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融媒体中心演播室及配套音视频系统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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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融媒体中心演播室及配套音视频系统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各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的若干意见(试行)》等相关规定, (略) 政法融媒体中心演播室及配套音视频系统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合法、合规,现就项目施工招标事宜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欢迎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参加,具体事宜如下:

一、遴选内容

市委政法委拟遴选1家招标代理机构,在服务期限内,接受招标人委托, (略) 政法融媒体中心演播室及配套音视频系统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服务,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二、资格条件

本次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

1.参选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略) 财政局备案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3.提供良好的财务状况声明;

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声明;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查询记录);

6.未被列入行业准入黑名单;

7.具有相关招标代理工作经验。

三、递交资料要求

1.营业执照;

2.公司简介;

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4.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各项声明材料;

5.业绩证明(需附合同复印件);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日至**日17:00;

2.报名地点:市委政法委306办公室。

五、遴选方式

对资格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综合评价,经内部程序研究讨论,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六、其他事项说明

1.遴选结果将在“林芝政法”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遴选公示无异议,签订相关合同。

2.招标代理费由中标方支出。

联系人:王女士 * 0894-*

市委政法委办公室 **日


各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的若干意见(试行)》等相关规定, (略) 政法融媒体中心演播室及配套音视频系统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工作合法、合规,现就项目施工招标事宜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欢迎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参加,具体事宜如下:

一、遴选内容

市委政法委拟遴选1家招标代理机构,在服务期限内,接受招标人委托, (略) 政法融媒体中心演播室及配套音视频系统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服务,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二、资格条件

本次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

1.参选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略) 财政局备案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3.提供良好的财务状况声明;

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声明;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查询记录);

6.未被列入行业准入黑名单;

7.具有相关招标代理工作经验。

三、递交资料要求

1.营业执照;

2.公司简介;

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4.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各项声明材料;

5.业绩证明(需附合同复印件);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日至**日17:00;

2.报名地点:市委政法委306办公室。

五、遴选方式

对资格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综合评价,经内部程序研究讨论,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六、其他事项说明

1.遴选结果将在“林芝政法”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遴选公示无异议,签订相关合同。

2.招标代理费由中标方支出。

联系人:王女士 * 0894-*

市委政法委办公室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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