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直接采购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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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盐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直接采购方案公示

采购编号:ZTBB-2024-399

青海 (略) 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直接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 (略) 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1.2 采购人:青海 (略)

1.3 采购代理机构:无/自采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5拟采购的标的物说明:青海盐湖资源综合利用 (略) 计划将青海 (略) (下称“精细化工”)的园区作为办公及实验场所。但园区厂房年久失修,无法直接用于科技研发,在修缮备案过程中发现该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与修缮备案成为教育科研用地用途不符,虽有五年缓冲期免交出让金的预期优惠,但还处于意见征求阶段,且五年后仍有需补足出让金的可能,若违约则影响及各类风险极大,现有投入抑或浪费,因此现阶段亟需以协议方式缴纳出让金,进行土地性质变更,并推进后续工作。按照青海 (略) (略) 建设的相关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稳步推进土地性质变更工作,现拟采用直谈采购方式委托中国检验 (略) 进行土壤污染调查工作,包括调查采样方案编制、土壤样品采集分析、地下水监测、质量控制、报告编制及报告评审六项内容。

1.6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所有环节均 (略) 环保局、自然规划局等部门对接,紧密沟通合作。为保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质量,顺利推进后续土地性质变更工作,需优 (略) 内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完成该工作。

中国检验 (略) 是中国检验 (略) ,在域内开展检验、认证、测试、评价、计量、培训等的综合服务。依托集团和区域化管理的资源优势,拥有充沛的检验认证测试专家库,满足地方多类型客户群的各类或综合服务能力的需求。经过初步考察,该公司在20万的预算之下即可经行土壤调查,且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各个检测项目的技术规格通用性高,市场价格透明且竞争度高,均有成熟的国家或地方标准文件作为参考,符合《非招标管理办法》(盐湖招〔2023〕415号)中第九条直接采购规定,采购金额小(20万及以下),需求技术规格简单通用,市场价格透明和竞争度高,可以直接比较和判断选择的。

1.7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中国检验 (略) ( (略) 城中区礼让街23-1号)。

1.8公示期限:5日历天。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次调查主要在现场踏勘和企业相关资料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识别出场地可能存在的污染物,编制《场地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方案》,据此进行现场钻探、采样和实验室分析工作,并按照场地环境调查相关技术导则和规范的要求,编制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项目土壤调查项目采购包括调查采样方案编制、土壤样品采集分析、地下水检测、质量控制、报告编制及报告评审六项内容,调查项目明细如下表所示:

调查类别

调查项目

备注

土壤样品采集分析

土壤钻孔

10个取样点,单点深度6m,总深60m

土壤样品采集

每个取样点采集3个样品,加表层土壤4个对照点,共34个样品

土壤样品分析

共分析34个样品的组分及含量

地下水检测

地下水井建设

布设3个地下水井,单井深度30m,总深90m

地下水样品采集

每个地下水井采集1个样品,共采集3个地下水样品

地下水样品分析

分析3个地下水样品的组分及含量

质量控制

采集额外土壤和地下水样品,数量分别不低于地块内土壤或地下水样品数的10%

\

(注:以上为初步调查方案,实际方案需根据后续现场调查情况及方案评估专家的评审意见,在预算范围内做相应的调整。)

2.2交货地点: (略) 。

2.3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后50日内。

2.4质量目标:以《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作为评价标准。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694-2018)中的标准指数法进行评价,地下水质量评价方法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标准指数法,并结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形成调查报告,明确调查结论。

2.5安全目标:零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需提供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检测相关资质认证证书;

(2)信誉要求:**日至本项目发出采购文件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 (略)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参加采购工作情形的;

(3)其他要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参加采购工作的资格。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近两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发布公告的媒介

青海 (略) 官方网站发布。

5.其他

列入青海 (略) “黑名单”或在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

6.公示

6.1公示期:**日-**日。

6.2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按以下电话联系:

联系人:青海 (略)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979-*

通讯地址: (略) 黄河路28号

采购人:青海 (略)

