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湖南省青年科技人才特训营活动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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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湖南省青年科技人才特训营活动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国际人才智力交流协作中心(采购人)的委托,对202 (略) 青年科技人才特训营活动(项目名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202 (略) 青年科技人才特训营活动。

2.委托代理编号:TC249F6CG

二、采购项目预算:(按包)

包号

包名称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合计

说明

包1

202 (略) 青年科技人才特训营活动

共2期

29万元/期

58万元

活动暂定2期,根据第一期活动情况由采购人决定是否实施第二期,根据中标人最终的投标报价按实际履行期数支付。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统计证。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日起至**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项目名称)、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 (略) ( (略) (略) 路保利国际B3栋2713号房)获取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略) ( (略) (略) 路9号保利国际广场B3栋2713号房)。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一律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国际人才智力交流协作中心

联系人:陈婷

电话:0731-*

地址: (略) 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路9号保利国际广场B3栋2713号房

联系人:罗燕、奉思光、夏雪、胡斌

电话:0731-*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国际人才智力交流协作中心(采购人)的委托,对202 (略) 青年科技人才特训营活动(项目名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202 (略) 青年科技人才特训营活动。

2.委托代理编号:TC249F6CG

二、采购项目预算:(按包)

包号

包名称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合计

说明

包1

202 (略) 青年科技人才特训营活动

共2期

29万元/期

58万元

活动暂定2期,根据第一期活动情况由采购人决定是否实施第二期,根据中标人最终的投标报价按实际履行期数支付。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统计证。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日起至**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项目名称)、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 (略) ( (略) (略) 路保利国际B3栋2713号房)获取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略) ( (略) (略) 路9号保利国际广场B3栋2713号房)。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一律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国际人才智力交流协作中心

联系人:陈婷

电话:0731-*

地址: (略) 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路9号保利国际广场B3栋2713号房

联系人:罗燕、奉思光、夏雪、胡斌

电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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