | |||
价格说明 | 首年租金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5-22 | |||
是否联合出租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6-05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涉及 |
一、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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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 昆明 (略) 477块公交候车亭广告经营租赁权招租(详见明细清单)。 | |||||||||||||||||||||||||||||||||||||||||||||||||||||||||||||||||||||||||||||
二、出租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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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估信息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 昆明 (略) | ||||||||||||||||||||||||||||||||||||||||||||||||||||||||||||||||||||||||||||
评估/询价基准日 | 2024-04-02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昆明 (略)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5-06 | |||||||||||||||||||||||||||||||||||||||||||||||||||||||||||||||||||||||||||||
出租标的对应评估价值/询价值 | —— | |||||||||||||||||||||||||||||||||||||||||||||||||||||||||||||||||||||||||||||
账面净值(万元) | —— | |||||||||||||||||||||||||||||||||||||||||||||||||||||||||||||||||||||||||||||
备注 | —— | |||||||||||||||||||||||||||||||||||||||||||||||||||||||||||||||||||||||||||||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187.663 万元 | ||||||||||||||||||||||||||||||||||||||||||||||||||||||||||||||||||||||||||||
价格说明 | 首年租金 |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合同租赁期限届满且双方办理完毕公交候车亭广告的移交手续后九十日内,出租方无息全额返还投资人履约保证金。 投资人需在双方签署书面代理合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交纳合同首年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内,如中标人有任何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出租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中标人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应承担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不足部分有权继续追偿;中标人在接到出租人扣除通知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应将被扣除部分的履约保证金补足。如因中标人违约导致出租人提前解约的,出租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根据扣除情况无息无偿退还给中标人。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租赁期限 | 5年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挂牌期满,经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投资人,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投资人,则以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承租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2、意向投资人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出租标的所涉及的《公交候车亭广告代理经营协议》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出租公告之内容,同意按《公交候车亭广告代理经营协议》约定签订《公交候车亭广告代理经营协议》,合同履行过程中,租赁标的物被征收、征用或者拆迁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因合同解除给承租方或者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或者出租方自行承担,投资人或者出租方均不得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同时投资人应当按照出租方的要求将租赁标的物返还出租方。 3、意向投资人须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的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及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所指定账户,费用结清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公交候车亭广告代理经营协议》,并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以《公交候车亭广告代理经营协议》为准)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①意向投资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承租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投资人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公交候车亭广告代理经营协议》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投资人未履行承租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事项的。 5、本项目广告设置区域以出租方要求为准,严格执行协议规定,投资人不得改变其位置和功能。 6、投资人的广告经营活动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发布的广告须出租方备案审核,并经批准后方可发布。 7、在经营期间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公交车候车亭广告资源租赁权分租、转租、合作经营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移交给第三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纠纷由投资人承担并赔偿由此给出租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8、本项目以现状进行租赁,投资人如进行改装或增设他物,不可损害公交车候车亭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承重设施,费用由投资人负责。如因投资人违反施工安全管理规范而造成事故的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因此造成出租方损失的需赔偿实际损失。 |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1、本意向投资人已向昆明 (略) 查阅了标的物的相关资料,且到标的物现场查看、了解并接受该标的物的全部现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于自己的风险后果,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2、本意向投资人接受公告中各项条款的要求,承租标的。 3、本意向投资人同意标的的承租价格不低于公告的挂牌价格,并同意以在竞价中的最后报价承租标的。 4、本意向投资人同意于公告截止时前递交交易保证金(到账为准),并按昆明 (略) 规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5、项目成交后,投资人同意按照公告的要求签署《成交确认书》(协议出租除外)、签订《公交车身广告代理经营协议》及交纳成交价款,并按本确认书的收费标准向昆明 (略) 支付服务费。 6、本意向投资人已认真阅读并承诺同意出租方提供的《公交车身广告代理经营协议》上的所有条款,并对所查阅的标的相关资料严格保密。 7、本意向投资人保证报名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8、如本意向投资人有违反以上承诺或违反相关交易规则,自行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意昆明 (略) 按照有关交易规则进行违约处理。 9、昆明 (略) 作为服务方,对出租方和投资人的任何违约、违法行为不承担责任。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须不少于人民币*佰万元(含*佰万元)。2、报名时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 (略) 印章的复印件,如有委托代理,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3、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地区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报名企业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经国家或省、地市级工商批准的,有广告发布权的企业法人,且必须包含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等业务经营许可范围。具备经营相关公交广告代理的条件,至少有2个以上(含2个)相关公交广告媒体服务的项目,并提供真实的相关合同(提供原件)。 5、要求提供近两年第三方审计报告(原件),且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6、公司注册时间须在2020年之前,具有5年以上(含5年) (略) 。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报名提交材料 | 1、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等合法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印章的复印件; 如有委托代理,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至少有2个以上(含2个)相关公交服务项目广告代理及相关合同。 3、近2年第三方合法的审计报告,且近2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材料。 4、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 |||||||||||||||||||||||||||||||||||||||||||||||||||||||||||||||||||||||||||||
报名材料 |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权属情况: 昆明 (略) 所持有。 2、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为477块公交候车亭广告资源租赁(只限招租方指定区域位置)。 3、租金递增方式:无递增。 4、租赁免租期: 本项目无免租期。 5、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投资人交纳合同首年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 6、税费承担方式:投资人需按国家相关规定承担税费。 7、标的其它情况: 本项目以现状进行租赁,意向投资人一经报名,就视为认可出租方提供的《公交候车亭广告代理经营协议》所约定的各项条款。 8、付款方式:租金按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投资人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先行预付首年租金的50%,首年12月1日前双方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从第二年租金开始,租金每年12月1日前双方按自然年实际发生金额结算并支付租金,自承租方付清交易价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合同。 9、是否有原租户:有。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56.298 万元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4-06-05 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1、意向投资人须在公告截止日17:00时前将交易保证金汇达昆明 (略) 监管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之后,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投资人本单位(人)名下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不得使用其他账户代缴。务必在付款时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 | |||||||||||||||||||||||||||||||||||||||||||||||||||||||||||||||||||||||||||||
