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B-*)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略)
一、招标条件
本葫 (略) 沈阳分行物业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元,招标人为葫 (略) 沈阳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葫 (略) 沈阳分行物业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葫 (略) 沈阳分行物业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贵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能够开具国家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一例与本项目类似(金融机构或具有分支机构结
构)的物业服务业绩(提供合同):
4、投标人近3年内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及破产状态。(须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期前)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须提供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截图)或者信用中国法人或其他组织信用
信息概况(或截图)):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3日08时30分到2024年05月28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3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 (略) 开标楼第一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3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开标楼第一会议室
七、其他
(略) 受葫 (略) 沈阳分行的委托,为葫芦岛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葫 (略) 沈阳分行物业服务
2.招标人:葫 (略) 沈阳分行
3.招标编号:LNZB-*
4.资金米源:自筹资金
5.招标范围:葫 (略) 沈阳分行位于 (略) ,共 (略) 点,分散
(略) 各行政区,本次是对物业服务进行招标,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区域的卫生保
洁、食堂、设施维修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服务期限:2024年6月20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
6.服务地点: (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能够开具国家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一例与本项目类似(金融机构或具有分支机构结
构)的物业服务业绩(提供合同):
4、投标人近3年内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及破产状态。(须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期前)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须提供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截图)或者信用中国法人或其他组织信用
信息概况(或截图)):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三、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5月23日08时30分-2024年5月28日16时30分。
2、获取方法:现场购买
招
3、购买地址: (略) 412室( (略) 和平 (略) 47号)
3
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
调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业绩合同:
(4)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
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⑤)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截图)或者信用中国法人或其他
组织信用信息概况(或截图):
(6)投标人按照“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3日13时30分
递交方法:现场纸质递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6月13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及方式: (略) 开标楼第一会议室,现场纸质开标
六、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 (略)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葫 (略) 沈阳分行。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 (略) 沈阳分行
地址: (略) 沈 (略) 77-2号
联系人:吕晓旭
梁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和平 (略) 47号
联系人:李若宪、沈思思、王国栋
电话:024-*/7/2
电子邮件:1 ngczbyxgse0126.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葫 (略) 沈阳分行。
意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 (略) 沈阳分行
地址: (略) 沈 (略) 77-2号
联系人:昌晓旭
电话:*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和平 (略) 47号
联系人:李若宪、沈思思、王国栋
电话:024-*/7/2
电子邮件:1 ngczbyxgs0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贵人),B林
(签名)
展招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有
3)
业务专用章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B-*)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略)
一、招标条件
本葫 (略) 沈阳分行物业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元,招标人为葫 (略) 沈阳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葫 (略) 沈阳分行物业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葫 (略) 沈阳分行物业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贵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能够开具国家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一例与本项目类似(金融机构或具有分支机构结
构)的物业服务业绩(提供合同):
4、投标人近3年内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及破产状态。(须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期前)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须提供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截图)或者信用中国法人或其他组织信用
信息概况(或截图)):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3日08时30分到2024年05月28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3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 (略) 开标楼第一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3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 (略) 开标楼第一会议室
七、其他
(略) 受葫 (略) 沈阳分行的委托,为葫芦岛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葫 (略) 沈阳分行物业服务
2.招标人:葫 (略) 沈阳分行
3.招标编号:LNZB-*
4.资金米源:自筹资金
5.招标范围:葫 (略) 沈阳分行位于 (略) ,共 (略) 点,分散
(略) 各行政区,本次是对物业服务进行招标,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区域的卫生保
洁、食堂、设施维修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服务期限:2024年6月20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
6.服务地点: (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能够开具国家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一例与本项目类似(金融机构或具有分支机构结
构)的物业服务业绩(提供合同):
4、投标人近3年内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及破产状态。(须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期前)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须提供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截图)或者信用中国法人或其他组织信用
信息概况(或截图)):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三、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5月23日08时30分-2024年5月28日16时30分。
2、获取方法:现场购买
招
3、购买地址: (略) 412室( (略) 和平 (略) 47号)
3
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
调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业绩合同:
(4)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
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⑤)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截图)或者信用中国法人或其他
组织信用信息概况(或截图):
(6)投标人按照“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3日13时30分
递交方法:现场纸质递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6月13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及方式: (略) 开标楼第一会议室,现场纸质开标
六、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 (略)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葫 (略) 沈阳分行。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 (略) 沈阳分行
地址: (略) 沈 (略) 77-2号
联系人:吕晓旭
梁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和平 (略) 47号
联系人:李若宪、沈思思、王国栋
电话:024-*/7/2
电子邮件:1 ngczbyxgse0126.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葫 (略) 沈阳分行。
意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 (略) 沈阳分行
地址: (略) 沈 (略) 77-2号
联系人:昌晓旭
电话:*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和平 (略) 47号
联系人:李若宪、沈思思、王国栋
电话:024-*/7/2
电子邮件:1 ngczbyxgs0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贵人),B林
(签名)
展招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有
3)
业务专用章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