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4年-2026年品牌策划及宣传执行项目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4年-2026年品牌策划及宣传执行项目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4年-2026年品牌策划及宣传执行项目(项目编号:【HBXT-2024-*】),比选人为 (略) 武汉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4年-2026年品牌策划及宣传执行项目。
1.2 采购内容:为积极推广电信业务品牌、助力电信业务规模发展,武汉分公司拟对2024年-2026年各类营销策划及设计、视频制作、活动执行等开展采购工作,预算规模*.80元(不含税)。
1.3 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中选人数量:2人。第一名与第二名份额分别为60%、40%。
1.5 ★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或框架协议份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1.6 ★实施地点: (略) 。
1.7 ★质量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1.8 ★服务响应期:接到订单后按订单要求完成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 (略) (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80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2类似项目业绩:本项目须参选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时间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是指品牌策划)。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所有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并以订单合计金额作为合同金额;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选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及订单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品牌策划指对企业品牌、业务品牌及产品品牌的整合包装与推广策划,实现品牌形象的建立、传播、及持续维护等。例如:品牌定位、规划,广告设计,视频设计等。
(5)凡是合同金额模糊不清或合同签订日期或服务开始时间无法判断的均视为该笔合同业绩无效。
2.3人员要求:参选人须为比选人大型活动执行期间或季度营销策划期间提供不少于10人的驻场支撑服务,须提供人员名单、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需提供承诺函。
2.4 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人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证明材料可为相关税务机构开具的证明材料、以公司名义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合法代开的增值税专票等。)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24日17时00分至2024年5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http://**)】”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支付。(文件费用发票开具方式详见附件:发票开具指引。)
备注:(1)潜在参选人务必在比选文件申领期限内,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登记申领比选文件,只有登记申领成功后,才可以下载比选文件,下载后视为比选文件获取完成。如潜在参选人未按时按要求登记申领比选文件的,后续将无法继续参选。在比选文件登记购买及申领期限内,无法登记申领的,请及时与比选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联系;在比选文件登记购买及申领期限结束后,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将不再提供比选文件申领服务。因逾期无法申领比选文件,进而影响后续参选文件制作等活动的,由潜在参选人自行承担相关损失。
(2)比选文件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登记申领下载的为准。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6月12日9时00分。
5.2唱价地点: (略) 上文件递交大厅。
唱价说明:参选人在参选截止时间前登录(http://**)账号进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 后点击“我的项目”—“查看/操作”—“唱价评审”端口完成签到及唱价完毕后的签章。
5.3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参选文件。
5.4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5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
7. 参选人注册
7.1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http://**)、中国 (略) (http://**)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武汉分公司
地址: (略) 武 (略) 特1号 (略) 武汉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 (略)
比选代理机构地址: (略) 江 (略) 10号
邮编:*
项目咨询人:汪雨琪、程子芸、卢婧、潘峰
电 话:*、*
电子邮件:wangyq.*@*hinaccs.cn
代理机构投诉电话及邮箱:027-*;*;*@*hinaccs.cn
(受理时间为09:00-17:00,只受理质疑及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
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010-*/010-*;对采购文件内容的问题请直接咨询项目经理。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 (略) (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略) 2024年5月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4年-2026年品牌策划及宣传执行项目(项目编号:【HBXT-2024-*】),比选人为 (略) 武汉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2024年-2026年品牌策划及宣传执行项目。
1.2 采购内容:为积极推广电信业务品牌、助力电信业务规模发展,武汉分公司拟对2024年-2026年各类营销策划及设计、视频制作、活动执行等开展采购工作,预算规模*.80元(不含税)。
1.3 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中选人数量:2人。第一名与第二名份额分别为60%、40%。
1.5 ★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或框架协议份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1.6 ★实施地点: (略) 。
1.7 ★质量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1.8 ★服务响应期:接到订单后按订单要求完成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 (略) (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80元(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2类似项目业绩:本项目须参选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时间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是指品牌策划)。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所有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并以订单合计金额作为合同金额;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选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及订单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品牌策划指对企业品牌、业务品牌及产品品牌的整合包装与推广策划,实现品牌形象的建立、传播、及持续维护等。例如:品牌定位、规划,广告设计,视频设计等。
(5)凡是合同金额模糊不清或合同签订日期或服务开始时间无法判断的均视为该笔合同业绩无效。
2.3人员要求:参选人须为比选人大型活动执行期间或季度营销策划期间提供不少于10人的驻场支撑服务,须提供人员名单、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需提供承诺函。
2.4 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人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证明材料可为相关税务机构开具的证明材料、以公司名义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合法代开的增值税专票等。)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24日17时00分至2024年5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http://**)】”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支付。(文件费用发票开具方式详见附件:发票开具指引。)
备注:(1)潜在参选人务必在比选文件申领期限内,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登记申领比选文件,只有登记申领成功后,才可以下载比选文件,下载后视为比选文件获取完成。如潜在参选人未按时按要求登记申领比选文件的,后续将无法继续参选。在比选文件登记购买及申领期限内,无法登记申领的,请及时与比选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联系;在比选文件登记购买及申领期限结束后,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将不再提供比选文件申领服务。因逾期无法申领比选文件,进而影响后续参选文件制作等活动的,由潜在参选人自行承担相关损失。
(2)比选文件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登记申领下载的为准。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6月12日9时00分。
5.2唱价地点: (略) 上文件递交大厅。
唱价说明:参选人在参选截止时间前登录(http://**)账号进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 后点击“我的项目”—“查看/操作”—“唱价评审”端口完成签到及唱价完毕后的签章。
5.3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参选文件。
5.4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5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
7. 参选人注册
7.1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http://**)、中国 (略) (http://**)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武汉分公司
地址: (略) 武 (略) 特1号 (略) 武汉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 (略)
比选代理机构地址: (略) 江 (略) 10号
邮编:*
项目咨询人:汪雨琪、程子芸、卢婧、潘峰
电 话:*、*
电子邮件:wangyq.*@*hinaccs.cn
代理机构投诉电话及邮箱:027-*;*;*@*hinaccs.cn
(受理时间为09:00-17:00,只受理质疑及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
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010-*/010-*;对采购文件内容的问题请直接咨询项目经理。
9.2异议接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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