处置办法 | 一、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投资人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若非委托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 (略) 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 1、意向投资人经本所确认为投资人后,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时限拒不签署交易合同; 2、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3、意向投资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投资人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投资人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投资人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投资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8、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投资人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或遴选程序的; 9、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投资人均不应价的; 10、意向投资人被确认为投资人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11、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人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2、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人或投资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人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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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1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 |||||||||||||||||||||||||||||||||||||||||||||||||||||||||||||||||||||||||||||
六、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钟先生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0871-*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钟先生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0871-* | |||||||||||||||||||||||||||||||||||||||||||||||||||||||||||||||||||||||||||
七、交易须知 | ||||||||||||||||||||||||||||||||||||||||||||||||||||||||||||||||||||||||||||||
总则 第一条昆明 (略) (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公司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 (略) 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 (略) 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公司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公司严格遵守《昆明 (略) 参与人信息保密管理办法》,保障参与人信息安全,维护参与人合法权益。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 (略) 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昆明 (略) 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昆明 (略) (http://**)为本公 (略) ,意向方通过昆明 (略) 平台参与交易。 (略) 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 (略) 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 本公司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 (略) 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公司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 (略) 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 (略) 指定账户为准)。意向投资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投资方本单位(人)名下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不得使用其他账户代缴。务必在付款时按照提示正确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若因意向方使用其他账户代缴、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报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 (略) 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 (略) 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公司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公司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 本公司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 (略) 平台向 (略) 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随时 (略) 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报名人)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略) 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 (略) 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 (略)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五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公司将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六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方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公司按照公告和交易规则的要求,确认其中1家意向方符合签约条件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略) (略) 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交易成功后,本公司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十九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 (略) 。 | ||||||||||||||||||||||||||||||||||||||||||||||||||||||||||||||||||||||||||||||
八、风险提示 | ||||||||||||||||||||||||||||||||||||||||||||||||||||||||||||||||||||||||||||||
昆明 (略) 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昆明 (略) (以下称“ (略) ”)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 (略) 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 (略) 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 (略) 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 (略) 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略) 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 (略) 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 (略) 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 (略) 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昆明 (略) 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 (略) (略) 网络竞价系统软硬 (略) 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 (略) 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昆明 (略)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中止和终结操作细则》。 3. (略) 操作风险。 (略) 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 (略) (略) 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 (略) 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 (略) 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 (略) 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 (略) (略) 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 (略) 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略) 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 (略) 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对本风险提示书无异议的,请在阅知后予以确认。 |
昆明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77块公交候车亭广告牌广告经营租赁权招租 |
标的名称 | 昆明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77块公交候车亭广告牌广告经营租赁权招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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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DSCQ*E8C* | 挂牌价格 | 187.663 万元 | |||
