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重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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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重点工作的通知》(商财购〔2024〕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发挥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助力虞城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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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重点工作的通知》(商财购〔2024〕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发挥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助力虞城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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