地 址: (略) 东川工业园区开元路17号

邮 编:*

联系人:吴凯敏

电 话:*

采购编号:ZTBB-2024-399

青海 (略) 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直接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 (略) 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1.2 采购人:青海 (略)

1.3 采购代理机构:无/自采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5拟采购的标的物说明:青海盐湖资源综合利用 (略) 计划将青海 (略) (下称“精细化工”)的园区作为办公及实验场所。但园区厂房年久失修,无法直接用于科技研发,在修缮备案过程中发现该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与修缮备案成为教育科研用地用途不符,虽有五年缓冲期免交出让金的预期优惠,但还处于意见征求阶段,且五年后仍有需补足出让金的可能,若违约则影响及各类风险极大,现有投入抑或浪费,因此现阶段亟需以协议方式缴纳出让金,进行土地性质变更,并推进后续工作。按照青海 (略) (略) 建设的相关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稳步推进土地性质变更工作,现拟采用直谈采购方式委托中国检验 (略) 进行土壤污染调查工作,包括调查采样方案编制、土壤样品采集分析、地下水监测、质量控制、报告编制及报告评审六项内容。

1.6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所有环节均 (略) 环保局、自然规划局等部门对接,紧密沟通合作。为保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质量,顺利推进后续土地性质变更工作,需优 (略) 内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完成该工作。

中国检验 (略) 是中国检验 (略) ,在域内开展检验、认证、测试、评价、计量、培训等的综合服务。依托集团和区域化管理的资源优势,拥有充沛的检验认证测试专家库,满足地方多类型客户群的各类或综合服务能力的需求。经过初步考察,该公司在20万的预算之下即可经行土壤调查,且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各个检测项目的技术规格通用性高,市场价格透明且竞争度高,均有成熟的国家或地方标准文件作为参考,符合《非招标管理办法》(盐湖招〔2023〕415号)中第九条直接采购规定,采购金额小(20万及以下),需求技术规格简单通用,市场价格透明和竞争度高,可以直接比较和判断选择的。

1.7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中国检验 (略) ( (略) 城中区礼让街23-1号)。

1.8公示期限:5日历天。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次调查主要在现场踏勘和企业相关资料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识别出场地可能存在的污染物,编制《场地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方案》,据此进行现场钻探、采样和实验室分析工作,并按照场地环境调查相关技术导则和规范的要求,编制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项目土壤调查项目采购包括调查采样方案编制、土壤样品采集分析、地下水检测、质量控制、报告编制及报告评审六项内容,调查项目明细如下表所示:

调查类别

调查项目

备注

土壤样品采集分析

土壤钻孔

10个取样点,单点深度6m,总深60m

土壤样品采集

每个取样点采集3个样品,加表层土壤4个对照点,共34个样品

土壤样品分析

共分析34个样品的组分及含量

地下水检测

地下水井建设

布设3个地下水井,单井深度30m,总深90m

地下水样品采集

每个地下水井采集1个样品,共采集3个地下水样品

地下水样品分析

分析3个地下水样品的组分及含量

质量控制

采集额外土壤和地下水样品,数量分别不低于地块内土壤或地下水样品数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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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为初步调查方案,实际方案需根据后续现场调查情况及方案评估专家的评审意见,在预算范围内做相应的调整。)

2.2交货地点: (略) 。

2.3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后50日内。

2.4质量目标:以《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作为评价标准。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694-2018)中的标准指数法进行评价,地下水质量评价方法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标准指数法,并结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形成调查报告,明确调查结论。

2.5安全目标:零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需提供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检测相关资质认证证书;

(2)信誉要求:**日至本项目发出采购文件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 (略)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参加采购工作情形的;

(3)其他要求: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参加采购工作的资格。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近两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发布公告的媒介

青海 (略) 官方网站发布。

5.其他

列入青海 (略) “黑名单”或在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的单位将被拒绝参加招投标和非招标采购活动。

6.公示

6.1公示期:**日-**日。

6.2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请按以下电话联系:

联系人:青海 (略)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979-*

通讯地址: (略) 黄河路28号

采购人:青海 (略)

地 址: (略) 东川工业园区开元路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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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吴凯敏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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