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司法局食堂职工餐劳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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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司法局食堂职工餐劳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职工食堂餐饮服务保障水平,现对食堂餐饮服务进行公开采购。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司法局机关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万元/年,超过预算金额的响应无效

采购需求:在市司法局机关食堂提供职工餐供应劳务,服务内容包括菜品安排、烹饪制作、卫生清洁、接待服务等,供应量自助餐早餐100人量、中餐100人量,晚餐桌餐30人量(按需供应),遇接待任务时提供接待餐及接待服务。定期开展厨师技能培训和交流等。标准化规范化管理食堂。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个合同周期内期满前组织开展职工就餐满意度测评,若合格则续签合同;否则终止合同,另行组织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采购方式

(一)确定方式:公开比选。

(二)发布公告:将比选 (略) 司法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递交响应资料。若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响应资料不足3家,将重新邀请三家以上(含三家)供应商进行比选。

(三)中选规则:响应人根据比选文件要求提供响应资料及评分依据,由采购人组织评审,按照从高到低的综合得分顺序排序,依此确定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第三候选人,排名第一的响应人取得本次项目服务资格,综合评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响应人取得本次项目服务资格。若中标候选人有重要情况不再符合中选资格的,经公示无异议后,可依此递补。

三、响应要求

(一)响应机构的资格

1.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餐饮服务及管理);

2.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诚信资格要求:①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参加比选前任一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②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参加比选前任一时间,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

7.响应机构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高级检索”栏检索分别查询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行贿、受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参加比选前任一时间段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结果必须清晰完整,并加盖响应机构公章);

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名义参选的机构(自行声明,格式自拟)。

凡不符合上述条件任意一条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址

1.报名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日17:30前止(逾期递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根据“(一)响应机构的资格”,整理需要的材料,全部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指定邮箱:*@*63.com,通过其他方式参加的报名无效。报名时响应人应在邮件正文中醒目注明清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注明的,造成的不便及后果责任自负。报名材料中不得作出报价,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3.响应文件要求:自行下载,并按照“比选响应文件编写及组成”及评分细则,按顺序整理成册并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刻盘,纸质档原件及扫描件光盘密封加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后,邮寄或参加现场评审时交采购人。若响应人不参与采购人现场评审,则应在密封袋封面注明“不参与采购人现场评审,对采购过程及结果均无异议,XXX(法人或代理人签名)”字样,并保证响应文件纸质档密封后在现场评审开始前提交采购人。若密封的响应文件寄出后才决定不参与采购人现场评审的,则作出“XXX公司不参与采购人现场评审,对采购过程及结果均无异议,XXX(法人或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书面声明,通过报名的邮箱发送到采购人接受报名的邮箱。

响应文件及存储扫描件的设备(光盘、U盘等),不予退还。

响应文件邮寄地址: (略) 七星关区桂花路334号, (略) 司法局附305办公室,装备财务保障科,毛女士收,联系电话:0857-*。

四、评审时间和地点

(一)评审时间:暂定**日下午15:00。

(二)评审地点: (略) 七星关区桂花路334号, (略) 司法局3楼第一会议室。

若现场评审时间及地点有变化,另行通过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短信或电话通知。

附件:比选文件.doc

(略) 司法局

**日


为进一步改善职工食堂餐饮服务保障水平,现对食堂餐饮服务进行公开采购。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司法局机关食堂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万元/年,超过预算金额的响应无效

采购需求:在市司法局机关食堂提供职工餐供应劳务,服务内容包括菜品安排、烹饪制作、卫生清洁、接待服务等,供应量自助餐早餐100人量、中餐100人量,晚餐桌餐30人量(按需供应),遇接待任务时提供接待餐及接待服务。定期开展厨师技能培训和交流等。标准化规范化管理食堂。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个合同周期内期满前组织开展职工就餐满意度测评,若合格则续签合同;否则终止合同,另行组织采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采购方式

(一)确定方式:公开比选。

(二)发布公告:将比选 (略) 司法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递交响应资料。若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响应资料不足3家,将重新邀请三家以上(含三家)供应商进行比选。

(三)中选规则:响应人根据比选文件要求提供响应资料及评分依据,由采购人组织评审,按照从高到低的综合得分顺序排序,依此确定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第三候选人,排名第一的响应人取得本次项目服务资格,综合评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响应人取得本次项目服务资格。若中标候选人有重要情况不再符合中选资格的,经公示无异议后,可依此递补。

三、响应要求

(一)响应机构的资格

1.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餐饮服务及管理);

2.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3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诚信资格要求:①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参加比选前任一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②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参加比选前任一时间,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

7.响应机构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高级检索”栏检索分别查询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行贿、受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参加比选前任一时间段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结果必须清晰完整,并加盖响应机构公章);

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名义参选的机构(自行声明,格式自拟)。

凡不符合上述条件任意一条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址

1.报名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日17:30前止(逾期递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根据“(一)响应机构的资格”,整理需要的材料,全部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指定邮箱:*@*63.com,通过其他方式参加的报名无效。报名时响应人应在邮件正文中醒目注明清楚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注明的,造成的不便及后果责任自负。报名材料中不得作出报价,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3.响应文件要求:自行下载,并按照“比选响应文件编写及组成”及评分细则,按顺序整理成册并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刻盘,纸质档原件及扫描件光盘密封加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后,邮寄或参加现场评审时交采购人。若响应人不参与采购人现场评审,则应在密封袋封面注明“不参与采购人现场评审,对采购过程及结果均无异议,XXX(法人或代理人签名)”字样,并保证响应文件纸质档密封后在现场评审开始前提交采购人。若密封的响应文件寄出后才决定不参与采购人现场评审的,则作出“XXX公司不参与采购人现场评审,对采购过程及结果均无异议,XXX(法人或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书面声明,通过报名的邮箱发送到采购人接受报名的邮箱。

响应文件及存储扫描件的设备(光盘、U盘等),不予退还。

响应文件邮寄地址: (略) 七星关区桂花路334号, (略) 司法局附305办公室,装备财务保障科,毛女士收,联系电话:0857-*。

四、评审时间和地点

(一)评审时间:暂定**日下午15:00。

(二)评审地点: (略) 七星关区桂花路334号, (略) 司法局3楼第一会议室。

若现场评审时间及地点有变化,另行通过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短信或电话通知。

附件:比选文件.doc

(略) 司法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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