价格说明 | 首年租金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5-22 | |||
是否联合出租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6-05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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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 昆明 (略) 477块公交候车亭广告经营租赁权招租(详见明细清单)。 | |||||||||||||||||||||||||||||||||||||||||||||||||||||||||||||||||||||||||||||
二、出租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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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估信息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 昆明 (略) | ||||||||||||||||||||||||||||||||||||||||||||||||||||||||||||||||||||||||||||
评估/询价基准日 | 2024-04-02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昆明 (略)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5-06 | |||||||||||||||||||||||||||||||||||||||||||||||||||||||||||||||||||||||||||||
出租标的对应评估价值/询价值 | —— | |||||||||||||||||||||||||||||||||||||||||||||||||||||||||||||||||||||||||||||
账面净值(万元) | —— | |||||||||||||||||||||||||||||||||||||||||||||||||||||||||||||||||||||||||||||
备注 | —— | |||||||||||||||||||||||||||||||||||||||||||||||||||||||||||||||||||||||||||||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187.663 万元 | ||||||||||||||||||||||||||||||||||||||||||||||||||||||||||||||||||||||||||||
价格说明 | 首年租金 |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合同租赁期限届满且双方办理完毕公交候车亭广告的移交手续后九十日内,出租方无息全额返还投资人履约保证金。 投资人需在双方签署书面代理合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交纳合同首年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内,如中标人有任何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出租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中标人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应承担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不足部分有权继续追偿;中标人在接到出租人扣除通知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应将被扣除部分的履约保证金补足。如因中标人违约导致出租人提前解约的,出租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根据扣除情况无息无偿退还给中标人。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租赁期限 | 5年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挂牌期满,经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投资人,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投资人,则以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承租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2、意向投资人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出租标的所涉及的《公交候车亭广告代理经营协议》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出租公告之内容,同意按《公交候车亭广告代理经营协议》约定签订《公交候车亭广告代理经营协议》,合同履行过程中,租赁标的物被征收、征用或者拆迁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因合同解除给承租方或者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或者出租方自行承担,投资人或者出租方均不得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同时投资人应当按照出租方的要求将租赁标的物返还出租方。 3、意向投资人须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的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及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所指定账户,费用结清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公交候车亭广告代理经营协议》,并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以《公交候车亭广告代理经营协议》为准)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4、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①意向投资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承租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投资人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公交候车亭广告代理经营协议》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投资人未履行承租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事项的。 5、本项目广告设置区域以出租方要求为准,严格执行协议规定,投资人不得改变其位置和功能。 6、投资人的广告经营活动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发布的广告须出租方备案审核,并经批准后方可发布。 7、在经营期间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公交车候车亭广告资源租赁权分租、转租、合作经营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移交给第三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纠纷由投资人承担并赔偿由此给出租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8、本项目以现状进行租赁,投资人如进行改装或增设他物,不可损害公交车候车亭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承重设施,费用由投资人负责。如因投资人违反施工安全管理规范而造成事故的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因此造成出租方损失的需赔偿实际损失。 |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1、本意向投资人已向昆明 (略) 查阅了标的物的相关资料,且到标的物现场查看、了解并接受该标的物的全部现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于自己的风险后果,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2、本意向投资人接受公告中各项条款的要求,承租标的。 3、本意向投资人同意标的的承租价格不低于公告的挂牌价格,并同意以在竞价中的最后报价承租标的。 4、本意向投资人同意于公告截止时前递交交易保证金(到账为准),并按昆明 (略) 规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5、项目成交后,投资人同意按照公告的要求签署《成交确认书》(协议出租除外)、签订《公交车身广告代理经营协议》及交纳成交价款,并按本确认书的收费标准向昆明 (略) 支付服务费。 6、本意向投资人已认真阅读并承诺同意出租方提供的《公交车身广告代理经营协议》上的所有条款,并对所查阅的标的相关资料严格保密。 7、本意向投资人保证报名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8、如本意向投资人有违反以上承诺或违反相关交易规则,自行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意昆明 (略) 按照有关交易规则进行违约处理。 9、昆明 (略) 作为服务方,对出租方和投资人的任何违约、违法行为不承担责任。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须不少于人民币*佰万元(含*佰万元)。2、报名时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 (略) 印章的复印件,如有委托代理,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3、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地区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报名企业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经国家或省、地市级工商批准的,有广告发布权的企业法人,且必须包含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等业务经营许可范围。具备经营相关公交广告代理的条件,至少有2个以上(含2个)相关公交广告媒体服务的项目,并提供真实的相关合同(提供原件)。 5、要求提供近两年第三方审计报告(原件),且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6、公司注册时间须在2020年之前,具有5年以上(含5年) (略) 。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报名提交材料 | 1、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等合法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印章的复印件; 如有委托代理,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至少有2个以上(含2个)相关公交服务项目广告代理及相关合同。 3、近2年第三方合法的审计报告,且近2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材料。 4、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 |||||||||||||||||||||||||||||||||||||||||||||||||||||||||||||||||||||||||||||
