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口岸与物流办公室关于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第四批次2023年度成都市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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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口岸与物流办公室关于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第四批次2023年度成都市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比选公告

各有关单位:

我办拟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第四批次(2023年度) (略) 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第三方专业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贯彻落实《精准支持现代供应链体系发展政策措施》(成办发﹝2019﹞41号),我办于2024年4月印发了《关于开展第四批次(2023年度) (略) 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实施了第四批次(2023年度)项目验收工作,拟 (略) 、 (略) 、物流标准化设备更新改造、供应链人才培育载体等9个项目进行验收。鉴于此次验收工作任务重、专业性强,根据《 (略) 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和《 (略) 口岸与物流办公室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采取比选方式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复核验收、资金审计等。

二、项目内容

开展第四批次(2023年度) (略) 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复核验收及资金审计等工作。复核验收及审计报告以纸质文稿(装订成册)及电子文档及形式提交,主要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执行情况、项目绩效情况、资金投入等,并需对所有项目出具专业、规范、真实的审计报告。

三、服务时间

(一)2024年6月至7月。

(二)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并提交复核验收及审计报告(确因不可抗力因素可适情延长)。

四、经费预算及来源

本项目预算经费不超过*元(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来源为财政资金,超过*元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比选单位资质要求

(一)比选单位为从事现代供应链及物流相关研究的专业咨询服务机构、综合型应用经济研究机构(含院校、行业协会等),具备较高的现代供应链及物流专业能力,能为本项目提供专业的项目资金审计服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略) 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二)比选单位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可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良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项目验收和审计团队成员应具有开展本项目验收、审计工作的能力和精力,有相关工作经验,确保验收、审计结果真实准确,能切实满足要求。

六、报名材料

报名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一)比选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五)承接项目申请;

(六)公司或单位情况简介。

注:1.报名单位须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原件,以备查验;同时在报名材料中提供加盖鲜章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2.请报名单位于2024年5月29日(周三)12:00前将报名材料 (略) 高新区 (略) 17号14楼1423办公室并进行资质审查,审查通过后领取比选文件,逾期不予受理。符合资质要求单位不足三家的,将另行组织比选。

七、比选方式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通过资质审查的单位可进入比选环节。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由比选专家小组成员根据参选单位及其提交比选文件的相应情况进行无记名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项目承办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项目合同。

八、比选时间地点

2024年5月31日(周五)下午14:30, (略) 高新区 (略) 17号14楼1424会议室进行比选。

请参与比选的单位在比选开始前30分钟将密封的3份(一正两副)比选材料送达比选现场,逾期不予受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28-*。

各有关单位:

我办拟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第四批次(2023年度) (略) 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第三方专业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贯彻落实《精准支持现代供应链体系发展政策措施》(成办发﹝2019﹞41号),我办于2024年4月印发了《关于开展第四批次(2023年度) (略) 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实施了第四批次(2023年度)项目验收工作,拟 (略) 、 (略) 、物流标准化设备更新改造、供应链人才培育载体等9个项目进行验收。鉴于此次验收工作任务重、专业性强,根据《 (略) 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和《 (略) 口岸与物流办公室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采取比选方式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复核验收、资金审计等。

二、项目内容

开展第四批次(2023年度) (略) 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复核验收及资金审计等工作。复核验收及审计报告以纸质文稿(装订成册)及电子文档及形式提交,主要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执行情况、项目绩效情况、资金投入等,并需对所有项目出具专业、规范、真实的审计报告。

三、服务时间

(一)2024年6月至7月。

(二)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并提交复核验收及审计报告(确因不可抗力因素可适情延长)。

四、经费预算及来源

本项目预算经费不超过*元(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来源为财政资金,超过*元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比选单位资质要求

(一)比选单位为从事现代供应链及物流相关研究的专业咨询服务机构、综合型应用经济研究机构(含院校、行业协会等),具备较高的现代供应链及物流专业能力,能为本项目提供专业的项目资金审计服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略) 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二)比选单位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可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良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项目验收和审计团队成员应具有开展本项目验收、审计工作的能力和精力,有相关工作经验,确保验收、审计结果真实准确,能切实满足要求。

六、报名材料

报名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一)比选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五)承接项目申请;

(六)公司或单位情况简介。

注:1.报名单位须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原件,以备查验;同时在报名材料中提供加盖鲜章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2.请报名单位于2024年5月29日(周三)12:00前将报名材料 (略) 高新区 (略) 17号14楼1423办公室并进行资质审查,审查通过后领取比选文件,逾期不予受理。符合资质要求单位不足三家的,将另行组织比选。

七、比选方式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通过资质审查的单位可进入比选环节。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由比选专家小组成员根据参选单位及其提交比选文件的相应情况进行无记名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项目承办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项目合同。

八、比选时间地点

2024年5月31日(周五)下午14:30, (略) 高新区 (略) 17号14楼1424会议室进行比选。

请参与比选的单位在比选开始前30分钟将密封的3份(一正两副)比选材料送达比选现场,逾期不予受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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