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水务局关于邢台市泉水保护条例草案起草项目的比选公告
邢台市水务局关于邢台市泉水保护条例草案起草项目的比选公告
为规范项目管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单 (略) 泉水保护条例草案起草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通过比选确定1个单位作为中选人。
一、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项目名称: (略) 泉水保护条例草案起草项目。
2、项目服务内容及预算: (略) 泉水保护条例草案。项目预算*元,实际费用以签订合同为准。
3、中选原则: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项目比选评分标准,报名时提供)
二、报名条件
1、报名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近三年(2021年5月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具备相关经验。
3、信用良好、近五年没有不良征信记录。
4、有能胜任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其它
1、报名时提供:(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证)副本;(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注: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证书、证件的有效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资料不全不予受理;(3)近三年从事同类项目的证明材料。(所有报名材料应密封处理,加盖齐缝章,建议比选文件装订成册。)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5月3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报名地点: (略) 水务局209室。
4、比选时间:2024年5月31日14:00时(北京时间)。
5、比选地点: (略) 水务局九楼会议室。
我们将根据参选单位综合实力、服务方案、业绩情况、报价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候选单位。 (略) (略) (略) 水务局纪检组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比选文件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四、本公告发 (略) (略) 。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信都 (略) 69号
联 系 人:李正
电 话:*
(略) 水务局
2024年5月23日
为规范项目管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单 (略) 泉水保护条例草案起草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通过比选确定1个单位作为中选人。
一、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项目名称: (略) 泉水保护条例草案起草项目。
2、项目服务内容及预算: (略) 泉水保护条例草案。项目预算*元,实际费用以签订合同为准。
3、中选原则: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项目比选评分标准,报名时提供)
二、报名条件
1、报名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近三年(2021年5月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具备相关经验。
3、信用良好、近五年没有不良征信记录。
4、有能胜任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其它
1、报名时提供:(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证)副本;(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注: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证书、证件的有效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资料不全不予受理;(3)近三年从事同类项目的证明材料。(所有报名材料应密封处理,加盖齐缝章,建议比选文件装订成册。)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5月3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报名地点: (略) 水务局209室。
4、比选时间:2024年5月31日14:00时(北京时间)。
5、比选地点: (略) 水务局九楼会议室。
我们将根据参选单位综合实力、服务方案、业绩情况、报价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候选单位。 (略) (略) (略) 水务局纪检组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比选文件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四、本公告发 (略) (略) 。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信都 (略) 69号
联 系 人:李正
电 话:*
(略) 水务局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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