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所辖服务区物业人员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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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所辖服务区物业人员服务招标公告

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所辖服务区物业人员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所辖服务区物业人员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略) 受招标人福建 (略) (略) 莆田分公司委托,由招标组织实施机构福建 (略) 集中采购中心就招标人所需的服务区保洁员、秩序员、综合岗等物业人员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所辖服务区物业人员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GSZ-2024-179

3、项目概况

福建 (略) (略) 莆田分公司为提升大济、菜溪岩、白沙服务区服务质量,对所需的保洁员、秩序员、综合岗等物业人员服务公开招标采购。

4、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4.1 本项目共设 1 个合同包为合同包一,招标内容为福建 (略) (略) 莆田分公司服务区保洁员、秩序员、综合岗等物业人员服务采购,每年物业人员数量暂按保洁员12人、秩序员10人、综合岗7人考虑,实际物业人员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进行增减和结算,中标人应充分考虑由此可能导致的各种风险。

4.2物业服务费包含物业人员工资、服务管理费,结算时以招标人实际用工数量、金额据实计取。

4.2.1秩序员月工资为不高于3801元/人,保洁员月工资为不高于3620元/人,综合岗月工资为不高于3620元/人,具体金额以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与中标人结算为准。服务管理费为物业人员工资×服务管理费费率,结算时以服务管理费中标费率据实计取。物业人员工资已包含加班费、餐费。

4.2.2涉及重大节假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保障工作时,中标人需根据招标人需求增派物业人员加大服务保障工作,具体增派物业人数以招标人现场实际保障需求为准,增派人员原则上不高于200元/天/人的标准(该费用为包干费用,包含:工资、保险保障、税金等所有费用)。两年物业人员工资总额(含临时增派物业人员)暂为*元。

4.2.3服务管理费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服务管理内容、各种税费、保险(含意外伤害险及雇主责任险等各类保险费用)、医社保、过节福利、工龄工资、劳保、差旅和交通费、完成工作所需的设备使用及维护、技术支持与培训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不含常用设备、工具、易耗品、物业人员服装费、工鞋费)、中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4.3最高投标限价:服务管理费费率最高投标限价为13.50%,投标报价区间为11.00%(含)~13.50%(含),服务管理费费率投标报价应在上述投标报价区间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服务管理费费率固定不变。

4.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完成本项目,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合同满一年前一个月,若中标人履约情况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4.5服务地点:大济、菜溪岩、白沙服务区。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依法注册且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

(2)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投标人应参加 1 个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 1 个合同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30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任意方式汇款至福建 (略) (略) 。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GSZ-2024-179),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63.com),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 (略) 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汇款账号:

账户名:福建 (略) (略)

账 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8.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应保存好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收款收据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邮寄,邮寄费自理,若因提供的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不符造成无法收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不能出示收款收据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以及后期将无法换取正式发票。

9、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 2024年6月24日上午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送至 (略) 仓山区城 (略) 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 (略) (略) (略) 站(http://**)、 (略) (http://**)、(http:///)和福建 (略) (略) (http://**:*/)等媒体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 (略) (略) 莆田分公司

地 址: (略) 城厢区华亭镇山牌村莆田西高速机关大楼312室

联 系 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略)

地 址: (略) 仓山区城 (略) 367号林浦广场

联 系 人:林女士、郑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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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略) 受招标人福建 (略) (略) 莆田分公司委托,由招标组织实施机构福建 (略) 集中采购中心就招标人所需的服务区保洁员、秩序员、综合岗等物业人员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所辖服务区物业人员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GSZ-2024-179

3、项目概况

福建 (略) (略) 莆田分公司为提升大济、菜溪岩、白沙服务区服务质量,对所需的保洁员、秩序员、综合岗等物业人员服务公开招标采购。

4、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4.1 本项目共设 1 个合同包为合同包一,招标内容为福建 (略) (略) 莆田分公司服务区保洁员、秩序员、综合岗等物业人员服务采购,每年物业人员数量暂按保洁员12人、秩序员10人、综合岗7人考虑,实际物业人员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进行增减和结算,中标人应充分考虑由此可能导致的各种风险。

4.2物业服务费包含物业人员工资、服务管理费,结算时以招标人实际用工数量、金额据实计取。

4.2.1秩序员月工资为不高于3801元/人,保洁员月工资为不高于3620元/人,综合岗月工资为不高于3620元/人,具体金额以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与中标人结算为准。服务管理费为物业人员工资×服务管理费费率,结算时以服务管理费中标费率据实计取。物业人员工资已包含加班费、餐费。

4.2.2涉及重大节假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保障工作时,中标人需根据招标人需求增派物业人员加大服务保障工作,具体增派物业人数以招标人现场实际保障需求为准,增派人员原则上不高于200元/天/人的标准(该费用为包干费用,包含:工资、保险保障、税金等所有费用)。两年物业人员工资总额(含临时增派物业人员)暂为*元。

4.2.3服务管理费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服务管理内容、各种税费、保险(含意外伤害险及雇主责任险等各类保险费用)、医社保、过节福利、工龄工资、劳保、差旅和交通费、完成工作所需的设备使用及维护、技术支持与培训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不含常用设备、工具、易耗品、物业人员服装费、工鞋费)、中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4.3最高投标限价:服务管理费费率最高投标限价为13.50%,投标报价区间为11.00%(含)~13.50%(含),服务管理费费率投标报价应在上述投标报价区间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服务管理费费率固定不变。

4.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完成本项目,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合同满一年前一个月,若中标人履约情况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4.5服务地点:大济、菜溪岩、白沙服务区。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依法注册且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

(2)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投标人应参加 1 个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 1 个合同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30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任意方式汇款至福建 (略) (略) 。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GSZ-2024-179),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63.com),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 (略) 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汇款账号:

账户名:福建 (略) (略)

账 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8.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应保存好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收款收据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邮寄,邮寄费自理,若因提供的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不符造成无法收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不能出示收款收据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以及后期将无法换取正式发票。

9、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 2024年6月24日上午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送至 (略) 仓山区城 (略) 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 (略) (略) (略) 站(http://**)、 (略) (http://**)、(http:///)和福建 (略) (略) (http://**:*/)等媒体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 (略) (略) 莆田分公司

地 址: (略) 城厢区华亭镇山牌村莆田西高速机关大楼312室

联 系 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略)

地 址: (略) 仓山区城 (略) 367号林浦广场

联 系 人:林女士、郑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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