报名材料 | 请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权属情况: 昆明 (略) 所持有。 2、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为477块公交候车亭广告资源租赁(只限招租方指定区域位置)。 3、租金递增方式:无递增。 4、租赁免租期: 本项目无免租期。 5、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投资人交纳合同首年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 6、税费承担方式:投资人需按国家相关规定承担税费。 7、标的其它情况: 本项目以现状进行租赁,意向投资人一经报名,就视为认可出租方提供的《公交候车亭广告代理经营协议》所约定的各项条款。 8、付款方式:租金按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投资人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先行预付首年租金的50%,首年12月1日前双方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从第二年租金开始,租金每年12月1日前双方按自然年实际发生金额结算并支付租金,自承租方付清交易价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合同。 9、是否有原租户:有。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56.298 万元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4-06-05 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1、意向投资人须在公告截止日17:00时前将交易保证金汇达昆明 (略) 监管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之后,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投资人本单位(人)名下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不得使用其他账户代缴。务必在付款时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 | |||||||||||||||||||||||||||||||||||||||||||||||||||||||||||||||||||||||||||||
处置办法 | 一、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投资人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投资人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若非委托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投资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 (略) 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 1、意向投资人经本所确认为投资人后,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时限拒不签署交易合同; 2、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3、意向投资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投资人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投资人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投资人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投资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8、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投资人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或遴选程序的; 9、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投资人均不应价的; 10、意向投资人被确认为投资人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11、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人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2、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人或投资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人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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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1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 |||||||||||||||||||||||||||||||||||||||||||||||||||||||||||||||||||||||||||||
六、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钟先生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0871-*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钟先生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0871-* | |||||||||||||||||||||||||||||||||||||||||||||||||||||||||||||||||||||||||||
七、交易须知 | ||||||||||||||||||||||||||||||||||||||||||||||||||||||||||||||||||||||||||||||
总则 第一条昆明 (略) (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公司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 (略) 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 (略) 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公司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公司严格遵守《昆明 (略) 参与人信息保密管理办法》,保障参与人信息安全,维护参与人合法权益。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 (略) 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昆明 (略) 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昆明 (略) (http://**)为本公 (略) ,意向方通过昆明 (略) 平台参与交易。 (略) 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需 (略) 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 本公司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 (略) 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公司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 (略) 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 (略) 指定账户为准)。意向投资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投资方本单位(人)名下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不得使用其他账户代缴。务必在付款时按照提示正确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若因意向方使用其他账户代缴、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报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 (略) 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 (略) 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公司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公司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 本公司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 (略) 平台向 (略) 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随时 (略) 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报名人)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略) 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 (略) 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 (略)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五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公司将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六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方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公司按照公告和交易规则的要求,确认其中1家意向方符合签约条件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略) (略) 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交易成功后,本公司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十九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 (略) 。 | ||||||||||||||||||||||||||||||||||||||||||||||||||||||||||||||||||||||||||||||
八、风险提示 | ||||||||||||||||||||||||||||||||||||||||||||||||||||||||||||||||||||||||||||||
昆明 (略) 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昆明 (略) (以下称“ (略) ”)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 (略) 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 (略) 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 (略) 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 (略) 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略) 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 (略) 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 (略) 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 (略) 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昆明 (略) 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 (略) (略) 网络竞价系统软硬 (略) 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 (略) 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昆明 (略)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中止和终结操作细则》。 3. (略) 操作风险。 (略) 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 (略) (略) 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 (略) 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 (略) 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 (略) 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 (略) (略) 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 (略) 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略) 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 (略) 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对本风险提示书无异议的,请在阅知后予以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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