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太丰高效农业有限公司土地流转及规模化经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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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太丰高效农业有限公司土地流转及规模化经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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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锦州太丰高效农业有限公司土地流转及规模化经营项目
(招标编号:LNZFZC*)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略)
一、招标条件
本锦州太丰高效农业有限公司土地流转及规模化经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锦州 (略) 。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锦州太丰高效农业有限公司土地流转及规模化经营项目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锦州太丰高效农业有限公司土地流转及规模化经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锦州太丰高效农业有限公司土地流转及规模化经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
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 号文件的要求,本
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2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30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方式:现场领取,售价:500 元/包(售出不退)。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
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
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会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03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太和区名购广场(金融中心)A 座 15 层西侧 41#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03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太和区名购广场(金融中心)A 座 15 层西侧 41#
七、其他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 万元
最高限价:60 万元
采购需求:锦州太丰高效农业有限公司土地流转及规模化经营项目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运营方案的编制。
服务地点: (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脱贫攻坚单位享用此
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加盖公章的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 (略)
地 址: (略) 太和区宣仁里 97-4 号
联 系 人:孙杰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 (略)
地 址: (略) 太和区名购广场(金融中心)A 座 15 层西侧 41#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416-*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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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太丰高效农业有限公司土地流转及规模化经营项目
(招标编号:LNZFZC*)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略)
一、招标条件
本锦州太丰高效农业有限公司土地流转及规模化经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锦州 (略) 。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锦州太丰高效农业有限公司土地流转及规模化经营项目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锦州太丰高效农业有限公司土地流转及规模化经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锦州太丰高效农业有限公司土地流转及规模化经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
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 号文件的要求,本
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2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30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方式:现场领取,售价:500 元/包(售出不退)。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
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
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会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03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太和区名购广场(金融中心)A 座 15 层西侧 41#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03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太和区名购广场(金融中心)A 座 15 层西侧 41#
七、其他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 万元
最高限价:60 万元
采购需求:锦州太丰高效农业有限公司土地流转及规模化经营项目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运营方案的编制。
服务地点: (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脱贫攻坚单位享用此
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加盖公章的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 (略)
地 址: (略) 太和区宣仁里 97-4 号
联 系 人:孙杰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 (略)
地 址: (略) 太和区名购广场(金融中心)A 座 15 层西侧 41#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416-*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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