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学年度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教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学年度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略) :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地大资实字[2015]05号)要求,拟对2022年11月立项的237项项目予以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依据。结题验收以实验室开放基金立项项目任务书内容为验收依据。
二、提交材料。基金项目负责人请登*“实验室综合信息管理系统”(http://**),完成基金项目任务书内容并在系统中填写实验过程的教学日志,完成项目验收报告、项目成果的提交,申请结题。指导老师意见、实验室负责 (略) 意见等均在系统中完成审核。
三、提交时间。验收材料提交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29日中午12: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验收申请,视该项目为未通过验收,取消项目的经费支持。
四、系统登*。校外师生 (略) VPN在校外 (略) 进行系统登*,校内师生 (略) 直接登*并完成材料提交和审核工作。
五、评审方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采取线上初评和线下终评的方式,在线上初评环节,产生推荐优秀项目(约10%的比例)、合格项目、不合格项目;在线下最终评审环节,评委听取推荐优秀项目负责人的汇报,评选出年度开放基金优秀项目(约5%的比例),评审结束后所有项目的验收结果将予以公示。对于总项目结题率或合格率低于80% (略) ,下一年度将暂停对其实验室开放基金的立项资助。对于验收结题率高、优 (略) ,将在下一年的立项评审中追加资助额度,作为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管理的绩效奖励。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实验室管理科
联 系 人:鲁老师
联系电话:*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2月28日
(略) :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地大资实字[2015]05号)要求,拟对2022年11月立项的237项项目予以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依据。结题验收以实验室开放基金立项项目任务书内容为验收依据。
二、提交材料。基金项目负责人请登*“实验室综合信息管理系统”(http://**),完成基金项目任务书内容并在系统中填写实验过程的教学日志,完成项目验收报告、项目成果的提交,申请结题。指导老师意见、实验室负责 (略) 意见等均在系统中完成审核。
三、提交时间。验收材料提交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29日中午12: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验收申请,视该项目为未通过验收,取消项目的经费支持。
四、系统登*。校外师生 (略) VPN在校外 (略) 进行系统登*,校内师生 (略) 直接登*并完成材料提交和审核工作。
五、评审方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采取线上初评和线下终评的方式,在线上初评环节,产生推荐优秀项目(约10%的比例)、合格项目、不合格项目;在线下最终评审环节,评委听取推荐优秀项目负责人的汇报,评选出年度开放基金优秀项目(约5%的比例),评审结束后所有项目的验收结果将予以公示。对于总项目结题率或合格率低于80% (略) ,下一年度将暂停对其实验室开放基金的立项资助。对于验收结题率高、优 (略) ,将在下一年的立项评审中追加资助额度,作为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管理的绩效奖励。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实验室管理科
联 系 人:鲁老师
联系电话:*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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