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横街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集中居住区地块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海曙区横街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集中居住区地块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曙区横街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集中居住区地块项目 (略)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统一编码:2306-*-04-0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施工总承包单位)、 (略) 海曙区国衡 (略) (建设单位)、 (略) (代建单位),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财政+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04万元,其中工程费约9400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62190.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3平方米。本次招标规模:电梯48部。建设地点:海曙区横街镇。
2.2招标范围:本工程48部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服务等,招标控制价:*元。
2.3交货地点:项目所在地。交货期: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3个月内完成交货,2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且必须满足招标人进度需要),具备验收条件后1个月内验收合格(如为分批交货的,按分批计算工期)。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 (略) 、 (略) 验收规范(从高)验收合格标准 (略) 特种设 (略) 验收合格。
2.5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产品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电梯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如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电梯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
投标产品的制造 (略) 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涵盖所有投标产品];
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安装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涵盖所有投标产品],如电梯安装单位非制造商的,还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安装授权委托书)。 电梯必须为同一品牌。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是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联合体成员仅限电梯安装单位。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 名,具有 /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派遣)。
(三)其他: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查询为准),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3.6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09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日10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10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 (略) 海曙区国衡 (略) 、 (略)
地址: (略) 海曙区望春街道姚丰村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4-*
招标代理:浙江宏宝 (略)
地址:海曙区通途西路799弄1号四季翠园大厦806室
联系人:李扬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曙区横街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集中居住区地块项目 (略)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统一编码:2306-*-04-0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施工总承包单位)、 (略) 海曙区国衡 (略) (建设单位)、 (略) (代建单位),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财政+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04万元,其中工程费约9400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62190.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3平方米。本次招标规模:电梯48部。建设地点:海曙区横街镇。
2.2招标范围:本工程48部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服务等,招标控制价:*元。
2.3交货地点:项目所在地。交货期: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3个月内完成交货,2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且必须满足招标人进度需要),具备验收条件后1个月内验收合格(如为分批交货的,按分批计算工期)。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 (略) 、 (略) 验收规范(从高)验收合格标准 (略) 特种设 (略) 验收合格。
2.5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产品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电梯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如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电梯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
投标产品的制造 (略) 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涵盖所有投标产品];
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安装单位) (略) 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涵盖所有投标产品],如电梯安装单位非制造商的,还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安装授权委托书)。 电梯必须为同一品牌。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是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联合体成员仅限电梯安装单位。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 名,具有 /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派遣)。
(三)其他: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查询为准),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3.6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09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日10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10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 (略) 海曙区国衡 (略) 、 (略)
地址: (略) 海曙区望春街道姚丰村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74-*
招标代理:浙江宏宝 (略)
地址:海曙区通途西路799弄1号四季翠园大厦806室
联系人:李扬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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