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文印广告设计制作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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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文印广告设计制作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询比采购条件

(略) 轨 (略) 文印广告设计制作采购项目,采购人为 (略) 轨道 (略) 运营分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北京 (略) ,采用询比采购方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响应人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地点: (略) 。

2.2项目概况: (略) 轨 (略) 生产经营活动中对文印广告印刷(台账、证件、证书、奖杯、条幅、海报、展板、标识标贴设计制作等)的实际需求,拟通过询比采购方式确定1家委外单位作为采购人的印刷服务单位。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 (略) 轨 (略) 文印广告设计制作采购项目拟采购的物资包含但不限于台账、证书、单页、折页、海报、条幅、不干胶标签、奖牌、奖杯、旗帜、胸卡、彩印印刷、彩色名片、标识标贴、展板等文印广告的设计制作安装、正线车站出入口门楣、地徽、出入口周边道路街区图、站厅票价及地铁运行线路图、综合信息栏、站台亚克力线路图、站台门上方线路图、地铁运行线路图、站台站名、悬挂式导向标识、车辆部地铁车厢线路图标识、安全技术部运营前安全评估资料印刷、各类安全警示标识标贴印刷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人需求》。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地方标准、规范规程及采购人要求。

2.7质量保证期:自当批次印刷品验收合格之日起180天。

2.8计划供货期:按照采购人需求单次供应或分批次供应,具体供货要求及交货时间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2.9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

3.2响应人近3年(合同签订时间在**日至询比申请截止时间前)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3.3信誉要求:截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重大安全事故。(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应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3.4信用要求

(1)截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河南)http://**”网站中“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洛阳http://**”网站“红黑榜”中的“黑榜名单”。(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2)截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3.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

1、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万元的印刷服务类业绩。

2、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体现项目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及签章页,否则须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日至**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在 (略) *@*26.com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注: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时,请电话告知工作人员(联系电话*),进行远程审核,审核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采购文件领取表(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采购截止时间,下同)**日09时30分, (略) 洛龙区三川大道与伊洛路交叉口朝南刘富村 (略) 轨道 (略) 运营分公司561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 (略) 轨道 (略) 网》上发布。

特别提醒各响应人: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轨道 (略) 运营分公司

地 址: (略) 洛龙区三川大道与伊洛路交叉口朝南刘富村车辆段

联系人:庞女士

联系电话:0379-*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 (略)

地 址: (略) 洛龙区通衢路207号洛阳轨道交通控制中心

联 系 人:陈女士、朱先生

电 话: *

邮 箱:*@*26.com

(略) 轨道 (略) 运营分公司

**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采购文件领取表.doc




1.询比采购条件

(略) 轨 (略) 文印广告设计制作采购项目,采购人为 (略) 轨道 (略) 运营分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北京 (略) ,采用询比采购方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响应人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地点: (略) 。

2.2项目概况: (略) 轨 (略) 生产经营活动中对文印广告印刷(台账、证件、证书、奖杯、条幅、海报、展板、标识标贴设计制作等)的实际需求,拟通过询比采购方式确定1家委外单位作为采购人的印刷服务单位。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 (略) 轨 (略) 文印广告设计制作采购项目拟采购的物资包含但不限于台账、证书、单页、折页、海报、条幅、不干胶标签、奖牌、奖杯、旗帜、胸卡、彩印印刷、彩色名片、标识标贴、展板等文印广告的设计制作安装、正线车站出入口门楣、地徽、出入口周边道路街区图、站厅票价及地铁运行线路图、综合信息栏、站台亚克力线路图、站台门上方线路图、地铁运行线路图、站台站名、悬挂式导向标识、车辆部地铁车厢线路图标识、安全技术部运营前安全评估资料印刷、各类安全警示标识标贴印刷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人需求》。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地方标准、规范规程及采购人要求。

2.7质量保证期:自当批次印刷品验收合格之日起180天。

2.8计划供货期:按照采购人需求单次供应或分批次供应,具体供货要求及交货时间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2.9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

3.2响应人近3年(合同签订时间在**日至询比申请截止时间前)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3.3信誉要求:截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重大安全事故。(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应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3.4信用要求

(1)截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河南)http://**”网站中“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洛阳http://**”网站“红黑榜”中的“黑榜名单”。(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2)截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3.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

1、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万元的印刷服务类业绩。

2、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体现项目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及签章页,否则须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日至**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在 (略) *@*26.com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注: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时,请电话告知工作人员(联系电话*),进行远程审核,审核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采购文件领取表(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采购截止时间,下同)**日09时30分, (略) 洛龙区三川大道与伊洛路交叉口朝南刘富村 (略) 轨道 (略) 运营分公司561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 (略) 轨道 (略) 网》上发布。

特别提醒各响应人: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轨道 (略) 运营分公司

地 址: (略) 洛龙区三川大道与伊洛路交叉口朝南刘富村车辆段

联系人:庞女士

联系电话:0379-*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 (略)

地 址: (略) 洛龙区通衢路207号洛阳轨道交通控制中心

联 系 人:陈女士、朱先生

电 话: *

邮 箱:*@*26.com

(略) 轨道 (略) 运营分公司

**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采购文件领取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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